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鄧炳強講大話,聲稱自己和警隊在十二手足被合謀送中一事上沒有角色,飛行服務隊的內部文件經已不攻自破。
根據消息人士提供的資料顯示,當日的飛行程序(Flying Programme)清楚紀錄定翼機行動為「P-OPS」(Police Operations,即警方行動)。
換句話說,當十二港人乘坐快艇時,警方早已掌握其行蹤,並主動策劃空中監視行動,絕非「無角色」,這也引申關鍵問題:
一、飛行服務隊事前是否知悉飛行任務是送中行動?
二、一般而言,行動前需要準備好航行路線、目標、評估行動風險等部署,負責的隊員是否知悉行動將會飛往香港水域邊界及中國領海界線。
三、假如飛行任務並非拯救行動,批准定翼機跨越邊境執行任務的行動指令由誰人發出?
就着這三個問題,雖然我沒有答案,但各位放心,我已取得當日參與定翼機任務的機組人員名單,如果大家認識以下五位朋友,亦希望可以詢問一下他們會否對事件有任何回應:
當值經理(Duty Operations Manager):高級機司馬鈞豪機長(Senior Pilot Capt. Keith Kwan Ho Ma) ;
飛行行動經理(Flight Operations Manager):高級機司黃詠妍機長(Senior Capt. Emily Wing Yin Wong);
機司:高級機師丁沛東機長(Senior Pilot Capt. Tom P. T. Tang);
副機司:二級機司張家輝先生(Pilot II Mr. Cas K. F. Cheung)
空勤主任:三級空勤主任陳堅衡先生(ACMO III Mr. Jeffrey Kin Hang Chan)。

雖然政府電話簿已將飛行服務隊整個行動組(Operations Unit)職員的聯絡資料全部刪除,但這個世界總會有有心人願意披露事件,全賴有心吹哨者,方能讓事件逐漸揭開真相,大家亦可以在此留言,感謝那位消息人士的幫忙。
最後,我嚴正要求政府飛行服務隊及警方應從速向公眾公開8月23日定翼機行動任務性質、偵察紀錄、文件、圖像和雷達資料。同時,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必須交代警方有否派員登上定翼機在空中監視。
一個月前,我們從來沒有想過飛行服務隊會跟事件扯上關係,全賴各方,尤其是家屬鍥而不捨的鼓動社會大眾關心,我們才能夠一步一步的越來越接近真相,當「設局送中」的事實越來越為人所皆知,我們定當繼續為釋放十二人而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