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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起诉深圳市公安局

自5月前后,神州大陆让人感觉一片草木皆兵的景象,我不但被深圳公安部门控制了2次,甚至连穿一件“2008,期待奥运,更期待民主中国”的衬衫都被公安反复骚扰,直至5。12地震前一个小时,这种荒唐的高压行为还在进行,地震发生后才得以暂停。不但我被深圳公安部门控制起来了,就连平时一些温和的维权人士,也遭受了特别“关照”,这种非法的高压行为,只会破坏和谐。为维护基本的合法权益,特依法提起诉讼。

行 政 起 诉 状

原告:李铁,男,1969年12月生,汉族,住址:深圳市福田区******
被告:深圳市公安局 负责人:李锋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

诉讼请求:

依法确认被告限制原告去家乐福私人购物的行政行为违法;
依法确认被告限制原告人身自由的行政行为违法;
依法确认被告限制原告穿戴合法衣衫的行政行为违法;
依法判令被告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给原告在社区造成的不良影响。

事实与理由:

  2008年4月下旬,原告在香港处理私人事务期间,被告下属黄警官就多次电话催促本人尽快回深圳和他们联系,4月29日本人回到深圳,并于4月30日主动去所在片区警务室和黄警官沟通,并告知他们如果需要联系我,随传随到,不要搔扰我的家人。

  4月30日晚莲花派出所黄所长在社区工作站要我过去,我过去后,他们问我明天去干吗,我说去家乐福私人购物,并叙述了个人的看法。随即他们就把我控制到派出所,并持续到5月2日晚。5月7日中午,莲花派出所又派出警员对本人实施监视居住,最多时身边跟随人员达8名,直至5月8日晚。
  期间,被告多次限制原告不让穿戴印有“2008,期待奥运,更期待民主中国”支持奥运支持发展民主的T恤衫,直至2008年5月12日下午13时多,还有民警来原告的住所敲门,让原告不要穿戴“2008,期待奥运,更期待民主中国”的衬衫。
  原告为遵纪守法的合法公民,爱国,爱同胞,为了国家的进步,通过合法途径争取人民权利,被告做为公安机关应以宪法、法律、总书记的倡导(依法治国)为原则,保障人民安居、依法维护秩序为职责,而被告却非法对原告实施了限制人身自由行为、限制原告合法穿戴,严重破坏了“依法治国”说。

  被告无任何法律依据,严重骚扰了原告的正常生活秩序、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原告依据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特诉至法院,请求依法裁决,维护原告合法的人身自由权利不受非法侵害,维护“依法治国”!

此致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李铁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二日
附部分相关照片和录音录像证据(光碟及文字说明)
文件说明
1、0508_104959.3gp,采用摩托罗拉E6手机录制,其中一次莲花派出所民警让我脱下衣服视频片断。
2、20080507113819.amr,采用摩托罗拉E6手机录制,2008年5月7日11点38分,片警黄警官让我去派出所报到通话录音。
3、20080507123908.amr,采用摩托罗拉E6手机录制,2008年5月7日12点39分,片警朱警官来我家敲门,让我去派出所报到的录音。
4、0501_081949.jpg,2008年5月1日早8点19分,在派出所被控制了一晚上,照片。
5、0508_145104.jpg,0508_145113.jpg,20008年5月8日14点51分,一直跟着我,控制我自由的数名人员,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