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前年10.1遊行,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社民連梁國雄、職工盟李卓人和民陣召集人陳皓桓等10人被控組織、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各人今早被判囚14至18個月不等。惟法官胡雅文宣判並休庭後,有記者發現判詞出錯,被判囚14個月的何秀蘭,總刑期錯寫為12個月。法官下午重新開庭處理,並稱為此感到抱歉。
何秀蘭現正就8.18「流水式集會」案服刑,刑期為8個月;她在本案中承認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量刑起點為18個月,獲減刑4個月。法官胡雅文原本下令,本案的其中4個月刑期與818案同期執行,其總刑期12個月,惟實際總刑期應為14個月。
法庭於下午1時重新開庭,最初稱只准記者入庭。有今早旁聽的市民聞訊後,隨即要求進入法院旁聽,指「就聽吓你點樣計錯」、「阿爺唔鍾意嘅人,連刑期都可以計錯,咩法官呀」。多名社民連成員亦再次進入法院,包括曾健成、陳寶瑩和周嘉發等,曾健成斥,「有無計錯埋長毛、Figo呀,計錯定收到電話要加刑呀。」
法官在庭上承認出錯,更正何的總刑期為14個月,並稱為要重新開庭感到抱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