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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遊行 警察無恥週六, 2009-10-03 20:56 的修訂版本

修訂版本可以讓你追蹤文章的多個版本的不同之處。

十月一日,爭取中國人權的遊行,三時多從中環出發,沿皇后大道順利到達西邊街,起初計劃在中聯辦外圍繞兩圈,再在閘上挷上黑色絲帶,然後和平散去。到達中聯辦時,見閘外已架滿了鐵馬,收窄通道至難以通行,亦將阻礙我們掛黑絲帶。在領頭的李卓人要求下,警方總算開闊了通道。

約五時,快要圍繞中聯辦一圈後,追上了本來在隊尾、抬著假棺材的社民連隊伍,他們正與警方爭議,為何棺木不能經過中聯辦門口。他們只能進入警方預設的示威區,距離中聯辦大門約十五米,未能繼續前行,等待大會向警方爭取讓假棺材前進。此時,部份人仍繼續按計劃前行,有的則如我般留在爭議地點,等待被留難的遊行人士一同前進。

( 此時我問警員為何不讓假棺材前進,其中一位警長的答覆是,假棺材「太重」會壓傷其他人,對此荒謬解釋,我實在無言以對。)

警察此時已包圍了抬棺材的遊行人士,用兩行「人鏈」切斷了示威區內外的接觸。警方的意圖很明顯,就是分化抬棺材的一群與其他遊行人士,所以不斷呼籲其他人繼續前進,計劃等待大部份人完成遊行散去後,再「處理」抬棺材的。但是,示威區的爭吵及長毛的廣播吸引了主隊伍的注意,有些人駐足了解事件,部份則憂慮警方的「圍點打援」與分化而停留支援,此時遊行實際已經暫停,等待大會與警方的交涉結果。

但在交涉未有成果前,大會卻作出一個我認為極其愚蠢的決定,呼籲遊行人士按原定計劃繼續前行,待遊行完成後,有意聲援的人可再回來。其愚蠢在於,當遊行隊伍未主張離開,支聯會卻「主動協助」警方實現其「分化」策略。結果,當部份人離開現場繼續遊行時,警方已立即「反轉豬肚」,針對假棺材及留下聲援的示威者,展示了一塊黃色告示牌,內容大概說示威者違反了《公安條例》中某條文,已構成非法集會。

這種挑釁理所當然引起示威者的憤怒,被困示威區內的人立即以「手托過頂」的方式,企圖將假棺材傳出示威區予正在前行的示威者,卻被警方以武力制止,結果棺木被毀。同時,示威區外的人憤然衝擊人鏈防線,進入了示威區,但未能阻止棺木被毀。現場所見,數名示威者倒地受傷。

示威區的衝突暫告段落,但群眾得知陶君行等數名遊行人士被補,陶被鎖手扣帶上警車,人群立即到該警車外聲援,要求公開拘捕理由。警方繼續漠視此合理要求,在警員為警車築起人鏈前,有示威人士爬上車頂,以防警方又「偷偷摸摸」地運走被捕人士。到場警員越來越多,現場所見,至少有三四百人,此時警方築起兩行人鏈,包圍四輛衝鋒車阻止示威者接近。相反遊行人士開始離開,留下聲援的漸漸零星。

約六時,示威人士已難接近警車,被補者先後被警方帶走。據聞,為免示威者到西區警署外示威,被補人士都被送往香港仔警署。不久,警方改為主動圍堵示威人士,示威者被分成數群,每群被兩至三行人鏈圍困。約六時半,未知是否希望重開行車線,警方竟妄顧雙方安全,不理會示威人士中有男女老幼,在未有事先警示下,強行將整群人推上行人路。( 衝突期間,某警員叫喊「你們身處馬路上,這行動是為了你們的安全」,這絶對是無恥之言。) 事件中未有出現「人踩人」,只能說是萬幸,我在此嚴詞讉責警方這個「暴戾」行動。

之後雙方陷入對峙的局面,七時多,警員開始押走警車頂上兩名示威者,人群已有被武力清場的準備,數名社民連成員先後到場聲援。後來在電話中得悉陶君行等可獲保釋,氣氛稍緩。約八時,雙方協議示威者召開記者會後和平散去,我在記者會後離去,據悉部份人會到香港仔警署繼續聲援。

結語:警方無理阻撓假棺材經過中聯辦門口,單憑長官喜惡限制合理遊行方式,粗暴對待遊行人士,顯示香港遊行、示威權利的陷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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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巧文:獨裁中國60年 ,共產黨於香港警察協助下又勝一仗
請警方保持冷靜!

回應

不如問下點解香港人

不如問下點解香港人咁習慣香港警察一直過度權威性?
不如問下點解香港人咁習慣香港警察一直over action?

唔駛問點解

不是習慣, 是沒有遇上.

九成香港人沒有遇上香港警察過度權威性;
九成香港人沒有遇上香港警察over action.

這就是分而治之

拉一派,打一派,當日在中聯辦門外亦是如此。

所以政府、土共整天想將部份人打成「激進」,分化民主派、社運團體。

問得有點遲

""不是習慣, 是沒有遇上.

九成香港人沒有遇上香港警察過度權威性;
九成香港人沒有遇上香港警察over action.""

不過唔少人有接觸過警察的人,都嘗試過他們的權威性.
我見過都不少.

憑有甚麼大型的節日要改道封路等等....
順從的又有,谷氣又有,忍又有........

好似人人都心中有數,所以over action未必九成人會遇上.

我聽到香港警察槍殺一個沒有帶身分證的亞裔人士,我一點都不感意外,香港警察的over ation 是不分政治不政治.

問題是甚麼?

這裡有很多人寫文化/政治批評,可是很少人寫香港社會與香港警察的問題.
都不知是否香港特產香港式警察電影電視,香港人對警察有無比的敬仰?
或是'香港是個法治的社會'洗腦?
或是已經適應資本主義的專制?

香港人真是全世界最奇怪的一種人.

回elephant: 當我們仍然可以口殊筆伐

香港人不是特別怪, 而是香港人還有一定的言論自由, 還有一定(雖則不完整)的民主. 香港警察的權威及action, 一般受到社會的制約, 你以為現在還是四大探長的年代嗎?

香港警察的過度權威及overaction的時候, 幾乎只有在政治示威出現, 是政治問題多於警察本身的問題.

關於封路及(罕見)搶殺少數族裔的問題, 香港人的反應和外國人並無分別, 一樣有人啞忍, 有人投訴, 有人口殊筆伐, 有人告政府. 總之, 香港人不是特別怪.

我不知"四大探長的年代"是一個甚麼的警察年代.
不過一定和現在很不一樣的一點,那年代吃大茶飯"貪污"現在已經不在.

然後是現在中產擁戴的制約.
有制約的今天可能有很些方面跟從前不一樣,所以現在警員比過去好了很多或是已經不同了?
我不知道,不過我早前有想過一個畫面,到底七十年代的暴動和現在的警員行動有甚麼分別,我會說分別不大.

有制約的今天不只是在警方的組織上架設.
而是在大眾市民行為的約束亦相對地架設起來.
你可以用制約來管制我.
難道我不會用制約來起訴你.

不同的是甚麼,殺人的武器不一樣,形式改變.

"香港警察的過度權威及overaction的時候, 幾乎只有在政治示威出現, 是政治問題多於警察本身的問題."

那位亞裔人士的死亡沒有人認為是一種over action的問題.
可能社運人士只認為他們才是一群最有機會面對警員過度權威及over action的人.
難道香港警察只會對付政治問題?

不過活生生的我或其他市民還可以証明那真是個笑話.
有興趣去問下踏單車的人其他人,或上我的網站看.

難道踏單車是政治,不帶身分證亦是政治.

我看過片段整體都不太甚麼,最大問題是警方推擠人群那刻出現,算甚麼.
比較馬上面對鎗口的普通人,或馬上一比六七圍繞的普遍人有多可惡可怕.

當然在香港口誅筆伐是最安全不過.

回 elephant

.
現在警員的質素的確比六、七十年代「平均地好」,這應是不爭的事實吧?但高層的,則看似從六、七十年代初「目空的王性」變作現今「投上的臣性」,始終未能做到為人民服務的理想。

對七、八十年代後出生的警員,和普通的七、八十年代後出生的香港市民一樣,面對衝擊時是比較「自我」和「自保」,相對容易「與對手起槓」,這也是事實;但我個人是傾向體諒的(特別是那位開槍警員)。但對那些「充滿經驗的警方高層」在十一時的指揮和意圖,我卻有所懷疑。

要求市民帶身分證是法例的要求,不是警員的問題吧?警員按指令執法是職責。

若能冷靜、細心看片並公正的評,警員(絕大部份)真的做得不對嗎?有問題的是「指令」吧!
.

過去二十年警察制度有所改變,新一代和舊一代在心態上都會有不同,
我不會說好或不好,沒有資料作評論.

不過在警員的處事及執法上,可能是比過去更合法性的暴力,或是回復過去的手法.
警員在執行任務時,對一個沒有身分證的一市民,是否要進行至極點置人誅死地.
即使我們只能單靠一方(不可能全相信的口供)指警員受到威脅而開槍,
但是否必要推至極點的非置誅死地不可.

如果這情況警員使用槍械的指引是合理/合法,那麼只要社運人士或市民拿起一個石頭面向警員,警員應該可以馬上向他們開槍,這應該亦是可體諒警員的.

警員不是公僕是社會一種特權階層人士,在那些(老猜骨)警員及那些市民心目中依然是揮之不去,甚至值得接受,真是令人心寒.

一種大氣候警員的執法及處事的over action 及過度權威性.
對一般在生活上沒有帶著甚麼政治的目的市民,比社運人士受到的威脅有過之而無不及.

一種超乎常理的暴力的行為/處理事件方式,無論背後有甚麼動機都不能抹殺暴力不是暴力.

就沒有參加十一來說,我只能憑公開的影片及文字,有限的理解事件.如果這事件的警方處理是合當,我希望有一些文章的出現.

警員按指令執法 + 錯的指令

警員按指令執法是職責,但加上錯的指令,就會禍國殃民。
基層警員不是罪魁禍首,但始終是為虎作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