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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站在律師席自辯 鄒幸彤連番盤散警司

被告站在律師席自辯  鄒幸彤連番盤散警司

面對多宗起訴而遭還押的鄒幸彤,今年六四先後在 FB、《明報》呼籲繼續悼念,因而被控煽惑未經批准集結,進入正式審訊階段。

儘管此案不涉國安法,但西九龍法院選用為國安法審訊而改建的四樓三庭。開審前公眾睹物思人,不時談到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裝修完冇得坐。」

鄒幸彤選擇自辯,開庭後獲許離開犯人欄到辯方律師席,參與盤問控方證人。由始至終只有兩男一女三名中年警察在庭上把守,沒人懷疑被告會有別念。

控方交代唯一的證人是北角警司張永勤,因開會延至 11:45 到埗。裁判官陳慧敏忍不住說:「有冇搞錯。」為了等他唯有休庭,陳官還未離開公眾已群相聲討,「咁大牌」、「拉佢藐視法庭!」

由於鄒沒有律師代表,休庭期間毋須還押,可留在庭內與控方磋商承認事實、審訊流程等等。旁聽席上眾人趁此機會向她做盡所有搞怪的心心手勢,有朋友舉起兩大綑準備捎給她的原子筆,還有一人在嚷「我愛你,愛你愛到死。」逗得鄒幸彤數度忍俊不禁露出笑靨。

警司張永勤終於抵達宣誓作供,控方大狀僅花了很短時間,讓他解釋禁止六四晚會的通知書、否決上訴的答覆皆由他簽署。

輪到鄒幸彤盤問便進入審訊焦點。鄒先詢問細節鋪陳伏線,讓張永勤先承認晚會的「人數」和「人流」能否配合防疫措施,是他的處理集會申請的最大考量。

在鄒的追問下,張承認警方「只質疑,冇提議」,「冇講具體點符合要求」。但他反指責任在主辦方,質疑六四晚會「咁嘅人數,咁嘅措施係咪有成效」,因此才否決申請。

此時鄒幸彤突然轉問張永勤,否決六四晚會「係咪你本人決定?」本來對答自若的張一反常態,遲疑甚久才說自己有份「參與決策」,承認決定並非出於他一人之手。

張謂警方「攞咗防疫中心嘅專業意見」,然而鄒幸彤終於揭露伏線的用意,點出警方最初並無徵詢防疫中心,遲至否決上訴申請才企圖找高明撐腰。她質問警方首次否決申請時據何獨斷。

張開始招架不住,解釋原來警方「預計」到支聯會將上訴,為了「準備上訴」才去「攞黑字白紙嘅確認」。

鄒追問警方首次否決晚會是否「冇攞過專家意見」,張承認「可以咁理解」,聲稱初時也可參考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的防疫決策。

陳官意識到此點重要,特意喊「等等」抄寫兩人對答。

張永勤轉而強調之前未提過的說辭,謂批准集會與否要「考慮好多因素」、「無法準確估計疫情發展」,不意自己捅出更大的漏洞。

鄒幸彤進而點出,2020 年和 2021 年警方都曾徵詢防疫中心意見,專家在 2020 年明言不建議集會,但在 2021 年則沒此建議,正好反映疫情變化, 2021 年已不如往年嚴峻。

張承認自己有參考往例,但 2020 年尚未入職負責維園的北角警區,2021 年才就任。

鄒:專家嘅意見有改變。
張:我有考慮。
鄒:考慮咗都一樣(否決)?
張:(2020 年)我不在位。

張永勤一改最初僅強調「防疫」至關重要,謂批准集會與否不由防疫專家裁決,警方還要考慮「潛在風險」等「好多困素」。

旁聽席上有人輕聲插口:「坦白啲,係西環因素。」

最後鄒幸彤放出大招,羅列 2020 年與 2021 年警方否決六四晚會的通知書,點出行文幾乎一模一樣。

鄒形容否決的理由只是「樣板文書」,張辯稱是由警方起草,再交予律政司批改。

鄒要求他承認起草的內容是「抄」自往年的否決通知書,張否認。

鄒反問他:「你又話考慮唔同因素,但內容又一樣?」

鄒說可以不用「抄」這詞語,但始終要求他承認:兩年來警方在通知書否決晚會的理由是「一模一樣」。

張永勤終於承認「字眼一樣」。

鄒幸彤盤問完畢,控方罕有地說「冇補充」,警司終於脫難。

盤問時鄒幸彤聲音爽朗,庭上眾人都聽得清楚;反之張永勤則聲線微弱,陳官一再提醒他要提高聲量,一回終於按捺不住,像老師般喝斥學生:「大聲啲!」旁聽席爆出轟笑。

起初張永勤對答自如,但在鄒幸彤連番追問下愈來愈猶豫,旁聽席上有人不忿他沒直接回答,一度朝張喊:「問你同唔同意呀!」

陳官先裁定表面證據成立,押後至 10.25 續審,輪到鄒幸彤作供並接受盤問。由於鄒的處境不易,法庭花了不少時商量如何在獄中呈交書面陳辭,最後得拜託朋友先到監獄取得手書,再傳真給予法官。

退庭時鄒幸彤的朋友連番大叫她要減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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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攝於 201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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