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籃球總會日前發出聲明,指有一名前註冊教練,不斷向傳媒及政府機構投訴籃總,故特發聲明「以正視聽」,並云已發出律師信警告事主。本報成功聯絡兩位籃圈中人,大談籃圈之事。籃總高調發出聲明,實事出有因,意欲藉此「提醒」籃圈中對籃總處事態度不滿的人士,不要挑戰籃總權威。兩位籃圈中人指,籃總一意壟斷籃圈,除不支持民間自行組織籃球訓練班、籃球聯賽之外,又向註冊教練濫收費用,運作上亦極度封閉,教練工作分配不公,參與乙組的制度混亂。公眾亦無法得知政府提供的每年數百萬公帑,究竟用在何處。
只許官方比賽不許百姓搞波
其中一位籃圈中人A先生,現為某私人籃球聯賽組織負責人。數年前與幾個朋友合作積極籌組私人聯賽,由起初的8支球隊,發展到現時的28隊,所有行政事務如租場、編排賽程、安排球證等,均由他們義務進行,為的只是希望有波打。
「當年我地幾個朋友個個20幾歲,後生,想業餘打下籃球。於是打去籃總,問如何參與乙組,職員話你贏左每年舉辦的康文盃,便有資格申請乙組席位。」
A先生便與朋友組隊參戰,康文盃是康文署每年舉辦的全港籃球活動,交出數百元便可以參加首圈比賽,但康文盃有甲一、甲二的球員,根本不可能勝出。
「於是我再打去籃總問,佢就話你不如借個會籍。」
乙組共有32隊,會籍由個人持有。
「我收到一個報價,俾錢就可以參加乙組。」
因為不甘心付費,於是A先生便決定與朋友自行組織私人聯賽,運作至今,他們的比賽地區主要在港島、九龍,如今各種新成立的私人聯賽,已覆及全港各區,數目達10個以上。
籃總的反應是什麼﹖在03年,籃總對其中一個私人聯賽組織「香港業餘籃球總會」發出律師信,控告該會襲用了籃總於90年代初放棄的註冊名字,對籃總聲譽造成損害。籃總又發出通告,要求所有在該會註冊的教練,不要參與私人聯賽的執法。
封殺民間籃球活動
2006年,香港遊樂場協會去信全港學校,表示將成立籃球學院,為學生提供籃球青訓。籃總即時通知各註冊教練,不可以參加籃球學院的活動,又要求協會停止學院運作,理由為該活動未經籃總批准,可能有損籃總聲譽,訓練質素亦沒有保證。
為何民間不可以搞籃球青訓﹖為何籃總不主動提供協助﹖要以禁止註冊教練參與的手法加以封殺﹖
唔俾錢,無波教
另一位籃圈中人B先生,曾任教甲二聯賽,現任教學校的籃球班。曾任籃總註冊教練的B先生,慢慢的一句一句,道出教練的辛酸。
原來,註冊教練分為兩種,第一種基本註冊教練每年須向籃總交付$400註冊費,第二種則需用$1,600註冊費。兩者的分別為第一種如果自行找到籃球班教授,須向籃總交付營運費,第二種則無此需要。但如果籃總向兩種教練介紹籃球班,則他們都需要向籃總上繳10%的營運費。
「我的感覺就是被打劫,籃總一年除舉辦講座、知新班,將更新的球例通知我們之外,便沒有其他支援服務。」
不交錢的後果是什麼﹖2008年6月1日,籃總致函全港中小學,指「若非本會註冊之教練所造成的任何責任問題,本會概不受理。」而根據康文署資助中小學聘請籃球教練的計劃,亦列明教練必須由籃總提供。事實是,教練都是自僱人士,即使發生任何意外,籃總都不一定要負上責任。現時全港的籃球教練工作,多數屬於學校及康文署,如非註冊教練,實在是很難找到工作。
「這簡直是壟斷﹗」
主動d啦,就有波教架喇
「籃總係咪有好多行政工作做,所以先要收註冊教練咁多錢﹖」小記權且問問。
「我教波十幾年,從來沒有籃總的人來評核我的表現。」B先生說。
小記﹕「那麼籃總如何將教席分配予各位教練﹖」
「曾經有一位教練無班可上,有人告訴他,叫佢主動d啦,就有波教架喇,多d打電話去籃總。」「說真的,教席的分配,都沒有公開的程序,都是任籃總話事。」
小記以為,一個體育總會要做的,就是培訓教練,定期考核。遇有機構邀請籃總提供教練,可以公開招聘、抽籤或提供教練名單予該機構自行挑選等方法。原來,體育總會都可以兼任批發的角色。
「籃總又常常拖欠教練費,為期可以達一年半至六個月不等,問籃總,總說是行政程序需時。有教練曾去信康文署投訴,立即獲得發放。其實,康文署有規定所有費用必須於三個月內發放。」
B先生是本港少有全職籃球教練,他堅拒向籃總註冊,後果當然是沒有得到籃總介紹工作,但他就是不甘心。
籃總﹕甲乙組七成政府資助隊數受限
本報亦特此去信香港籃球總會,就籃總日常營運開支及如何參加乙組兩事作出查詢,於10月29日收到籃總電郵回覆,表示開支只有約四成來自政府,財政壓力巨大。對於參加乙組一事,籃總指政府不容許他們任意擴充聯賽,所以只能接受新會員,不能接受新隊伍。本報記者稍後再致電籃總,聯絡上籃總發展總監梁先生,他表示,甲組及乙組都接受政府資助,總金額達到七成。至於加入乙組方面,梁先生以會章限制了隊數為由,因此如有任何球隊想加入乙組,必須在康文盃或工商盃贏了冠軍,才獲考慮。
問題是,如果甲乙組得到政府大量資助,如果沒有合理、公開的方法予公眾爭取參加乙組的席位,那麼這些公帑的分配,就只是先霸位者先得。
小結﹕公帑資助運作理應公開透明
上述千餘字,相信就是前言提及,籃總聲明所說的「批評」。聲明中有一點,也許可以見到B先生與籃總的其中一個分歧。籃總在聲明中謂﹕「教練或裁判工作,都是業餘興趣之延續……本會希望強調,教練費或裁判費僅為有關服務之「車馬費」,不應被視為「薪金」。」哦,原來那些是「車馬費」,所以籃總拖欠,收取「營運費」等等,都是可以接受的行為了﹗原來籃總將「業餘」兩字從官方中文名稱中刪去十多年後,仍然否定本港有全職的教練及裁判﹗
隨便翻開本港的報章,總有批評各體育總會之聲,其中有點共通的,就是被批評為「私人俱樂部」,會長主席及少數核心人士說了算,運作封閉,公眾人士甚至屬會都無法理解總會的邏輯。這些體育總會都接受公帑資助,以籃總為例,每年資助約為數百萬。小記查籃總去年的年報、籃總的網頁、報章等,均沒有籃總的財務資料,連最簡單的總收入、總開支都欠奉。
每個體育總會,在該地區的該運動項目中均構成一種壟斷,這是無法避免。除了體育總會外,特區政府成立的不少官方獨立機構,均出現相類似欠缺監管的問題。小記相信,要在其他體育總會、其他官方獨立機構找來不同的A先生、C小姐,說說他/她的故事,應該也沒有困難。
(原刊於《中大學生報》11月號)
回應
good
我不打藍球.....但喜歡體育及體壇報導.........希望有更多民間記者去睇波........番黎報一報...........不單是球賽......也報球圈........好似呢篇野咁.....揭下祕..........爆下黑幕........聽聞明報做得較好.......有時蘋果專欄及專題都唔錯........但咁爆法未見過.......
其實不滿總會的可以退出後,成立香港籃球聯合(總)會,
但要承擔有冇人參加和本會註冊教練質素高低的風險.
"香港籃球總會日前發出聲明,指有一名前註冊教練,不斷向傳媒及政府機構投訴籃總,故特發聲明「以正視聽」,並云已發出律師信警告事主。本報成功聯絡兩位籃圈中人,大談籃圈之事。籃總高調發出聲明,實事出有因,意欲藉此「提醒」籃圈中對籃總處事態度不滿的人士,不要挑戰籃總權威。兩位籃圈中人指,籃總一意壟斷籃圈,除不支持民間自行組織籃球訓練班、籃球聯賽之外,又向註冊教練濫收費用,運作上亦極度封閉,教練工作分配不公,參與乙組的制度混亂。公眾亦無法得知政府提供的每年數百萬公帑,究竟用在何處。"
今勻報社做得好!
公民團體管治新聞少人做,但亦涉及公眾同公民社會發展,雖然題材可能唔為同學們熟悉而悶親佢o地,但亦應盡責。
然,轉載o個陣,個出處可唔可以因應個別文章o既情況,亦考慮擺埋頭?不時出現「本報」一字,冇之前睇過學生報o既,要睇到最後先知由乜朋友報導。
另,舊年亦略聞另一o的體育總會o既麻煩帳,有心人可以一睇:
http://daimones.blogspot.com/2007/04/blog-post_18.html
http://daimones.blogspot.com/2007/03/hongkong.html
前港隊教練網誌中發現的分享 2-12-2008 好黑暗呀!
http://donnymak.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1459332
第二位教練就和教練A君剛好相反!他的個人行為就正好是代表了反面,他幾乎把最離譜及錯誤的壞事都做到了!他的所為,實在令我作為籃球教練覺得驚訝,一個這樣位高權重的人,竟然在公眾場合,在學生家長面前,還經學生家長之前曾經請求過,別打他的兒子下,不適當地用手推踫及觸踫學生的面頰(跟報告寫,有點難明和不順口,實在難為了寫報告的心思,沒有修為甚高的中文水平,也寫不出來) !經家長向學校投訴後,學校當然要有所交待,最後讓他離職去也!原本這個風波,那個家長沒有報警,他已經非常幸運的走脫了面對刑事提控,受到了這樣輕巧的教訓,但他並不知錯,反而遷怒於那個學生,利用了其他渠道,佢可能話佢吾知情,可能是佢啲馬仔為了表現效忠,竟然聯同幾個教練及一眾受教練影響和見風駛的小朋友來難為這個學生。更驚奇的是他的影響力之大和廣,操控了學界中的多位教練,實在是近年一個奇觀。他失了教波的職務,還能欺上瞞下,總會全不知情,繼續的去搞他的小動作,秋後算帳!最近總算天有眼,他遇上了自己種的因,自己受的果!
他這樣的品德和行為,以及他的水平,竟可在本地籃壇教練界,成為重心人物,掌管了教練工作分配的命脈,成為教練班的導師級人馬,都可算天下奇觀,香港籃壇的不幸!作為負責監督的職員和監管的總會,絕對責無旁貸!教練是一位教育者,應受專重,但絕不能不守法律!過火的行為也絕不應該辜惜。作為香港其中一個大總會,為對公眾負責,我相信是時候要全面檢討香港本地教練的系統和運作了!
以上兩位教練的風波,是現在社會透明度不斷增加下的現象,對舊有的管理運作模式,一種必然的衝擊!作為一個面對公眾的總會,應該要與時並進,不斷革新以迎合社會的需要。資訊的發展,已經絕不會停下來,而且還會愈來愈快,總會每一個決定,都會無可避免的表露在眾人面前,沒有一套大公無私和持之以恆的原則和規則,定會引起風波,這次的事件,除了是個人操守問題外,我相信只是個開始而已!
像本地教練的發展已經有十多年的歷史,當中還經過了幾次的重大問題和轉變,只在制度上的小修小改,已沒辦法面對今天的挑戰,再加上遇人不淑,什麼想像不到和奇形怪狀的事都會發生。在總會只有幾個職員,絕大部份都是義工的體系下,再加上不斷增加的工作和比賽數目,管理上所遇到的困難自可預見!若然在系統上再出現問題,整個總會的前途,並不是樂觀的!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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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恐怖係呢位教練仲係教練中的教練,還有權分配教練工作,香港體育界真係無前途。
體育機關不能脫離公共監察的範圍
我不是信任行政機關,而是對於無人監察的體育機關,態度是更加不信任。
基本奧運原則,體育機關有「免於政治干擾」之權利,這個權利是做樣的,事實上堡壘是從內部攻進去的,「免於政治干擾」只不過是免由監察的令牌,在從事社會控制的國家中,體育機關早就被執政黨控制了。
體育機關當然不應被行政機關直接控制,這不是因為奧運原則,而是比照文化/保育/淫審/自治組織一樣,有效的監察始終來自與公共的互動,由行政部門直接取代自治組織是無補於事的。
香港(男)球 咁弱 其中一個原因都係 男 總
香港(男)球 咁弱 其中一個原因都係 (男) 總 封殺民間 (男)球活動
佢唔係完全封殺 只係當你搞得大 o既時候 他們才用方法 封殺你~
等你民間 就算搞比賽永遠都係搞d 細規模o既比賽 咁樣 (男)總 咪唔洗 搞自己個聯賽 搞得咁專業囉
香港 男 球聯賽 話就話香港最好o既聯賽 但係 個人數據又無 影片又無 相就 淨係得甲一先有 獎項又少
比起其他業餘聯賽, 還要差 . 感覺上個聯賽 根本上 無吸引人去睇o既地方 , 因為搞比賽果班人 都唔識 點搞比賽 可以令到 人會入場睇
永倫 對 南華 會多人睇 都係本身球會 搞d fds club 先咁多人睇 如果唔係 點會 爆場 甲一 聯賽 最衰 就無外媛 打籃球最講對抗性o既運動 成日都係亞洲人對亞洲人 對抗性 相對都 自然低 啦 出到去 點同人 撞 ~ 睇過超級聯賽 之前都有呢種感覺 睇完之後 就真係 見到香港球員 比外國人 一撞 就彈開~ 我都唔明 點解 到甲一 聯賽 會 唔比外緩 參加 驚華人出陣時間少 咪 用d 二出 一 制度囉
感覺上 甲一聯賽 搞得 相 當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