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首宗《國安法》案件,24歲唐英傑被指於去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時」旗幟電單車,駛經警方3條防線,並涉嫌撞向三名警員。他否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亦否認交替控罪「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今(15日)於高等法院續審。辯方今午傳召唐英傑的朋友、旺角茶飲店老闆江小姐作供,她供稱2019年11、12月認識唐英傑,示威期間唐會進入店內休息,亦會協助照顧傷者,後獲聘為店員。江小姐指,案發當日與唐英傑等朋友相約銅鑼灣午飯,惟最終唐並沒有露面。控方問江是否知道唐在被捕前做什麼,她答:「我淨係知佢會揸電單車嚟銅鑼灣,join 我哋食飯。」辯方案情完畢,案件押後至下周二(20日)結案陳詞。
茶飲店主稱唐英傑照顧示威傷者 後聘為店員
辯方下午傳召唐英傑的朋友,旺角登打士街皇茶Royaltea老闆江小姐作供,江供稱2019年11、12月認識唐英傑,其時店舖附近常有示威活動,唐英傑會進入店內休息和喝飲料,漸成為常客。她表示,當時有不少被胡椒噴霧或「藍色水」射中的人亦會進入店舖休息,而唐英傑是其中一個照顧他們的人。
江小姐指,2020年4月唐英傑被舊公司辭退,她得知後決定聘用唐任皇茶的調茶員,負責店內各種工作。2020年7月1日案發當日,江相約包括唐英傑的同事去銅鑼灣吃午飯,庭上展示他們的對話記錄,唐並於下午1時35分傳送錄音:「Jessica(江小姐)可唔可以 send 駱克道嗰邊嗰個位置比我」。
辯方曾問及,唐英傑曾否向江談及急救的事宜,又問及去年4月江與唐英傑就疫情的談論,惟兩次均被法官指屬不能依賴的「傳聞證供(hearsay evidence)」,證人不能談及唐告訴她的說話,只能提及自己說過的話。
控方質疑唐英傑曾刪除與友人對話
控方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其後展示江小姐手機上的Whatsapp對話截圖,顯示7月1日下午約2時,她曾坐在一架私家車的前座,拍攝西隧警方路障的情況發給唐英傑,並說「收到了」。她亦承認,7月2日曾發訊息給唐英傑,但其後刪除了,因為「send錯」。
張其後再展示唐英傑手機上的 WhatsApp 截圖,顯示與江的對話頁面最上方,曾顯示「Messages you send to this chat and calls are now secured with end-to-end encryption. Tap for more info.」。張指,是因為唐刪除了與江的對話才出現此字眼,江表示不明白。控方又問唐是否有多於一個電話與她溝通,她說不清楚。
江小姐又表示,電話上儲存唐英傑的名字為「呀傑Leon」。她指,唐曾自稱「重甲」,在她詢問下則表示英文名為「Leon」,但認為「重甲」應不是他的名字,只是其他人如此稱呼他。
友人稱只知被告會駕電單車來銅鑼灣 控方質疑提醒
就當日與朋友的聚會,江小姐指,她和三名朋友相約一起駕車出發往銅鑼灣午飯,惟因為塞車,於下午2時半才到達,其時唐英傑並非一起出發,最終也沒有露面。控方問江當日有否見過唐英傑,江思索片刻答:「我有見過佢,喺醫院(即唐被捕後)」,控方問江是否知道唐在被捕前做什麼,她答:「我淨係知佢會揸電單車嚟銅鑼灣,join 我哋食飯」。控方指出,江案發當日傳送西隧警方路障的相片給唐,是要提醒他往西隧的途中有路障,她不同意。
辯方案情完畢,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二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HCCC280/2020
審訊第一日:
控方:電單車男有意傳遞旗幟訊息、鼓勵他人彷效
控方引劉智鵬報告:「光復香港」意味將中國政府視為敵人
審訊第二日:
警員稱發射兩粒胡椒球彈圖使被告停車 強調非瞄準頭部
審訊第三日:
辯方稱影片見被告遭警圍住及棍打 總督察:見唔到佢俾任何嘢打
審訊第四日:
警否認故意向唐英傑掟盾牌 稱「擋一擋」時「甩咗」
審訊第五日:
歷史系教授出庭詮釋「光時」:採取手段改變及取回政權
《國安法》首案 梁天琦競選單張提「自治」 歷史系教授:鼓吹港獨
審訊第六日:
《國安法》首案 示威者同場叫喊「光時」與「香港獨立」 教授:兩者有關係
歷史系教授反覆強調「光復」和「革命」歷史語境、約定俗成用法
審訊第七日:
曾現身「光復元朗」 劉智鵬認「光復」不必然有分離之意
審訊第八日:
被告遭搜查銀包時提及「光時」休庭查看包頭袋後無發現
審訊第九日:
明日裁定表證是否成立 辯方:「光時」僅梁天琦選舉口號 非呼籲分裂
審訊第十日:
官裁唐英傑3罪表證成立 控方質疑辯方專家報告與本案無關
政治系教授稱「光復行動」不涉推翻政權 僅抗議水貨客干擾生活
政治系教授稱反修例示威「無大台」致「光時」出現不同解讀
審訊第十一日:
「光復」行動現龍獅旗 李詠怡:或因不滿現狀 非提倡港獨
教授稱「光復」指奪回失去的東西 惟香港從無主權又談何重奪?
辯方以文革為例指「革命」非必指「推翻政權」 控方引官方史料反駁
審訊第十二日:
控方稱梁天琦以進入立會為策略實現港獨 李詠怡:我不能代他回答
中大新傳院長李立峯出庭作供 稱「光時」意義取決於各人看法
審訊第十三日:
李立峯:劉智鵬對「光時」解讀死板 忽略語法修辭、聽眾如何接收
控方質疑無法驗證受訪者是否講真話 李立峯:我沒有測謊機
審訊第十四日:
控方質疑研究細節 李立峯:可運用相同邏輯質疑警方報告
唐英傑友人供稱案發當日相約銅鑼灣午飯 下周二結案陳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