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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貼]黃慶南被砍一案呼籲聲明

打工者中心註冊人黃慶南被砍一案
5月18日在深圳開庭宣判
呼籲各團體和個人到庭支持

感謝大家在案發後對打工者中心和黃慶南的持續關注和支持。案件於2009年元月16日在龍崗區人民法院審理。今天下午法院通知,本案將在下星期一5月18日下午兩點半開庭宣判。

本星期一,深圳市兩大新聞媒體《南方都市報》和《晶報》同時對黃慶南案件作出相似報導,大篇幅闡述了法院方面有關“黃慶南拒做重新鑒定致審判延遲”的說法,明顯把遲遲未能判決歸咎於被害人身上,卻沒有提及黃慶南曾經配合法院重新進行司法鑒定的內情,在案件判決之前,運用社會輿論加諸壓力在黃慶南身上。

2007年11月20日黃慶南被持刀歹徒砍成重傷,導致永久性殘疾。5名疑凶在2008年初被捕,但該案開庭時間一再延遲,疑凶多次要求對黃慶南傷情做重新鑒定,且雇人偷拍黃慶南生活。 2008年12月,深圳市司法局發出重新鑒定意見書:"黃慶南之損傷構不成六級傷殘,無法對其損傷程度是否夠成重傷作出準確判斷"。推翻年初深圳市檢察院和公安分局的"六級傷殘和重傷"結論。 同時,黃慶南申請工傷認定行政訴訟敗訴。 12月24日龍崗區人民法院拒絕前來支持黃慶南的工人朋友和國內外團體友人進庭旁聽,導致又一次延期,至2009年1月16日才第一次開庭,當日審案只經短短四小時便告結束。

以上種種跡象表明這一案件的司法公正極有可能受到干擾。在此緊急呼籲各團體和個人請於5月18日到庭支持打工者中心和黃慶南,監督法院進行公正、公開判決,嚴懲兇手,還打工者公道!

如能聽庭請在星期一前電話通知 (Becky 8135 1480),以便安排交通!

日期: 2009年5月18日(星期一)
集合時間:中午12時
集合地點:深圳市 羅湖 口岸茶餐廳
前往地點: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 (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德政路)
聯絡人:Becky 8135 1480

附上2009年5月黃慶南案件最新情況:

2009年5月黃慶南案件最新情況
——回應法院在媒體上的關於“黃慶南拒做重新鑒定致審判延遲”的說法

黃慶南一案在1月16日開審後,至今法院沒有判決,案件兇手及其幕後指使人仍未得到制裁。
從2007年11月20日至今,這個案件已經拖延了1年半時間,作為受害人,黃慶南比誰都希望案件能儘快有個結果。兩天前,即2009年5月11日,深圳市兩大新聞媒體《南方都市報》和《晶報》同時對黃慶南案件作出相似報導,大篇幅闡述了法院方面有關“黃慶南拒拒做重新鑒定致審判延遲”的說法,明顯把遲遲未能判決歸咎于被害人黃慶南身上,卻沒有提及黃慶南曾經配合法院重新進行司法鑒定的內情,在案件還沒有得到公平判決之際,把社會輿論壓力加諸黃慶南身上,是對受害人第二次的傷害,是不公平的做法。
受害人黃慶南六年來一直從事與法律相關的工作,不是不懂法不守法的公民。在這個案件上黃慶南做為受害人,做為民間勞工機構的代表法人,一向希望能儘早破案和判決,還自身和民間勞工機構以安全和公道,一直很配合各級公安部門和檢察院的行動,在各級公安局和檢察院階段案件一直進展也比較順利。
但是,案件到了龍崗區法院,卻出現重重阻滯。對於法院要求重新鑒定的做法,我們有以下幾點回應:

1.公安局和檢察院錯誤引用標準,責任不在黃慶南,不應折騰受害人。龍崗公安分局2008年4月16日作出的《法醫學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書》所依據的標準有誤,2008年6月6日,黃慶南配合龍崗區檢察院到深圳市檢察院做了複檢,檢察院也是維持龍崗公安分局的鑒定結果。法院雖多次要求黃慶南做重新鑒定,但每次的理由都不一樣,公信度成疑。2009年3月11日才說是因為公安分局的適用標準錯誤,理由牽強。這時的黃慶南已為了醫學鑒定,拖著受傷的腳奔走各部門多次,應公安局、檢察院、法院要求不斷上交所有醫學和治療資料。

2.配合法院再次鑒定,鑒定現場專業性和公正度令人寒心。2008年7月9日黃慶南被疑凶派人偷拍走路和生活情況,將該光碟交到法院,且被法院採用。2008年9月12日黃慶南配合法院到深圳市司法局鑒定,鑒定書由五位人員簽署,但當日現場有十來位不具名專家對黃慶南進行鑒定,每名專家辦公桌上統一放著一包未開封的中華牌香煙,而且部分專家態度不好,黃慶南左腳只能被動活動,專家說是部分活動,小腿受傷導致左大腿肌肉萎縮,專家卻堅稱大腿肌肉萎縮與受傷無關。這樣的現場鑒定讓黃慶南非常寒心,因此不再應這些專家要求再做肌電圖檢查。
黃慶南和打工者中心都迫切寄望法院能早日對兇手及幕後指使者作出判決,還社會公道,重新開展生活和工作,因此決無不配合法院進行重新鑒定之舉,這種片面和簡單的說法于情於理都不相符。
因為法院的做法,我們要求:
1.由於案件拖了一年半之久,受害人黃慶南幾經折騰,出院遷居後,依然受到疑凶派人跟蹤拍片,一直以來承受著巨大人身安全壓力,我們要求公安局和法院一盡己責,儘快制止疑凶對受害人直接或間接的威脅。
2.公安局、檢察院、法院掌握有黃慶南的所有醫學和治療資料,如果當日是引用了1996年錯誤的標準,如今可以根據已有的黃慶南醫學資料,按2007年新的標準來給出鑒定書,硬是要黃慶南重新鑒定,反有司法公正正在被破壞之嫌。
作為受害者,我們沒有能力製造輿論,但是希望關注這一案件的各界人士可以兼聽各方說法,瞭解事實真相,希望法院在法定期限內儘快作出公正判決!

附件:
《晶報》——黃慶南拒重新鑒定致審判延遲
http://jb.sznews.com/html/2009-05/11/content_618462.htm
《南方都市報》——“拒做法醫鑒定黃慶南案難審”
http://epaper.nddaily.com/H/html/2009-05/11/content_78726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