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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頭髪又有誰想做癩痢?

有頭髪又有誰想做癩痢?

亂世偷生苟活,很多人為勢所迫,或甘心情願,都時窮節現,在現實面前低頭,主要的原因就是因為沒有選擇的能力和選擇的自由,歸根結底,就是沒有財務自由,缺乏生存的物質條件。

古有明訓,狡兔有三窟。現代世界瞬息萬變,競爭激烈,所有學問或生存技能,或快或慢,都會被新知識、新科技取代,變成過時,只有一技之長,不足以維生,早晚都會被時代淘汰。

說港英時代殖民地政府對異議者沒有壓迫的人,根本昧於歷史,背離事實。但不知者不罪,如果是千禧新世代或新移民第二代這樣說,雖是偏頗,也不能責怪,但身屬上一代老香港而不知情,百犬吠聲,倘若不是無知,只能說明閣下前半生是個「維持現狀」、不理政治、傳統保守的建制派,麻木不仁,等同現時的藍絲。

你們知道香港第一個名副其實的本土主義者蘇守忠的故事嗎?1966年,他一士諤諤,獨自站出來反對天星小輪加價,揭示社會矛盾,掀起了九龍青少年騷動的序幕,在某個意義上,也可說是六七騷動的前奏。蘇守忠雖然沒有像他的同輩盧麒在警署「被自殺」,但終生被港英迫害,去做任何工作,都有雜差到訪,要求解僱,當時香港沒有黃絲,十九都是苟活於世的藍絲,覺得生活在殖民地很幸福、很自由,完全沒有支援,結果蘇守忠只能於99年出家,皈依佛門,活到今天。蘇守忠只是一個例子,還有六七年誤信土共號召「反英抗暴」的左派青年學生和工人,全部都是被港英緊急立法(公安條例相等於今天的國安法),即捕即審即判,基本上無一倖免,不少也是無辜的群眾,「田豐日報」和「正午報」的總編輯一樣是以「煽動暴動」罪名判罪,沒有所謂「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當年當然更沒有6.12基金和其實並非義務打官司的律師,也沒有依靠「法治」揾食致富頭上戴上道徳光環的的大律師公會存在。有的只是支持三罷的左派工會和鬥爭基金,結果也是財盡人散,所有坐監的青年學生工人都被出賣,出獄後沒有任何照顧,只能自力更生,從新做人。羅恩惠的「消失的檔案」只說了一半真話,揭露了土共頭頭左傾盲動冒險主義,遵從「四人幫」的極左路綫,煽動暴亂,最後連同中共一起出賣群眾,但何曾訪問過當年被煽動參與暴動被打被拉坐牢的民眾,讓他們發聲,還歷史一個真相和公道?

說真的,七十年代香港經濟起飛,八、九十年代黃金歲月,即使一生反殖,與殖民地政府誓不兩立,大學畢業報考公務員勝任有餘的基層職級亦永不錄用,因為本港經濟急速和多元化發展,社會上的生存空間多的是,亦不愁沒有安身立命的地方。只要有本事,腦筋靈活,願意放下身段,適應能力強,其實無事不可為,不但可以生存,甚至可能「因禍得福」,發達致富也說不定。正如「八九六四」後,大陸上不少失意的民運份子和知識份子,也紛紛下海,不一定是響應鄧小平南巡講話「發展就是硬道理」的號召,而是大勢所趨,為了生存,亦加入創業打拼的行列。有人去做律師,既是維權,也是業務;有人做社會調查硏究,是販賣知識,也是智迪民智;有人出國讀書進修,學業有成,修身齊家,雖未必可以冶天下,但也可立言立徳,不愧於生。

但今天的香港以至世界已經大為不同,世界不再美好,社會深層次矛盾各有不同,國國(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可是千禧新世代仍然年輕,嬰兒潮一代壽命延長,死也死不去,社會上機會已不若從前,而競爭比前更為慘烈,同代、跨代矛盾對立客觀存在,「廢青」、「廢中」、「廢老」共冶一爐。社會只存在兩個階級:有産(資産/房產)和無産,活在同一天空下,兩者生活條件和生活水平差天共地,天堂/地獄一如通脹/通縮,互動互存。尤是「人不為己 ,天誅地滅」的生存哲學因勢利導,更大行其道,因為生存(Survival)已經成為很多人不得不依從的笫一法則。

願意犧牲小我的人不是沒有,但不能諱言,大多數人都是時勢所迫,別無選擇。這樣的說法,只是實話實說,並無任何低貶或嘲諷之意。如果黃面黑底的偽人也可以雙重標準,為被認定是「黃」(其實只是一廂情願,人家可沒有自詡,藍企廣告一樣照拍)的藝人六四不表態(站在自由主義的立場,我認為任何人都有不表態的自由)說項護航,其實也是「吃飯大過天」的生存法則,我實在看不出他們有任何理據和自以為是的權利指責實際只是政治冷漠、現實主義的藝人不認同杯葛新疆棉的偽善外企,而大興問罪之師,呼籲杯葛抵制,置人家於死地。難道是自己揾食以至扮「黃」呃食就天公地道,大義凜然,面不改容,人家就是道德敗壞,萬惡不赦,天地不容?

我無意也無資格批評任何人,何況今天大家崇尚Be Water 的哲學,水流到那個容器,就是那個形狀。今天香港面對史無前例的局面(其實推而廣之,全世界都是一樣,分別只是各國各地處於不同的階段和有著不同的情況,個人的條件和處境也各有不同),城內城外,都只能同枱吃飯,各自修行。歷史雖然不會簡單重複,但當年魯迅面對國難,在「華蓋集」有一篇文章「北京通信」,有以下的說法,應用於今天,仍不過時———「但不幸我竟力不從心,因為我自己也正站在歧路上,──或者,說得較有希望些:站在十字路口。站在歧路上是幾乎難於舉足,站在十字路口,是可走的道路很多。我自己,是什麼也不怕的,生命是我自己的東西,所以我不妨大步走去,向着我自以為可以走去的路;即使前面是深淵,荆棘,狹谷,火坑,都由我自己負責。然而向青年說話可就難了,如果盲人瞎馬,引入危途,我就該得謀殺許多人命的罪孽。

所以,我終於還不想勸青年一同走我所走的路;我們的年齡,境遇,都不相同,思想的歸宿大概總不能一致的罷。但倘若一定要問我青年應當向怎樣的目標,那麼,我只可以說出我為别人設計的話,就是:一要生存,二要温飽,三要發展。有敢來阻礙這三事者,無論是誰,我們都反抗他,撲滅他!

可是還得附加幾句话以免誤解,就是:我之所謂生存,並不是苟活;所謂温飽,並不是奢侈;所謂發展,也不是放縱。」

做人,一切反求諸己,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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