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趙慧賢
(獨媒報導)2017至18年間,本港發生3宗有關升降機及自動梯的嚴重意外,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機電署升降機及自動梯的監管機制,發現署方針對老舊及表現評級較差的承辦商的實地巡查次數少,2017年巡查次數僅佔總數3%;而2018年11月至2020年12月期間,突擊巡查次數每月平均只佔總數3.6%。申訴專員趙慧賢直指巡查水平低,惟亦承認巡查方式難以防止工程人員在工作日誌作虛假紀錄。
突擊巡查僅佔3.6% 難監管保養及檢驗質素
香港的升降機及自動梯的設計、安裝、保養及檢驗等方面均受《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規管。法例要求在本港使用的升降機及自動梯,均須由註冊承辦商及工程人員進行定期保養和檢驗。機電署會抽樣巡查相關的保養和檢驗工作,以監察是否有違規情況,並對違法的註冊承建商和工程人員採取檢控及紀律行動。
公署報告指出,機電署未有針對老舊及表現評級較差的承辦加強巡查;而署方在巡查前會先聯絡註冊承辦商確定工作時間,削弱阻嚇力。至於突擊檢查方面,公署報告指,2018年11月至2020年12月期間,升降機與自動梯保養的突擊巡查次數,每月平均佔總數3.6%。
申訴專員公署高級調查主任潘順蓮表示,於2017年朗豪坊電梯事故中,相關工程人員虛報工作日誌。趙慧賢認為機電署過往的巡查策略,未有針對性地監察升降機及自動梯的日常保養質素。而巡查方式亦難以防止工程人員在工作日誌簽署並紀錄虛假保養工作:「如果要虛假陳述呢,用咩格式都阻止唔到。」
另外,註冊工程人員若同日處理逾6部升降機或自動梯的保養工作,其註冊承辦商須事後作出報告交代「超額保養」的原因。惟公署批評機電署就「先超額,後報告」的監管方式過於被動,亦未有就「超額」訂立具體準則。
全港64%升降機及50%電梯未達安全水平 老化嚴重
公署報告指出,截至2020年底,有64%升降機與50%自動梯未達至《設計守則》所載列的最新安全裝置水平,但全港只有約18%的舊式升降機和7.5%的舊式自動梯已經進行優化,反映升降機及自動梯老化問題嚴重。惟趙慧賢強調,未達標的電梯在增加保養的情況下,仍然能安全運行。
全港7萬多部升降機中,八成機齡高於10年;而在近萬部自動梯中,則有77%機齡是10年以上,兩者機齡達51年以上的共有4,241部。雖然機電署有推出優化升降機以及優化自動梯指引,但趙慧賢認為成效不顯著,政府與市區重建局推出的「優化升降機資助計劃」只佔全港4.5萬部舊式升降機的18%。趙透露署方正研究強制優化可行性研究工作,建議機電署署長積極研究其他方案,鼓勵更多舊式升降機及自動梯進行優化,提高安全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