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一日,爭取中國人權的遊行,三時多從中環出發,沿皇后大道順利到達西邊街,起初計劃在中聯辦外圍繞兩圈,再在閘上挷上黑色絲帶,然後和平散去。到達中聯辦時,見閘外已架滿了鐵馬,收窄通道至難以通行,亦將阻礙我們掛黑絲帶。在領頭的李卓人要求下,警方總算開闊了通道。
約五時,快要圍繞中聯辦一圈後,追上了本來在隊尾、抬著假棺材的社民連隊伍,他們正與警方爭議,為何棺木不能經過中聯辦門口。他們只能進入警方預設的示威區,距離中聯辦大門約十五米,未能繼續前行,等待大會向警方爭取讓假棺材前進。此時,部份人仍繼續按計劃前行,有的則如我般留在爭議地點,等待被留難的遊行人士一同前進。
( 此時我問警員為何不讓假棺材前進,其中一位警長的答覆是,假棺材「太重」會壓傷其他人,對此荒謬解釋,我實在無言以對。)
警察此時已包圍了抬棺材的遊行人士,用兩行「人鏈」切斷了示威區內外的接觸。警方的意圖很明顯,就是分化抬棺材的一群與其他遊行人士,所以不斷呼籲其他人繼續前進,計劃等待大部份人完成遊行散去後,再「處理」抬棺材的。但是,示威區的爭吵及長毛的廣播吸引了主隊伍的注意,有些人駐足了解事件,部份則憂慮警方的「圍點打援」與分化而停留支援,此時遊行實際已經暫停,等待大會與警方的交涉結果。
但在交涉未有成果前,大會卻作出一個我認為極其愚蠢的決定,呼籲遊行人士按原定計劃繼續前行,待遊行完成後,有意聲援的人可再回來。其愚蠢在於,當遊行隊伍未主張離開,支聯會卻「主動協助」警方實現其「分化」策略。結果,當部份人離開現場繼續遊行時,警方已立即「反轉豬肚」,針對假棺材及留下聲援的示威者,展示了一塊黃色告示牌,內容大概說示威者違反了《公安條例》中某條文,已構成非法集會。
這種挑釁理所當然引起示威者的憤怒,被困示威區內的人立即以「手托過頂」的方式,企圖將假棺材傳出示威區予正在前行的示威者,卻被警方以武力制止,結果棺木被毀。同時,示威區外的人憤然衝擊人鏈防線,進入了示威區,但未能阻止棺木被毀。現場所見,數名示威者倒地受傷。
示威區的衝突暫告段落,但群眾得知陶君行等數名遊行人士被補,陶被鎖手扣帶上警車,人群立即到該警車外聲援,要求公開拘捕理由。警方繼續漠視此合理要求,在警員為警車築起人鏈前,有示威人士爬上車頂,以防警方又「偷偷摸摸」地運走被捕人士。到場警員越來越多,現場所見,至少有三四百人,此時警方築起兩行人鏈,包圍四輛衝鋒車阻止示威者接近。相反遊行人士開始離開,留下聲援的漸漸零星。
約六時,示威人士已難接近警車,被補者先後被警方帶走。據聞,為免示威者到西區警署外示威,被補人士都被送往香港仔警署。不久,警方改為主動圍堵示威人士,示威者被分成數群,每群被兩至三行人鏈圍困。約六時半,未知是否希望重開行車線,警方竟妄顧雙方安全,不理會示威人士中有男女老幼,在未有事先警示下,強行將整群人推上行人路。( 衝突期間,某警員叫喊「你們身處馬路上,這行動是為了你們的安全」,這絶對是無恥之言。) 事件中未有出現「人踩人」,只能說是萬幸,我在此嚴詞讉責警方這個「暴戾」行動。
之後雙方陷入對峙的局面,七時多,警員開始押走警車頂上兩名示威者,人群已有被武力清場的準備,數名社民連成員先後到場聲援。後來在電話中得悉陶君行等可獲保釋,氣氛稍緩。約八時,雙方協議示威者召開記者會後和平散去,我在記者會後離去,據悉部份人會到香港仔警署繼續聲援。
結語:警方無理阻撓假棺材經過中聯辦門口,單憑長官喜惡限制合理遊行方式,粗暴對待遊行人士,顯示香港遊行、示威權利的陷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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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警方保持冷靜!
回應
不如問下點解香港人
不如問下點解香港人咁習慣香港警察一直過度權威性?
不如問下點解香港人咁習慣香港警察一直over action?
唔駛問點解
不是習慣, 是沒有遇上.
九成香港人沒有遇上香港警察過度權威性;
九成香港人沒有遇上香港警察over action.
這就是分而治之
拉一派,打一派,當日在中聯辦門外亦是如此。
所以政府、土共整天想將部份人打成「激進」,分化民主派、社運團體。
問得有點遲
""不是習慣, 是沒有遇上.
九成香港人沒有遇上香港警察過度權威性;
九成香港人沒有遇上香港警察over action.""
不過唔少人有接觸過警察的人,都嘗試過他們的權威性.
我見過都不少.
憑有甚麼大型的節日要改道封路等等....
順從的又有,谷氣又有,忍又有........
好似人人都心中有數,所以over action未必九成人會遇上.
我聽到香港警察槍殺一個沒有帶身分證的亞裔人士,我一點都不感意外,香港警察的over ation 是不分政治不政治.
問題是甚麼?
這裡有很多人寫文化/政治批評,可是很少人寫香港社會與香港警察的問題.
都不知是否香港特產香港式警察電影電視,香港人對警察有無比的敬仰?
或是'香港是個法治的社會'洗腦?
或是已經適應資本主義的專制?
香港人真是全世界最奇怪的一種人.
回elephant: 當我們仍然可以口殊筆伐
香港人不是特別怪, 而是香港人還有一定的言論自由, 還有一定(雖則不完整)的民主. 香港警察的權威及action, 一般受到社會的制約, 你以為現在還是四大探長的年代嗎?
香港警察的過度權威及overaction的時候, 幾乎只有在政治示威出現, 是政治問題多於警察本身的問題.
關於封路及(罕見)搶殺少數族裔的問題, 香港人的反應和外國人並無分別, 一樣有人啞忍, 有人投訴, 有人口殊筆伐, 有人告政府. 總之, 香港人不是特別怪.
回
我不知"四大探長的年代"是一個甚麼的警察年代.
不過一定和現在很不一樣的一點,那年代吃大茶飯"貪污"現在已經不在.
然後是現在中產擁戴的制約.
有制約的今天可能有很些方面跟從前不一樣,所以現在警員比過去好了很多或是已經不同了?
我不知道,不過我早前有想過一個畫面,到底七十年代的暴動和現在的警員行動有甚麼分別,我會說分別不大.
有制約的今天不只是在警方的組織上架設.
而是在大眾市民行為的約束亦相對地架設起來.
你可以用制約來管制我.
難道我不會用制約來起訴你.
不同的是甚麼,殺人的武器不一樣,形式改變.
"香港警察的過度權威及overaction的時候, 幾乎只有在政治示威出現, 是政治問題多於警察本身的問題."
那位亞裔人士的死亡沒有人認為是一種over action的問題.
可能社運人士只認為他們才是一群最有機會面對警員過度權威及over action的人.
難道香港警察只會對付政治問題?
不過活生生的我或其他市民還可以証明那真是個笑話.
有興趣去問下踏單車的人其他人,或上我的網站看.
難道踏單車是政治,不帶身分證亦是政治.
我看過片段整體都不太甚麼,最大問題是警方推擠人群那刻出現,算甚麼.
比較馬上面對鎗口的普通人,或馬上一比六七圍繞的普遍人有多可惡可怕.
當然在香港口誅筆伐是最安全不過.
回 eleph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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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警員的質素的確比六、七十年代「平均地好」,這應是不爭的事實吧?但高層的,則看似從六、七十年代初「目空的王性」變作現今「投上的臣性」,始終未能做到為人民服務的理想。
對七、八十年代後出生的警員,和普通的七、八十年代後出生的香港市民一樣,面對衝擊時是比較「自我」和「自保」,相對容易「與對手起槓」,這也是事實;但我個人是傾向體諒的(特別是那位開槍警員)。但對那些「充滿經驗的警方高層」在十一時的指揮和意圖,我卻有所懷疑。
要求市民帶身分證是法例的要求,不是警員的問題吧?警員按指令執法是職責。
若能冷靜、細心看片並公正的評,警員(絕大部份)真的做得不對嗎?有問題的是「指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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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過去二十年警察制度有所改變,新一代和舊一代在心態上都會有不同,
我不會說好或不好,沒有資料作評論.
不過在警員的處事及執法上,可能是比過去更合法性的暴力,或是回復過去的手法.
警員在執行任務時,對一個沒有身分證的一市民,是否要進行至極點置人誅死地.
即使我們只能單靠一方(不可能全相信的口供)指警員受到威脅而開槍,
但是否必要推至極點的非置誅死地不可.
如果這情況警員使用槍械的指引是合理/合法,那麼只要社運人士或市民拿起一個石頭面向警員,警員應該可以馬上向他們開槍,這應該亦是可體諒警員的.
警員不是公僕是社會一種特權階層人士,在那些(老猜骨)警員及那些市民心目中依然是揮之不去,甚至值得接受,真是令人心寒.
一種大氣候警員的執法及處事的over action 及過度權威性.
對一般在生活上沒有帶著甚麼政治的目的市民,比社運人士受到的威脅有過之而無不及.
一種超乎常理的暴力的行為/處理事件方式,無論背後有甚麼動機都不能抹殺暴力不是暴力.
就沒有參加十一來說,我只能憑公開的影片及文字,有限的理解事件.如果這事件的警方處理是合當,我希望有一些文章的出現.
警員按指令執法 + 錯的指令
警員按指令執法是職責,但加上錯的指令,就會禍國殃民。
基層警員不是罪魁禍首,但始終是為虎作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