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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後,「我們的時間」

「回歸」後,「我們的時間」

早前,泛民議員一再要求特區政府交待有關2017、2020政改中的普選定義時,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回應說:現屆政府和立法會不應該越俎代庖,為未來十二年的政府和立法會做出憲制決定。言下之意,2017及2020年的政改安排已是不能企及的彼岸。

林局長這番說話倒教人想起那句殖民時期的諺語:「借來的時間、借來的地方」。這句話原本用來形容一種「短視」的習慣,無法自主掌控未來而造成的過客心態,成為了不會/能/願做出長遠打算的解釋。想不到回歸了十一年的今天,政府仍然分享同一種只談目前的殖民式「短視」,做不成長遠而重要的憲制決定。

有說97之後,我城已由「借來的時間、借來的地方」成功轉化成「我們的時間、我們的地方」。一方面,近年城市空間的爭論不斷,因而「何謂我們的地方」至少已進入了社會議程;然而另一方面,所謂「我們的時間」卻是表面清楚而實質含混,這方面的討論則不太多見。然而,何謂「我們的時間」?

我們的語言中有很多關於時間的概念,「九七回歸」即是一例。我們愛說回歸之後香港變得怎樣、港人又該怎樣重新定位云云。誠然,這都有一定道理。可是,這標誌的到底是政權的時間,更多的是指統治者恢復行使主權的時間。「九七回歸」頂多是對我們造成重大影响的時間,而遠遠不是我們做為主人、自行界定和願意為之奮鬥執著的時間。因此,「九七回歸」之後不並表示「時間」已從「借來的」轉化為「我們的」。餘下的問題似乎是:如何重構我們自己的時間經歷?誠然,自主性是判斷「時間意識」的關鍵,循此我們得以重寫這張猶關過去、現在和未來的時間清單。為什麼?讓我以另一個例子說明。

剛過去的一月七日是艇户抗爭的三十週年。時光飛逝,不要說重提,日常生活中記得或知道的人都不多了。讓筆者略作介紹。那年,殖民政府為了壓制一個兩年以來不斷壯大的民間反對運動,竟抬出一條1967年非常時期制訂的「公安條例」:3人或以上往同一目的地就是非法集會。於是,支持者和艇户在乘坐旅遊巴前往政府部門抗議途中,被警察攔截,然後是拘捕、檢控和審訊。艇户運動沒有因而消沉,反而受到了更廣泛的關注,之後行動者為爭取安置而佔領市區荒置官地、為艇民辦夜學及擴大戰線反擊公安條例。

有關艇户抗爭的紀念文字和活動相當之少,可想而知它在時間的長廊中被投閒置散掉了,但它無疑是我們自己爭取成為城市主人的一段時間碎片。像七八十年代其他重要的反對運動一樣,它直面我城的各種衝突,推動香港走向一個更平等的所在。與流行香港故事所述「七十年代乃經濟起飛的美好時光」有別,這些抵抗說明了:社會根本上是由各種衝突和敵對構成,香港並未如傳聞般歌舞昇平。這矛盾今天所在難道消失了?中央和特區政府不是繼續通過經濟手段/措施/表現來轉化各種社會政治衝突,營造一種歌舞昇平的表象嗎?!

如果打造更平等的城市仍然是我們今天的任務,如果我城仍然充斥各種衝突矛盾,那我們必須把七十年代的抵抗寫進「我們的時間」中,讓「成為城市主人」的理想重拾它的歷史性,在真正屬於我們的時間意識中擺脫過客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