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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昨日傍晚路經中文大學百萬大道的烽火台,有約十人聚集,上前見到一幅很大的半身相片,眾人都顯得很疲乏。在場的中大員工總會代表說,一名油漆工人上月底在中大開工時不慎從高空墮地身故,但至今判頭和老闆中大都不肯負起責任,家屬連殮葬費都要自己負擔,對未來生活感到十分徬徨。他們自四點多已一直在烽火台前以大聲公嗌咪及派傳單,但中大校方直至天黑也不願和家屬討論。
幾位關切事情的中大同學和校友,將事件的來龍去脈簡單說明如下,要求判頭和中大協助工友家屬,不得卸責。
現時最新消息(2009年2月11日):中大校方在過了限期後,即今日2月11日的五點多,才答應給予家屬恩恤金, 但仍未肯承認責任, 現在正等待中大同學的進一步消息。
心戈更新消息(2009年2月12日):中大的朋友最新送出消息:「今日下午三點幾,判頭保美公司的代表陳生與校方傾完一輪,
出來向工權會和家屬表示要兩日後再給答覆,但由於家屬從四川來港,手上雙程證後日正好到期,明天就要離港,根本等不到兩日。工權會叫保美滾回去跟校方傾,如果他不肯賠,就在烽火台露宿到他肯賠為止,並且已經就地架好了露營帳幕。一個多小時後,校方表示先代支的四萬元,據家屬說錢是中大人事部給的。但無論如何,校方並未就此事承認任何責任,更未承諾日後加強監察外判工程之類。據悉,保美油漆工程在中大接外判工程行之有年,不曉得之前有無劣跡。」
請援助因中大工程而喪生的工人家屬
中大工程 工人工殤死亡 / 判頭賴帳恐嚇 校方不肯承擔 / 工人家屬生活陷困境
中大工殤事件:
以下一段是當日的新聞報導:
「沙田中文大學發生奪命意外,一名外判油漆工人昨中午在大學3米高工作台粉刷外牆時,工作台突然翻倒,事主連同工作台跌落地頭部受重傷,送院搶救7小時後不治...
...事主姓馬(55歲),送院時一度清醒及呼痛,但入院後傷勢急速轉壞,要送入深切治療部搶救;現場為中文大學教職員宿舍,目前正進行外牆粉刷工程。昨 中午12時許,姓馬事主站在3米高鐵架工作台上鏟外牆舊油漆灰,但工作台突然失平衡翻倒,事主走避不及連人帶工作台跌落地面,頭部撞傷手腳骨折但當時仍清醒,工友致電報警。警員及救護員到場將事主送往醫院搶救,他因頭部受重創,延至晚上7時許證實不治。」(摘自蘋果日報 港聞版, 13/1/2009)
工人身世:
工人的太太、幼子及年邁父母,均在內地居住,過世工人為一家的經濟支柱。由於家屬全在內地居住,求助於香港政府都不會受理,生活基本上是沒有保障的。早陣子由於安排後事,去了向晴軒暫住,但只可以住七日,現在只好寄居朋友的家,每次來港辦先生的後事都要花上幾百元車費,在香港的生活費都靠朋友借,現陷於困境。
工人過身,判頭與中大校方互推責任
1)出事之後,判頭出爾反爾:
判頭當初好像好誠懇,向家屬指會付殮葬費及在成功申請工傷賠償之前的生活費(一般要至少大半年時間處理賠償),又叫家屬去萬國東華三院搞殯儀(因為比一般殯儀便宜), 更向家屬指如果殯儀無須太多錢,剩下的錢就由得家屬作生活費,無須還給判頭。家屬更因而不希望麻煩到別人,想為判頭省錢,山長水遠在大陸買元寶蠟燭,希望省著點用,豈知世界比家屬們想像的殘酷得多......
判頭又向家屬講,說中文大學保安很嚴,不可以入中大路祭。這件事,到底是判頭自己不想惹麻煩,還是中大要求判頭說的,也還是未知之數。後來家屬見判頭沒有再提恩恤安排,就再與他聯絡。家屬到判頭公司,公司的人拎著木條拍檯指罵家屬,又說如果他們要搞事,可以駕車送他們去中大,有什麼事情找中大,不關判頭事。
2月8日搞完殮葬,判頭一毛錢的生活費都沒有給家屬,而判頭到殯儀館結帳時,連殮葬費都不肯付足(例如花圈錢、政府骨灰位等費用),甚至,連火葬費用都不肯付。其實,殮葬費總共只是二萬多元,以殮葬費而言都不是太多,但判頭都不肯付全費。結果,家屬就要自己結帳。
2)向中文大學校方求助遭冷眼
2月10日,家屬與志願組織工業傷亡權益會去中大行政樓,要求見校長。職員就說「冇預約」,又說高層「正在開會」,大約十分鐘後家屬等人決定去峰火台拉橫額抗議。
抗議了一陣子,那個判頭和安全主任來到,家屬以為他們願意商量。然而安全主任只是大聲質問家屬:「依家差人都仲查緊件事,係咪工業意外都未知。」又說:「果日(意外當日)單工程完左,唔知點解佢仲係度。」
說出此等話語,令人難以置信。
中大的工作人員呢,當個公司的人當眾侮辱工殤工人的家屬時,中大的保安與疑似高層人物一直站在一旁,沒說過半句話。當時天氣很冷,家屬在峰火台呆等了差不多四個小時,期間,一直被中大的人員圍著,卻沒有人理會他們。
3)中大未肯承認責任
由意外發生至當時為止,中大曾做過的,就只有問過判頭相關情況,一句都沒有慰問過家屬。城大去年唔也很不幸有工業意外,一出事城大校方第一時間就到現場同接觸死者家屬,提供生活費上的援助。現觀中大,有人為學校的工程工作,意外死亡,整整一個月,沒有向家屬慰問過一句,更在工會聯絡校方時,口口聲聲事不關己,叫大家去找判頭!
昨日家屬、工權會同中大人事處的代表在學校餐廳面談。中大代表又使出拖字訣,說要向上頭請示。最後,家屬要求中大於次日(2月11號)下午兩點前答覆。
4)呼籲同學及老師踴躍籌款
各位老師及同學,學校的發展,這些付出勞力的工友都是有貢獻的,我們都在接受著不同工友的付出。現有工友為學校工程被犧牲,校方的冷漠,實在難以接受,但同時身為中大人,我們又怎可以冷眼旁觀呢!?
中文大學在香港是以人文關懷的傳統而享譽的,我們又豈容中大校方這樣不負責任!?
當然,我們要求校方對此事負責,但是,同樣身為中大人的我們也可以伸出援手,協助生活頓陷困境的工人家屬,希望大家踴躍捐款。
按:照片由julian提供
回應
未成年而夭折稱為「
未成年而夭折稱為「殤」,工殤...童工?
我知道獨媒的人是很討厭中大的人啦,不過,
1)指責對象是誰?
竟然你也提到「判頭與中大校方互推責任」,那麼(賠償)責任很明顯只屬其中一方,不可能判頭與中大同時要賠吧。
但你自提到判頭不肯負責後,矛頭就此一直都指向中大如何不負責,感覺判頭一角,不過是個用來上崗的楔子?
2) 中大算是僱主嗎?
如文中所說,該工人是外判的,中大只是出錢找外判,僱主不是判頭嗎?
怎麼要中大承擔責任?
公屋的保安工傷,也要找政府賠償嗎?
(按:凡僱員因損傷而致死亡,該已故僱員的合理的殯殮費和合理的醫護費須由僱主付還任何付出該等費用的人)
3)文字有臆測成份
文中的「疑似高層人物」、「到底是判頭自己不想惹麻煩,還是中大要求判頭說的,也還是未知之數。」
這看起來好像已是預設事實...
如果作者所寫都是已求證的事實,那中大的確頗為冷漠,
在道義上,它的確有一部份責任。至於法律上嘛,我不曉得了。
我沒參與當天的行動
我沒參與當天的行動,不過看到古惑的狼的問題,回應一下:
關於「殤」
「殤」並不僅指未成年夭折。有看過「河殤」嗎?或《楚辭‧九歌》?屈原其中一篇作品名為「國殤」,是很有名的一篇,內容是吊念為國捐軀的人,沒看過也可找來看看。在為國家為社會作出貢獻而死亡、或引起全國哀慟的事情上提出「國殤」的說法,是很多的,也有不同的人因應不同的事要求成立「國殤」紀念日的。如,512汶川大地震,也有很多媒體用「國殤」來形容,你看後不會以為地震中的死傷者全都是小孩吧?
在工傷死亡事件中用「殤」字,在工人運動中已是很多年的了。台灣亦有「工殤即國殤」的說法,亦已在101大樓中豎立了工殤紀念碑,馬英九當年是台北市長,也有去參與儀式。香港亦有要求成立工殤紀念日和工殤紀念碑的運動。每年的4月28日是國際的工殤紀念日。
其他回應:
1. 判頭和中大都該是指責對象 -- 判頭當然是有最大直接責任的判頭,但是中大當然也是責無旁貸的。中大是僱用判頭的啊﹗沒有監管、確保為中大建築工程出力的工人安全的責任嗎?出了事不願意和家屬見面,一句安慰話都不說,這不是良薄是什麼?
2. 中大不是直接僱主,但是業主/佔用人,但當然也有責任 -- 道義上法律上,中大都有責任。你沒聽過法律上的liability of the occupier 或 liability of the owner嗎?中大是業主,當然要負責任。你問:「公屋的保安工傷,也要找政府賠償嗎?」 是可以的啊,很奇怪嗎?政府當然有責任去確保其物業中僱用的工人有安全的工作場地啦,以前保安是房署直接僱用,房署當然要賠,現在都是外判的了,但房署仍是大多數公屋的大業主,連同公屋中業主立案法團、外判保安公司等都要負責的,責任多少是由法庭根據個別事件的情況而判的。有不少工傷案例都是要業主分擔賠償的,很有名的新興大廈案業主立案法團都賠不少。類似事件不少的,你以後看報紙時多留意吧。
3. 文中有臆測成份,不知有什麼問題,作者已寫明是「疑似」又說明「也是未知之數」了,又沒想騙人什麼,你自己去判斷啊﹗倒是你一開始就說什麼獨媒人不喜歡中大,讓人不明白是不是有什麼暗示。我不是獨媒人,也不知道獨媒人是喜歡還是不喜歡中大,但這跟中大良薄對待在為中大施工的工傷死亡工人家屬有什麼關係?
我在中大讀了六年書,對中大很有感情,看了報導很不恥中大這些行為。你似乎很執著於中大有沒法律責任,當然我已告訴你,是有的。很高興你說你都覺得中大有道義責任。法律的根基在於道義 (道理、公義),在我們問法律上有沒責任前,我們更該問,有沒有道義責任。惡法可多了,合法不等於合理。如果我們都只問有沒現行法例,那社會就只會原地踏步,今日保障緊你同我的法例都係由冇到有,fight出黎的。如果中大有些少道義些少人性,都不該如此對待為中大出力而死亡的死者家屬。
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不是由保險公司賠嗎﹖香港法例不是規定顧主要買勞工保險嗎﹖到底是否有人犯法沒買保險﹐還是保險公司拖數做成無良顧主的錯覺呢﹖
......
幾點小回應
1)我的確是中大校友, 但卻不是[獨媒的人], 雖然獨媒的朋友大都與我相識日久,亦理念相近.
希望大家不要太輕易將人歸邊歸派
2)謝謝小喇叭的解話
3)我想,獨媒的功能正正就是容許不斷修正消息, 並且放出來有立場的報導,不同意的人就可以道出不同的事實,或對事實的不同理解。
事實上貼出來時,是感到情急,因為知道有件這樣的事, 又在外事忙幫不了忙. 只好抽時間寫篇報導,因此,在訊息稍為確定時就報了出來,
但即時報導就是這樣,不論大眾傳媒與獨媒都難以全部準確.
而所不同之處就是, 在這裡, 我們都不假扮出一種自己知道事實之全部的語調.
路過
當天下課剛好路過
看到的是有一'工權會'替家屬來派傳單,又有人在上香拜祭
四周一眾保安如臨大敵,卻不敢輕舉妄動
可能判頭和中大雙方的確涼薄
因為至今死者屍骨未寒, 殮葬費都成問題
在情在理也應先替家屬支付
但是
那個'工權會'到底是什麼組織?
是不是那些'不成功不收費'爭取賠償的組織?
恕我孤陋寡聞,未聽過這個組織的名字
我也很想幫助家屬,但未清楚幫助她們的人的底蘊前
真不敢輕舉妄動
試想想, 不是像工聯會那些為工人爭取利益的組織, 卻會跟家屬到中大示威打點一切
的確需要'停停先諗真'.
又有幾難知道
http://www.ariav.org.hk/
。。。。。。
看到皮的回應, 讓我感到心裡很不安樂:
1)如朱生所講, 人地既然響左全朵, 作為大學生學校互聯網也算方便, 真的想幫忙的話, 跑去check一check這個團體是何許人, 一點也不難.
2) 其實也可以相信自己的溝通能力,埋去慰問下也不至於就會被騙吧
3) 試想有一天大吉利是你在家屬的處境, 你是否懂得向誰申訴向誰追討?去到現場還懂打點一切?咁熟路的, 做得多的幫下手, 都好自然啫. 其實, 在工殤呢個問題上有[熟路]之人,正好悲哀地表達了香港社會的處境.
4)其實, 我想, 是我們願意對身邊發生的事付出多少關注吧.不論這是在學校還是在街邊, 問題都是一樣的--大眾媒體不會多報這些消息,社會又的確又很多問題, 要為自己爭取的人只好訴諸在公共空間以自己的身體告訴別人他的遭遇,別人也只能從這個公共空間的途徑了解這種事.
同處一個社會/學校之中,工人又是建設著我們的世界的人, 我們又願意付出多少時間去了解問題, 或者去思考一下自己是否只是路過?事情是否願意的話,我們就申出援手幫助一些不幸的人?還是我們也有作為一個公民,一個人的意識?
當然,大家都會說自己很忙, 為何要用時間在這種事上?
那我就會說:是啊,這不就是立場和優次的選取了嗎?
再講多dd
回hevangel:
工傷賠償分兩部份,保險賠償是一部份,由保險公司賠 (如果有買保險的話),另一部份叫疏忽賠償,就是可以向有關人等索償的,在這案中就可以包括中大。
其實有關工傷的意外、索償案是很多的,香港每年都有幾萬個工人受工傷,差唔多日日都有工人受傷死亡的新聞,染職業病的都唔少,報紙報時時都有工傷索賠的法庭新聞,你多留意一下報紙就會知道了。
回皮:
我不是工權會的人,但係知道工權會已經成立了二十幾年了,唔係果d呃人既機構,耐唔耐都有電視新聞訪問佢地有關工業安全的問題。如果你想支持家屬工人,不如就聯絡佢地幫手啦。
.
我只是一個newbie
上回發表只是我當日的感想
那一刻, 或者事後我沒有去弄清楚人家是什麼組織就去懷疑
我有不對
我很想幫助她們
但我也是一個窮學生
我想了很久
到底除了金錢以外
我有什麼實質的東西可以幫助她們?
我也是中大的一份子
每每見到校園發生的荒謬事件也感到痛心
但作為一個學生
我可以做什麼?
還望各位指教一下.
家屬到中大追討責任時的照片
http://www.flickr.com/photos/23857493@N05/tags/%E5%AE%B6%E5%B1%AC%E5%88%...
家屬到中大的片段
http://www.youtube.com/watch?v=bcDzbUOBqtg
有大食大
無人得閒研究死者本身有沒有責任,唔多聼倒有人責備判頭,無學生得閒發起向判頭追討,得閒個的只會將矛頭指向中大,其實在外判過程裏面、中大只係一個服務既消費者,就好似大學生係大學教育既消費者一樣,好似烏龜罵王八,件事都唔多平衡,點解會感樣?唔通真係不問過失、死者為專、有大食大、至系今日既大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