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澳門二十三條立法,港人豈容忽視!

澳門二十三條立法,港人豈容忽視!

十月二十二日,澳門特首何厚鏵宣佈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立法工作正式啟動,當中除針對港人熟知的叛國、分裂國家、顛覆、煽動叛亂、竊取國家機密、與外國政治組織的聯繫外,還有對「預備行為」的條文內容。這草案諮詢期只有四十天,當市民對草案內容還未了解之時,諮詢便到屆滿之期。
香港方面,由於近月金融海嘯的關係,再加上港府就隨即提出香港的廿三條立法不會受澳門影響,令香港社會和主流傳媒都忽視了是次澳門立法內容和對香港的影響,但當中的問題我們實在不容忽視。

草案內容
細讀這條草案的內容,雖然沒有如當年香港般定下處理煽動性刊物罪,亦沒有提出取締組織的條文,但第九條的預備行為絕對是法案中令人最憂慮的地方,當中完全沒有界定何謂「預備行為」,而又有誰有資格定義呢?另外有關國家機密的定義問題,因為草案指出國家機密是由中央證明來定義的,當中澳門新聞工作者就很容易冒上風險,如何在不犯法和公眾知情權之間取得平衡便是一大難題。

澳門立法有何迫切性

有澳門高官說因為主權移交後國家安全法變了空白,急需立法補上,然而,九年來澳門社會並沒有出現叛國顛覆事件。再者,過去不少經驗都告訴我們,不少異見分子都會因為被指稱為「危害國家安全」而判罪,在現時仍不是民主產生的澳門政府提出這個打壓異見分子的條例實在不宜,有關國家安全的立法過程既難以保障基本人權,亦無法取信於民。
澳門街坊總會日前向一千多名居民調查,只有六成受訪者知道政府推出《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對草案有所瞭解的受訪者不足五成。而 建設澳門聯盟亦發現絕大多數澳門巿民對澳門基本法廿三條認識不足,調查結果顯示,對基本法23條的認識「幾少」、「好少」、「完全唔認識」合共85.4%;「完全認識」、「好多」、「幾多」合共僅佔9.1%,這說明這草案需要更多民間的討論。

澳門社會反應

就如當年香港政府推行立法時,一眾高官為了降低市民憂慮,而期獲得社會支持,指出立法不會影響市民的人權和言論自由云云。而這次澳門立法亦然,在連場官方舉辦的諮詢會中,行政長官何厚鏵不斷向市民派定心丸,指出只寫一兩篇文章並不會以言入罪。那麼,一兩篇不會入罪,是否代表三四篇就會入罪?更何況,在一個法治社會,判定是否有罪又豈是行政長官?法庭只可以依法律條文審判,而不會亦不應以特首今天的言論判斷,因此澳門市民豈可憑特首之詞而讓這項重要條例,在社會還未充分討論下讓它貿然通過?
澳門特首對廿三條立法竟明言「不存在立法與否的討論空間」,而對於這項對澳門市民人權自由如此大影響的立法卻只得四十天的諮詢期,於十一月三十日就會屆滿,而澳府現時舉辦的諮詢會對象都主要是政府主要官員、行政會委員、議員、澳區全國人大與政協、傳媒、經濟界、文化界等人士,讓公眾可以參與的諮詢會卻只有一場,當中連出席和發言都要事先報名,名額爆滿後就不再增加,令市民只能在有限條件下表達意見,令人質疑澳門政府對諮詢的誠意。

澳門廿三條立法對香港的啟示
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和澳門立法議員吳國昌均曾表示,澳門立法後,只要在一段時間內也不動用該項法例,自然開始會有聲音指出,澳門廿三條立法後,也不見得人權自由受損,屆時,香港便會有立法壓力。張達明估計,港府最快會在2010 年重提廿三條立法,以便2012年特首選舉前完成立法,令這項棘手議題將不是競選議題。
因此,香港人2003年成功以人民力量讓不尊重人權的廿三條立法擱置,面對澳門同胞廿三條立法上馬,我們實在有責任將當時港人對草案的問題分析、人民組織力量的經驗和討論,與他們分享。而且,若澳門成功立法後對香港未來立法必定做成壓力,因此這事和港人絕對息息相關。

總結
由此可見,澳門這次廿三條立法實在需要更長的諮詢期,好讓市民對條文內容有更深入的了解和建立社會討論的氣氛。

原文於2008年11月6日公教報刊出

圖片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