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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啟文一日一錯(12)

(特別聲明: 經查證後,已登記的香港基督教徒總人數為38萬,即本文所指的十部,請各位自行調整本文的比例,但一時未能證實蔡志森所指的基督徒的總人數是多少,3.2萬難以置信,或者只代表了基督右派的總人數,但在明光陣營真正活躍的人,應少於600。)

本文繼續回應性文學會關啟文指2.15遊行人仕是雙重標準及基督徒(基督右派)是弱勢說法。

做一些簡單的數學,就算不是會考數學滿分兼最早離場的人,又或者你是性文搏士都可以計的,立法會中的30席代表了700萬市民,而其中依蔡志森所言,只有3.2萬是基督徒,這麼立法會內「正常來說」該有多少議席是代表了基督教呢?少於一席,但是現在立法會最少有黃成智、蘇美芬是忠於基督徒中的一部份基督右派的,即十五份一的立法會議席,換句話說,不夠人口的0.5%可以影響了6.6%的立法會議員,當所以基督徒都認同基督右派的理念,即1位基督徒等於13個普通市民;要是我們考慮到2.15遊行當中有不少基督徒,而基督右派只是基督教的一部份,如五份一,所以基督右派在立法會中的影響力是一般人的65部,而哪些可以直接指令基督右派信徒的人物如蘇穎智、蔡志森、梁燕城一人約相抵於四年來一直為基層打併的社民連的三份二,約10萬選民,43萬市民,是所謂基督教總人口的14部。

再想深一層,明光社在基督教中亦不是大多數,要不然就不用每次發動道德戰役時都大張旗豉,就是怕其他基督徒不知道/不認同,加上2.15遊行事後基督教中由福音派到自由派都要和他們劃清界線,包括代表主流基督教的基督徒協進會,所以我猜明光社及性文學會一衆基督右派最多只佔總數的五分一,換句說話,是6400 人,依一般香港人的心態,家庭暴力條例不是切膚之痛,所以不會太關心,剩下最贊成及最反對的兩端,分別是有切身關係的同性戀者,及一向於同性戀議題最積極的道德正確人仕:基督右派。前者前者約佔人口的十份一在立法會家暴條例的公聽會中,約佔了三份一的時間,換句話,一個同性戀者的影響力約是一般人的三部;另外,依Gayradio的統計,持反對意見約佔公聽會的三份之二,即香港的千份之一人口佔了總數的三份二,基督右派一人在立法會的影響被放大了666部;前者是一代三,後者是以一代六百六十六。是不是基督右派因為道德正確,所以說話的份量比道德不正確,天生的少數派同性戀人仕多了二百部呢?

6400人竟然然後再可以動員500多人在立法會門口罵社民連成員,即13人可動員一人,要是泛民主派可以有如此的動員力量,它就可以天天發動10萬人大遊行,包圍香港特區政府總部直至立刻進行普選為止,相信中共也會立刻讓步,然而基督右派有沒有用同樣的動員手法去造福人群呢?七一遊行中的基督徒,有幾多是因基督右派的號召而來呢?為什麼又不見它天天以同樣手段動員來營救中共國的地下基督教會成員/法輪功/記者及被性虐待的維權人仕?為什麼又不見天天以同樣手段動員來爭取泛民主派的回鄉證呢?難道泛民主派中的基督徒不是基督徒,因為是基督徒就沒有自由進出自己國家的權利?再者,為什麼中共意圖用此來打壓代表社會良心的泛民主派基督徒的政治權利,影響他們的投票取向,基督右派一直默不作聲?是不是有一些(愛國愛黨的)基督徒比其他基督徒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