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初選47人案】法官應控方要求押後至9.23再訊 被告嘩然:你搞唔掂唔好拉人

【初選47人案】法官應控方要求押後至9.23再訊 被告嘩然:你搞唔掂唔好拉人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僅12人獲准保釋,其餘35名被告還柙至今逾四個月。案件將轉介至高等法院,原定今(8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交付程序,惟《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終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9月23日再提訊。多名被告嘩然鼓噪,林卓廷說:「你搞唔掂唔好拉人吖嘛」,亦有人揶揄「不如出年啦」,年紀最大的毛孟靜亦怒斥:「Preposterous(荒謬)!」休庭時,譚得志語帶諷刺高聲重覆:「Department of jerk!」

另外,被告進入法庭時,吳政亨、梁晃維、馮達浚及伍健偉手放胸前,神情肅穆,疑是悼念7月1日以刀刺警背、再自插胸部亡的梁健輝,而准保釋的呂智恆亦手放胸前向其他被告致意。

吳政亨伍健偉等手放胸前低頭站立 庭警介入始坐下

開庭前,獲准保釋的黃碧雲、劉偉聰等12人坐在席上,狀甚輕鬆,不時交談,呂智恆閱讀聖經,鄒家成一度低頭抄寫。案件原定下午2時半開庭,惟遲遲未開庭。下午3時06分,囚室內一度傳來人聲,警員隨即關上一直打開的囚室門及能望進囚室的小窗,但不慎將門鎖上,須找來鎖匙開門。至下午3時12分,《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終步入法庭,懲教人員始安排35名還柙中的被告進入被告欄。

被告陸續步入法庭時,吳政亨、梁晃維、馮達浚及伍健偉手放胸前,神情肅穆,疑是悼念7月1日以刀刺警背、再自插胸部亡的梁健輝,其中吳政亨和伍健偉一直低頭站立,直至庭警介入才坐下,而准保釋的呂智恆亦手放胸前向其他被告致意。其餘被告包括岑子杰、毛孟靜、吳敏兒等亦紛紛向旁聽席張望、揮手,黃之鋒則揚了揚手中信件示意。

控方突提押後至9月23日 被告鼓噪:搞唔掂唔好拉人吖嘛

控方代表為高級檢控官羅天瑋,他表示,由於控方文件有26大疊、逾1,400頁,需時為被告翻譯和列印文件,申請押後至9月23日再訊,眾被告嘩然失笑,有人驚訝謂「吓?」,亦有人揶揄:「不如出年啦」,快必譚得志亦說:「係咪下年啊,下年9月?」對於控方的做法,林卓廷說:「你搞唔掂唔好拉人吖嘛」,年紀最大的毛孟靜亦怒斥:「Preposterous(荒謬)!」有人亦說:「係真至好喎」、「搞唔掂係咪放人先」。

辯方稱從未聽聞押後日期、未收控方文件

多名辯方律師指,開庭前從未聽過、也從未同意控方所提出的9月2日或9月23日聆訊日期,又投訴至今從沒有收到任何控方文件,伍健偉聞言即謂:「佢都冇啦」,林卓廷亦說:「冇就放人啦」,家屬席並傳來「啱啊」的聲音。

蘇官其後於3時47分休庭半小時,有被告聞言後即急不及待站起身,但有懲教人員厲聲說「坐低先、坐低先」,惹來被告鼓噪。休庭時,多人向家屬揮手,郭家麒和李嘉達做出心心手勢,譚凱邦高叫「撐住呀老婆」,譚得志則語帶諷刺高聲重覆:「Department of jerk!」

控方稱未能指明交文件日期 被告再鼓噪:咁咪放人囉

下午4時58分再度開庭,岑子杰拉下口罩向公眾席方向笑說:「You are handsome」,毛孟靜則作出飛吻。譚得志、梁國雄、胡志偉、岑敖暉和朱凱廸等人亦有向旁聽席揮手。

沒有被告反對押後至9月23日,僅要求控方於指定日子前提交文件,惟控方指未能指明交文件的日期。多名被告即鼓噪:「哇,又係咁」、「咁咪放人囉」,其後有一名男被告說:「屌你!」一眾被告大笑,蘇官即要求各人肅靜,並指法庭內不得講粗口,林卓廷說:「講粗口真係唔啱嘅」。其後控方的回應再惹來被告鼓噪失笑,坐在被告欄外的黃碧雲亦不禁說「痴線、搞錯」。

蘇官終將案件押後至9月23日,獲准保釋的楊雪盈、劉偉聰、呂智恆、林景楠、黃碧雲、鄭達鴻、彭卓棋、柯耀林、何啟明、施德來、李予信及鄒家成12人,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部分人修改保釋條件。

除譚凱邦外,沒有人申請保釋,獲准先離開法庭。各被告紛紛站起向親友揮手,又趁機與親友閒談,其中梁國雄妻子陳寶瑩上前大喊:「長毛,撐住!」又與岑子杰擊掌。李嘉達做心心手勢,馮達浚對律師做出心形手勢,說:「唔該,I love you! 」譚凱邦亦高喊:「大家撐住呀!」譚凱邦的保釋申請其後遭拒

IMG_5661
黃碧雲

IMG_5662
劉偉聰

IMG_5663
李予信

47名被告依次為:港大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56歲)、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33歲)、東區區議員趙家賢(35歲)、前西貢區議員鍾錦麟(32歲)、吳政亨(42歲)、前南區區議員袁嘉蔚(27歲)、前中西區區議員梁晃維(23歲)、前東區區議員鄭達鴻(32歲)、前東區區議員徐子見(53歲)、灣仔區議會主席楊雪盈(34歲)、南區區議員彭卓棋(26歲)、沙田區議員岑子杰(33歲)、前立法會議員毛孟靜(64歲)、深水埗區議員何啟明(32歲)、數碼營銷人員馮達浚(25歲)、大律師劉偉聰(53歲)、前立法會議員黃碧雲(61歲)、議員助理劉澤鋒(24歲)、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24歲)、商人譚文豪(45歲)、前觀塘區議員李嘉達(29歲)、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49歲)、前立法會議員胡志偉(58歲)、黃大仙區議員施德來(38歲)、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43歲)、前屯門區議員張可森(27歲)、嶺南大學學生黃子悅(23歲)、前元朗區議員伍健偉(25歲)、前葵青區議員尹兆堅(51歲)、前立法會議員郭家麒(59歲)、職工盟主席吳敏兒(50歲)、前荃灣區議員譚凱邦(40歲)、何桂藍(30歲)、劉頴匡(27歲)、前立法會議員楊岳橋(39歲)、前立法會議員陳志全(48歲)、學生鄒家成(24歲)、前北區區議員林卓廷(43歲)、前西貢區議員范國威(54歲)、社工呂智恆(38歲)、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64歲)、阿布泰國生活百貨創辦人林景楠(32歲)、西貢區議員柯耀林(49歲)、前荃灣區議員岑敖暉(27歲)、前元朗區議員王百羽(30歲)、東區區議員李予信(27歲)及醫管局員工陣線主席余慧明(33歲),同被控一項「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控罪指,47人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及與其他人串謀,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而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即:

一、為以下目的宣揚、進行或參與一個謀劃,旨在濫用其在當選立法會議員後根據《基本法》第73條所受託的職權;

(A)在立法會取得大多數控制權,藉以對香港特區政府提出的任何財政預算或公共開支,不論當中內容或內容的利弊如何,均不予區別拒絕通過;

(B)迫使香港特區政府根據《基本法》第50條解散立法會,從而癱瘓政府運作;

(C)最終導致行政長官因立法會解散和重選的立法會拒絕通過原財政預算案而根據《基本法》第52條而辭職;

二、為達致該謀劃,參選或不參選立法會選舉,及/或促致、煽動、引致、誘使他人參選或不參選該選舉;

三、承諾或同意當選立法會議員後,及/或煽動、促使、引致、誘使他人當選立法會議員後,在審核或通過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或公共開支時,按照該謀劃,行使或不行使其根據《基本法》第73條所訂的職權;

四、承諾或同意在該選舉中當選後,及/或煽動、促使、引致、誘使他人在該選舉中當選後,故意或蓄意不履行,或故意或蓄意疏於履行其立法會議員職責,即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遵守法律,廉潔奉公,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服務;嚴重干擾、阻撓、破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的行為。

案件編號:WKCC813/2021

IMG_5664
呂智恆

IMG_5665
鄭達鴻

IMG_5667
(左起)何啟明、施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