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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室周記:大埔龍尾 週五, 2008-11-14 01:44 的修訂版本

修訂版本可以讓你追蹤文章的多個版本的不同之處。

Pardachiruspavoninus.jpg

自然生態論壇版友獵隼在龍尾潮下區發現的豹鰨(Pardachirus pavoninus),香港新紀錄魚種。其中一種民間發現了但沒有獲政府顧問報告承認的生物紀錄。

十一月十日星期一,負責按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審核工程環評報告的環境諮詢委員會出現罕有的爭辯,會議的焦點是應否接納土木工程及拓展署就是否在大埔龍尾海岸堆沙建人工沙灘所作的環評報告。這份報告的第一版去年年底第一次提上環諮會,指龍尾的潮間和潮下生物加起來僅三十多種,生態價值低。報告引起了香港自然生態論壇一班生物發燒友的關注,馬上自組考察團到龍尾點算物種,一年下來,找到的物種超過二百,包括多種瀕危魚類,受到輿論廣泛報道。政府顧問在壓力下被迫再做補充報告,這次居然又找到一百三十種生物,也包括一些瀕危動物,但報告的結論仍然是龍尾的生態價值不高,可建沙灘。

建沙灘是大埔地區組織、鄉事團體和區議會的主意,希望推動大尾督附近的消閒旅遊,又得到曾蔭權巡區時答允,自然生態從二零零一年至零七年也不是主題;對陣的則只有在網上組織起來的生態愛好者,再加上少數環保團體,介入的位置只有環諮會和城規會兩次公眾諮詢。兩種民間的對立,各有不同的想法和想像,一方看見生意一方看見海星,各自又牽動起不同的組織網絡。單以這個個案為例,協商其實不是沒有可能,因為根據環保署的水質調查,龍尾水域全年接近五分一日子的水質差得不宜游泳,與其斥巨資趕盡殺絕生物搞一個水質欠佳的「泳灘」,不如興建一些讓人能欣賞和認識潮間生態的設施,如濕地公園。但,強勢一方並沒有意思坐下來談,「大埔各界社團」星期一在開會地點拉起「可恥 環保人仕假借保育為名 打壓政府修復大埔龍尾泳灘為實」橫額。昨晚跟自然生態論壇其中一名發言人黃志俊傾談,他說不敢在大埔區宣傳反工程,「怕被人打」。

因此,環境諮詢委員會成了角力場。環諮會十八個委員,十一人出席了會議,第一輪投票五對五,副主席要求作第二輪投票,剛剛離席的一人回到會議室,最後以六對五有條件地通過。投反對票的五人,有四人的身份已確定,我很想把十一人逐個找出來﹝如下﹞,請他們向公眾交代一下投票支持/反對的理由。身為旁觀者,實在搞不清楚委員判斷的準則在哪裏?他們到底要判斷龍尾潮間區的生態價值是高是低、還是要進一步做埋「平衡發展和保育」的工作,即明知龍尾生態價值高但也及不上市民游髒水的需要?

﹝反對﹞何小芳女士 長春社主席
﹝反對﹞劉祉鋒先生 香港地球之友署理總幹事
﹝反對﹞吳祖南博士 香港大學地理系副教授,長春社理事、城市規劃委員會委員
﹝反對﹞邵在德先生 世界自然基金會主席
其餘七人中有六人投贊成票,一人反對。
黃玉山教授(副主席) 科大副校長、生物系教授、人大委員
林群聲教授 香港城市大學副校長
文志森博士 綠色力量行政總幹事
潘智生教授 理大的環境科技及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黃家和先生 金百加發展有限公司集團主席
邱榮光博士 大埔環保會主席
黃耀先生

像這樣的對奕愈來愈多。聽黃志俊說,之前劉皇發計劃在元朗下白泥搞「生態哥爾夫球場」和「生態酒店」,自然生態論壇的朋友分不了身組織反對,但結果卻出現了一班專影風景相的「龍友」在網上大串連。他們為保住下白泥的日落美景,向城規會發了四百多個反對申述,最終發叔要臨時抽起申請。坪洲居民反對鄭大班在島南手指山起發射站又是另一種對奕形態,但居民這次連城規和環評系統都進入不了,只能更快地主動出擊。家住大埔鳳園,我之前也是玩「遠距離對奕」的,一邊寫文章一邊動員蝴蝶迷向城規發意見,也真的令長實暫擱了申請。最近開始放下怕「俾人打」的恐懼,慢慢跟村民談鳳園的過去以及對發展的看法,跟我談話的老村民,面對即將的大改變,似乎是無奈多於擁抱,特別是曾經離開村子到歐洲打工幾十年的,不要說將來蓋滿豪宅的鳳園,現在疏離的鄰舍關係早已令他們心灰。

愈來愈覺得「遠距離對奕」,尤其是網上那種,只能生一時之效,最終地頭蟲power bloc還是會節節勝利,但弔詭的是,「遠距離對奕」的出現正正是對大型環保團體與鄉紳和地產商結成聯盟﹝按照政府提出的新自然保育政策﹞的反彈。出路仍然不見,但對於地產商如何瓜分新界農地、如何以綜合發展區規劃保證利益﹝如灣仔的mega tower攞番九四年的plan出來用﹞、面對發展壓力/機遇的新界鄉民對土地不同的態度、新界發展有機農業的可能、丁屋制度如何收科等,還是有着認識的熱情。

想看自然生態論壇網友對政府顧問報告的批評,可到這裏。很快會把與黃志俊的談話寫出來,探討目前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的缺失。

龍尾潮間生物圖鑑

●邀請大家看兩套關於零八年夏天日本北海道八國峰會示威的紀錄片:《洞爺外傳》之 祝君安好 (Good luck, Comrades!) and 僵局盡處 (Where the impasse ends)。本星期六晚七時半,灣仔軒尼詩道365號9樓獨立媒體工作室。獨立媒體自去年開始積極拓展多媒體報道,編輯間做得最上心就就是陳浩倫和周思中兩位。希望大家一起來分享成果,一起討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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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真係好睇:二零零八年大埔區議會有關龍尾的討論

大家真的要仔細看。從大埔區議員的角度,龍尾泳灘是他們爭取經年,千辛萬苦求得特首在二零零五年答應的「政績工程」。政府部門和區議會一直都沒有考慮龍尾的生態問題,直至二零零七年底突然面對挑戰,方寸大亂,於是很自然把保育生態人士打成敵人,絕對不容對話出現。最值得留意就是那些長駐地區的政府官員的話,置身於眾口一聲的大埔區議會中,他們全部變成太監,視民間團體為敵人,環評制度在他們的口裏,只是鬧劇一場。

大埔區議會大會 日期﹕2008年1月8日(星期二)
XIII. 呈交區議會審閱的地區管理委員會報告 (大埔區議會文件10/2008號)
在龍尾發展泳灘

土木工程拓展署於2007年12月發表龍尾泳灘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並就報告諮詢公眾。諮詢期內有環保團體質疑報告的內容和發展泳灘的需要。上屆大埔區議會主席鄭俊平先生,以及沙田和北區兩個區議會的主席已分別去信民政事務局局長,表達強烈支持政府信納上述環境影響評估報告,並繼續進行該項計劃。

27.麥治齊先生﹝康樂事務經理/大埔/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補充報告,上述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於2007年12月初完成,隨後被呈交予城市規劃委員會(下稱“城規會”)審議。城規會審議該報告後,批准土木工程拓展署擴大泳灘面積的申請。環境諮詢委員會(下稱“環諮會”)將於2008年1月14日舉行的會議上審議該報告,考慮是否接納報告。在城規會會議與環諮會會議之間,有環保團體在傳媒發表言論,質疑報告所作評估是否可信及興建泳灘是否必要。麥先生表示,目前的輿論似乎以反對發展龍尾泳灘的聲音居多,但假如民間能發放支持計劃的聲音,相信會對平衡公眾所取得的資訊及順利推行計劃,有極大的幫助。

28.主席表示,經過大埔區議會多年努力爭取,龍尾泳灘計劃終於在行政長官於2005年1月發表的施政報告中被列為會優先展開的市政工程之一。他請區議員就如何跟進環保團體所提出的關注發表意見。朱景玄先生報告,他率領一批學生到龍尾實地考察,並向他們和另一家學校的師生和家長講述關於龍尾的故事。在場人士得悉,龍尾原是天然沙灘,後來政府將灘上的沙運走供興建萬宜水庫之用。在場的師生和家長都認為泳灘為新界東的居民提供一個消閑和共敍天倫的好去處,對促進青少年身心發展和親子關係均有裨益。他們和附近居住的村民都表示熱切期待泳灘能早日落成。朱先生又表示,他相信泳灘對附近生態環境的影響十分輕微,政府也可參考屯門興建人造泳灘的經驗,採取各種保育附近生態環境的措施。邱榮光博士表示,作為環諮會的成員,他期望民間可以提供一些更全面的資訊,使環諮會作出更明智合理的決定。例如在澄清龍尾其實原先為天然沙灘之後,市民對龍尾是一個違反自然規律的“人造泳灘”的誤解和疑慮,便可望得以消除。上述環境影響評估報告亦已表明,龍尾泳灘對附近生態環境的影響有限。由於最近的討論中最大的疑問是有否需要在龍尾興建一個泳灘,區議員及市民和團體應該在該方面明確地表達意願。

29.鄭俊平先生表示,他在上月得悉上述事件後,與當時的沙田區議會主席及北區區議會主席討論。該兩位區議會主席均認同在龍尾發展泳灘對新界東的居民有好處,並已去信民政事務局局長表達對計劃的支持。文春輝先生表示,大埔區內已有為數不少的市民簽名支持該計劃,他稍後會安排將收集到的簽名送交環諮會。他不滿報章把計劃描繪成生態浩劫,並呼籲傳媒代為澄清龍尾原為天然沙灘,灘上的沙在六十年代因建水庫而被挖走,現時的計劃只是將龍尾泳灘回復原貌而已。

30.經進一步討論,區議會議決如下:
(一)由朱景玄先生、邱榮光博士、文春輝先生及盧三勝先生四位區議員組成小組,在2008年1月14日環諮會會議之前召開會議,商討如何就最近環保團體在傳媒上對龍尾泳灘計劃的種種疑問,採取進一步的跟進行動。 邱榮光博士表示,為免利益衝突,他只宜給予小組意見。
(二)除向環諮會表達大埔區各界對龍尾泳灘的強烈渴求之外,亦須向環諮會提交一些理據及資料,以反駁反對一方所提出的論據。
(會後記:上述小組於2008年1月8日下午召開緊急會議,擬定跟進行動。按照區議會的討論和小組的決定,區議會於2008年1月11日去信環諮會,重申區議會強烈期待政府早日展開龍尾泳灘發展工程,並提出理據,反駁反對人士提出的論點。另外,小組亦組織大埔各界團體於2008年1月14日環諮會會議當日,前往會場表達支持計劃的立場。)

大埔區議會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 2008年第一次會議記錄
日期﹕2008年1月17日(星期四)
段落(四)在大埔龍尾發展泳灘工程計劃 (大埔區議會文件DFM 4b/2008號)

37.主席 歡迎康文署呂永清先生及土木工程拓展署高級工程師黃志斌先生為上述跟進事項出席會議。

38.呂永清先生報告,康文署及土木工程拓展署在2007年12月14日出席了城市規劃委員會屬下鄉郊及新市鎮規劃小組委員會會議。鄉郊及新市鎮規劃小組委員會已批准把泳灘納入汀角分區計劃大綱圖,稍後會把有關安排刊憲。另外,土木工程拓展署已為工程完成了環境、交通和渠務影響評估。康文署、土木工程拓展署及建築署亦就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出席了環境諮詢委員會屬下環境影響評估小組2007年12月17日的會議;其後又應邀在2008年1月14日出席環境諮詢委員會會議。環境諮詢委員會表示有條件接納泳灘工程的環境評估報告。

39.黃志斌先生補充,環境諮詢委員會將於1月底以書面形式確認有條件接受環境評估報告。由於在過去兩個月的諮詢期內,環境諮詢委員會收到公眾人士提出反對意見及有公眾人士指龍尾其生態價值,據悉該委員會已將決定權交予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署長。環保署署長在整理公眾人士的意見後,會決定土木工程拓展署是否須為環境評估報告提供進一步資料。如環保署署長認同環境評估報告的結論,可直接批出環境許可證。相反,土木工程拓展署需提交補充資料,如發現有值得保育的物種,土木工程拓展署須草擬詳盡的遷徙計劃。據了解,委員會亦要求在泳灘運作前,需與渠務署跟進鄰近村屋進行的污水渠接駁工程,確保該工程已達至環境評估報告預期的情況。在泳灘運作的首兩年內,須定期進行水質監測,以確保水質適合游泳。

40.邱榮光先生補充,在環境諮詢委員會1月14日的會議上,有多名包括區議會主席、副主席、區議員、區內團體的代表等地區人士遞交請願信,表達對工程的支持。當日的會議上,就發展龍尾泳灘的議題的討論相當激烈,各方面的意見亦有被採納及考慮,相信環境諮詢委員會提出有關的條件是公平的決定,亦平衡了保護環境的真實需要及聽到公眾的聲音。

41.主席總結表示,請委員備悉上述政府部門及邱榮光先生的報告。大埔區議會的代表在會議當日亦遞交了一封以全體區議員名義發出的信予相關的委員會,以表達對計劃的意見。他相信計劃會如期進行。

大埔區議會大會 日期﹕2008年3月4日(星期二)
段落IV.《汀角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NE-TK/14》內所收納的修訂項目 (大埔區議會文件24/2008號)

32.主席歡迎規劃署的下列人員出席會議:
(一)高級城市規劃師鄧兆星博士;
(二)城市規劃師/大埔3陳慧敏女士;及
(三)見習城市規劃師/大埔張曉嵐女士。

33.鄧兆星博士介紹文件的內容。三項主要的修訂項目(A1、A2及B項)涉及將汀角分區大綱草圖所涵蓋的範圍擴大,以納入將來發展為泳灘的位置,同時修改有關地段的土地用途;次要的修訂項目則是因應上述主要修訂項目而修改大綱草圖內的有關注釋。鄧博士表示,有關修訂項目都是為配合龍尾泳灘發展計劃而提出的。該些修訂的公眾諮詢期將於2008年3月25日結束,關注上述發展計劃的人士或團體須於該日之前將填妥的有關表格送交城市規劃委員會,以表達其意見。在該日後收到的表格將不受理。

34.區議會一致通過支持上述文件所載的多個修訂項目。

VII.呈交區議會審閱的地區管理委員會報告 (大埔區議會文件27/2008號)
段落(二)在龍尾發展泳灘
在區議會得悉有環保團體反對興建龍尾泳灘後,文春輝先生、朱景玄先生、盧三勝先生和邱榮光博士於上次會議後召開緊急會議,商討對策。區議會主席及副主席其後代表區議會去信環境諮詢委員會,表達區議會對工程的支持及提出有關理據。多名大埔區議員及區內團體代表更於2008年1月14日,環境諮詢委員會舉行會議前到場向該委員會遞交支持工程的信件及市民簽名。土木工程拓展署表示,待收到環境保護署就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的正式通知後,便可以展開工程的下一步籌劃工作。該署預計工程可於2009年動工,2011年年初完成。

大埔區議會大會 日期﹕2008年5月6日(星期二)

58.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於2008年3月13日舉行2008年第二次會議。區議員備悉報告內容。
59.鄭俊平先生詢問龍尾泳灘工程的進展情況。
60.秘書回應表示,有關工程的進展情況已詳列於大埔區議會文件41/2008號第6至第7頁內。主席補充表示,他與幾位區議員最近發動區內四千 多人向城市規劃委員會(下稱“城規會”)呈交支持工程的意見書。他也聯同區內人士在互聯網上表達支持工程的意見。現階段有待城規會審議所收到的意見。主席又表示,他日前與兩位反對工程的漁民會晤,經討論後,他們初步表示願意撤回反對意見,但希望區議會成立監察小組,監察工程的進行情況。

大埔區議會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2008年第三次會議記錄
日期﹕2008年5月15日(星期四)
II.續議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2008年第二次會議(13.3.2008)事項

(二)在大埔龍尾發展泳灘工程計劃 (大埔區議會文件DFM 17b/2008號)

5.主席歡迎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下稱“康文署”)高級行政主任(策劃事務)呂永清先生及土木工程拓展署高級工程師黃志斌先生為上述跟進事項出席會議。

6.呂永清先生 介紹文件。有關龍尾泳灘工程的前期籌劃工作,環境諮詢委員會(下稱“環諮會”)在2008年1月14日的會議上表示有條件接納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因應環諮會的要求,土木工程拓展署已委託顧問公司於2008年2月至6月在龍尾進行額外的生態調查。土木工程拓展署將會於2008年8月把調查結果整理為補充資料,以提交環境保護署署長考慮。

7.有委員擔心泳灘最後能否獲准興建得取決於額外的生態調查的結果。委員因此詢問,如顧問公司進行的額外生態調查中,發現龍尾泳灘範圍有公眾人士及環保團體所指的值得保育的物種,政府部門將如何處理。黃志斌先生回應表示,如發現泳灘範圍有值得保育的物種,土木工程拓展署須制訂詳盡的遷徙計劃,以把該等物種遷離泳灘範圍。

8.主席補充,區議會一直全力支持龍尾泳灘工程,並於區內發動市民及團體向城規會提交意見書、簽名信等,供該委員會考慮。至於技術上的問題,希望政府部門能夠作出適當的配合,並考慮委員的意見。

大埔區議會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2008年第四次會議記錄
日期﹕2008年7月22日(星期二)
(二)在大埔龍尾發展泳灘工程計劃 (大埔區議會文件DFM 28b/2008號)

30.主席歡迎康文署高級行政主任(策劃事務)7黃文傑先生及土木工程拓展署高級工程師黃志斌先生為上述跟進事項出席會議。

31.黃志斌先生 介紹文件。有關龍尾泳灘工程的前期籌劃工作,環境諮詢委員會(下稱“環諮會”)在2008年1月14日的會議上表示有條件接納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因應環諮會的要求,土木工程拓展署已委託顧問公司於2008年2月至6月在龍尾進行額外的生態調查,該調查已經於6月底完成。土木工程拓展署現正整理調查所得的數據,並會於2008年8月把調查結果整理為補充資料,報告將提交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署長考慮。

32.根據文件,土木工程拓展署已在2008年2月6日根據《前濱及海床(填海工程)條例》、《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及《水污染管制(排污設備)規例》將工程刊憲,刊憲期於2008年4月6日結束。刊憲結束後,土木工程拓展署共收到20封反對工程的信件。土木工程拓展署其後向反對者了解他們的反對原因,其中12封反對信件已經撤回,另外的八封反對信件尚在處理中。有委員詢問,未撤回反對信的人士中是否包括漁民代表,以及他們反對的理據為何。

33.黃志斌先生回應表示,20封反對工程的信件中,包括17封來自一所中學的學生、兩封來自漁民代表及一封來自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會。有關17封來自學生的反對信,土木工程拓展署已向有關學生簡介工程,最後並獲學生同意撤回其中12封反對信;由於部分學生仍然認為龍尾泳灘工程會影響生態環境,因此,尚有五封反對信並未撤回,土木工程拓展署現正積極跟進。此外,在區議員的協助下,土木工程拓展署已成立跨部門小組與遞交兩封反對信的漁民代表磋商,有關的漁民代表已口頭表示將會撤回反對信,惟他們須獲漁民同意及收集其簽名,才能提交正式的撤回反對信的回覆。不過,土木工程拓展署至今尚未收到有關撤回反對信的書面回覆。此外,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會表示須待環保署署長批准有關額外的生態調查結果,才會考慮是否撤回反對信。

34.主席總結表示,按照現時的情況,相信工程正朝良好的方向發展。委員會希望政府部門能夠積極配合,讓龍尾泳灘工程盡早落實。

擁有知識的人..

那顧問公司第一次和第二次的誤差這麼大,應找一間新的公司重做才算合理。擁有知識的人这祥使用知識真是可恥。
復修海灘只是籍口,救救龍尾網早已找到舊照片踢爆謊話,實情是海灘助楼市!再者,如果真的耍復修,就請趕快復修鳳園la。
邱榮光博士 大埔環保會主席是大埔人,他可有物業?有否利益衝突?「可恥 環保人仕假借保育為名 」是指他嗎?
對!找他們访問最好。我很想知他們的答案。

搞 direct action 啦!

好離譜,有咩理由搞個假狗沙灘都唔保住啲自然環境與生物?

其實係政府冇做好箍票,先搞到「險過剃頭」

十八個委員裏頭,聽政府話的委員本來就佔多數,如果政府官員有吹盡雞催票,拉埋以下七位出現,顧問報告早已被通過了。

缺席委員
*林健枝教授,SBS,JP(主席)
*陳阮德徽博士,BBS 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副院長,曾在政府工作了三十年,卸任運輸署副署長
*關正仕先生 怡和機器行政總裁
*黃汝常教授 香港科技大學土木工程系講座教授
*劉惠娟女士 環保會企業伙伴小組召集人
*曾錦林先生 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總經理(環境管理)
*黃子惠教授 香港中文大學社區及家庭醫學系

現在搞到得十一個人出席,還要有一個早走,第一輪投票五比五,要副主席黃玉山投兩票夾硬過。

中途離場的潘智生教授,原來是反對顧問報告的,若果他留到最後﹝個會開左四個鐘﹞,結果會剛剛相反。

同一張衛星相,兩班人都有用

鄉紳和居民組織核心用來「證實」龍尾四十幾年前是沙灘,因此現在鋪沙是復修、還原;網友則用來「證實」四十幾年前唔係沙灘,一直是泥灘,因此鋪沙是破壞生態。

十八個委員是怎样選出來的呢?

如果大埔人住近一點维港就好,復修維港回四十年前的狀況、西九也可这样打喎,在香港历史博物館說40億年前香港是座火山...如果这計劃成功,我們是否可以此先例耍求政府復修香港的海岸線?
另外,十八個委員組成成份好恐怖,是怎样選出來的呢?

選出來?

全部都係特首委任g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