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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紀實:street photography週一, 2008-11-24 01:25 的修訂版本

修訂版本可以讓你追蹤文章的多個版本的不同之處。


Mexico, 1982. ©Alex Webb/Magnum

所謂街頭攝影,不過就是在街上隨便拍,可以題目先行,等待決定性瞬間,也可以自由發揮,捕捉隨意識瞬間。我就比較喜歡拍人,拍動物,不喜歡拍死物。很多朋友笑我是地鐵裡的偷窺狂。沒辦法,變態的城市,走在變態的地方,對著許多變態的人。但相比起一些真正的瘋子,我倒覺得自己是打著煲呔的紳士。


Mexico, 1982. ©Alex Webb/Magnum

街頭拍攝的源頭不知在哪裡,只記得街頭神話布烈松(Bresson)和他的弟子們,讓我迷上街拍。你如果覺得我偷窺,只是因為拍得不夠好,因真正好的圖片,總會讓人忘掉他媽的隱私。能夠在這些大師的相片裡露面,付錢還來不及,只因我知道,那剎那的真實的自己,會隨著美學經典流傳許多個世紀。更何況那個每天洗臉後梳理出來的面孔,可能連自己也不認識,活了一輩子也不認識。


SPAIN. Valencia Province. Alicante. 1933.
Henri Cartier-Bresson/Magnum

街頭攝影在香港很困難,大多只能偷拍,很少人能在鏡頭前當你不存在,繼續自己的情緒和動作。拍攝者,有時必須面對責難,還有罪咎感。這很難說清對與錯,那個老掉牙的道德題目,我沒興趣翻炒。只覺得,如果有那麼一天,所有人都以肖像權為名抗拒遊走在街道上的鏡頭。那麼,街拍的死期也就到了,洞穿殘酷世界的大師們也可以進墳墓去了。

或許那時候,大家都必須相信,相片那些裡千偏一律實肥扮瘦的側面,懶可愛的大頭,架妹式貼面v字手勢、擠出來的倒模笑容,就是百分之百的自己。那些正在沉思、疲憊、奔波、在街角流淚,在酒吧接吻,在得意間雀躍的傢伙,都只是一碌假狗吧?不必解讀城市,不必解讀人物,不必解讀自己,因為到處都是無意識的、不自覺的虛偽。嘿,說這話,得罪很多人了?


GRENADA. Gouayave. Bar. 1979.
Alex Webb/Magnum

一直跟朋友在談論街拍與隱私,大家都為街拍悲哀,但只有Bruce Gilden的拍法,半年來讓我無話可說,不知從何辯護。我相信,那種近乎強姦式的抓拍,遲早會被打一身的。看看下面那條片子,那傢伙說些甚麼。認同,還是不認同,我至今還不知道,但是他的作品的確獨一無二。爭論當然少不了,大陸著名的攝影博客1416上便吵得很兇,博主卻說,她快要到紐約去了,希望在街上遇到這個瘋子。

一位唔識死的朋友,大半年來在西九龍某區黑夜暴力街拍,還傻頭傻腦拿著大閃燈兜口兜面飛燈狂爆。在非法聚賭的搬運工,在車廂狂打茄輪的男女,在街角豪情撒尿的醉漢......終於,他那台不肯借給我的Leica MP,還有那枝我買不起28mm鏡頭,幾乎被人解體。如果不是多事的警察叔叔來得不是時候,那條粉皮大概要睡兩星期醫院吧。

曾目擊他街拍的證人家驊說:「有一晚我與成班舊同事聚會後,粉皮當場表演爆燈,硬趙街頭一對打車輪的男女,所以你一講我就估係佢囉.....唔怪得好耐冇見過佢啦..... 原來入咗廠.....」但其實條友無入廠,執到!

那粉皮如此解釋他的理念:「黑夜就好像存在天然面紗,你會隱若看到裹頭的景象。但在日照的情況下,帶有隱密景象,是不會明顯出現的。我嚐試用手揭開面紗,看看裹頭的種種。我不強求他們歡迎我,我會反省自己所作所為是否帶有挑釁性。」我倒希望他繼續拍下去。


日本黑幫大佬
by Bruce Gilden, Magnum

有報導這麼說:「出生於布魯克林的 Bruce Gilden 絕對是你最不願意在街上遇到的那種攝影師,這位六十有餘的大叔滿口髒話,像拳手一樣工作,用口水擦鏡頭,對拒絕其鏡頭閃光的人惡語相向。 他被稱為 “archetypal street photographer”,以彪悍的拍攝習慣聞名,這種彪悍也為他的攝影作品灌入了一种極強的精神力量,來源於絕不旁觀,肉搏生活,把街頭生存哲学帶進藝術——在Gilden看来,一切人與物的影像都是他神聖不可侵犯的私人財產,一定要殘酷地“奪”回來,即便與被拍攝者幹上一架也在所不惜。」

他還說:"I'm known for taking pictures very close, and the older I get, the closer I get."

我不敢想像,香港街頭能否接受這頭野獸......


Merida. 1983. Drunk, New Year's Day.
©Alex Webb/Magnum

影像串流: 
影像串流: 

回應

interesting

thanks.

感謝你的分享

感謝你的分享,提到街拍的問題,我記得自己也試過在上海街被睇場人士超回彌敦道。那次我已經算很低調拍攝了,既無閃燈亦無使用腳架之類的物品。

不過我覺得香港人不習慣街拍的文化其實還是在於他們的不習慣而已,有時只要在拍攝過程中先行與主體交代,談幾句,減少主體的戒心,順利拍攝的成效機會便會大增。同時有些地方還是要各位喜愛街拍的人留言。首先不要把自己裝扮成偷拍者(我經常見到一些巴士廠的出品轉角,經常有不少穿保護色(講笑)的巴士迷向著巴士用長火偷拍,如我是車長,相信我都會好驚)。

第二,留意你的器材和拍攝是是否能respect主體。那些太長太大火力的鏡頭和相機,絕對會令人反感。

其實可以放其他地方的

如果以 html 來放. 但因為有些作者係文章度放埋啲亂碼(如超長的 table)所以編輯頁中, 設定了 html filter 要編輯先可以用 full html. 你想放咩位呢, 可以幫你搞搞.

你那唔識死的朋友

有無興趣搞下街頭攝影分享會, 順便 show 下佢的相呢?

拍人壓力真的很大

曾在火車內拍攝,全車廂乘客都像兔斯基一樣睥着我,壓力真的很大.或許要有Bruce Gilden的性格,才能頂住壓力,繼續拍下去.

街拍...

yuensl, 朝雲,頁言,
似乎也是有舖街拍癮的人?
你的說法應該是經驗之談吧, 很有用的建議. 通常用DSLR會很麻煩, 用小相機比較好, 如果DSLR, 我會放吊腰間拍.
用菲林,尤其傻瓜機, 人們最不反感

藹,謝謝你,其實片子放不了無所謂的, 不過只是想EDIT好點, 看起來方便點.....
原本想放在"希望在街上遇到這個瘋子。"後面的...
謝謝你.
搞分享會挺有意思, 但是那粉皮說, 還沒拍出一個喜歡的系列之前,不會公佈相片,怪人來的....

文章內加添了一些攝影師連結

文章內加添了一些攝影師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