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警察攔路 ─ 六點前我所見的警力佈置

從新聞知悉 11.1 禮賓府門外只有「數至十數人」示威,與網上宣稱的數目「相去甚遠」。事實卻是,警方早在各通往禮賓館的道路加設障礙,阻止參加者前往示威。部份傳媒再一次響應政府作「河蟹」報導,可悲。

本來,我這天只是到禮賓府走走,並不打算留守,所以帶了相機記錄現場情況,做民間記者。一行人三時半到中環,想著有時間不如先逛逛兵頭花園,但走到上亞里畢道與花園道的交界,卻已發現警方封閉了右轉到禮賓府的道路。早已預期警方會嚴陣以待,尤其以現時曾蔭權的民望,任何星火都可燎原。但一看手錶那還只是 15:45,見警員查問要通行的市民,之後應該更難通過,盤算不如先進去「封鎖區」,最後決定還是先到動植物公園再算。到花園門口,又見一名女警,看來正在監視人流。

逛了約一小時,園內倒沒有制服警員。約 16:45 到花園門外遠眺,禮賓府門口似乎仍未有示威者聚集,發現上亞里畢道往禮賓府一段路原來又多了重「路障」,而且也增加了警力,不計便衣警員,也有近十名警員駐守第一道欄閘。暫時,似乎仍可從山上走下來,但不知一會兒後會否通行,我們停下來討論如何走到禮賓府。

這時一些未能「闖關」的示威者也先後到公園,再行定止。約 16:55 我們留意到,七八個示威者與警方爭論不果後,沿馬路走上禮賓府,警方曾試圖阻止,不果。太遠實在拍不到甚麼,這樣下去可不是辦法,乘著部份警員被引走,正是時候找機會突破防線。我們三人到了閘外,發現便衣警員比想像中多,至少有三數個,闖關不易。也有人走到鐵馬前查詢,但警方只是重覆說不許通行,卻說不出封路原因。這時上來的示威者也不多,果然警方已封鎖了美國領事館旁的上亞里畢道,相信大多數人也不能上山。剛巧有數名記者要求通行,混亂間有人依樣葫蘆沿馬路往上走,我們就乘機跟著走到禮賓府,數名警員同樣跟著上來。

未到正門,見到之前的第一批示威者正與約二十名警員對峙,被阻止繼續往前,附近也有數名記者。即使加上我們,現場亦只有約十名示威者,其他能夠「突破」警方封鎖的都是記者,形成警員及記者都比示威人數「多一倍」的奇怪現象,當然,這時已有兩行人鏈包圍著我們。警方繼續用鐵馬封鎖了行人路,示威者及記者都只能站在馬路旁,警方卻多次「呼籲/警告」我們「危及自身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要求我們站回行人路,實在「自打嘴巴」得叫人驚訝。後來陸續來了不少記者,警方迫不得以才搬開鐵馬,讓大家走上行人路,但警員為盡快清空馬路,曾突然推擠群眾,同行者中有人險些跌倒,實在粗暴得過份。

到 17:45 我離開前,示威人士與警方繼續對峙,而只有零丁參加者能突破封鎖,有些只能在在兵頭花園平台遙望禮賓府,近美國領事館一段上亞厘畢道的封鎖區也有數十名示威人士,亦有部份人被攔在禮賓府旁的 40M 巴士站。

據聞晚上示威群眾成功到達禮賓府示威區,和警方發生衝突,其間有人受傷,警方曾記下示威人士資料以圖秋後算賬,這是後話,可惜我未能記下。

直到六時,以警方警力的佈置,加上封鎖道路以阻止示威者到目的地的策略,成功分割本來就組織散漫的民眾,大部份人被擋在遠離禮賓府之處,示威地點的則被數倍於己的警員以人鏈包圍,連正門也去不到,根本不可能有任何作為。如此而言,警隊避免示威者直接衝擊禮賓府,顧全了當奴面子,消除了一次管治危機,可謂立下大功。

但是,這次單由網絡發起的示威不但顯示當奴如何不得民心,也預示一個群眾運動的新模式。無論如何,面對缺乏策略、組織鬆散的民眾 (主要是網民),港府及警隊仍然如臨大敵,正如我當時所說:「當奴對自己施政也沒有信心」。民不畏暴,卻以暴懼之,如此下去,即使港府贏得每場戰役,卻很可能輸掉這場戰爭。

有關當日相片,可到 http://clevergeniustaurus.xanga.com/

回應

卑劣的代名詞, 國際都會之敗筆----電訊盈科

以下系我給報章傳媒公開投訴信 :
"<> 編輯先生 :
我想借助貴報影響力, 投訴電訊盈科不尊守承諾, 經營手法卑劣, 強烈要求電訊盈科書面道歉及賠償損失.
本人系個靠互聯網搵食劃圖佬及投資者. 剛過去11月1日往元朗搵租住地方,地點系元朗八鄉元崗村一個小型單位. 一條寬頻線對我來講有如生命線, 故此, 在搵到地方後遂即打電話給電訊盈科姓黃職員查詢安裝寬頻及手續事宜.
我向電盈職員表明 : 1 – 上址必須經電訊盈科應允可以提供寬頻服務才辦理租住手續; 2 – 安裝期不可太長, 否則手停口停損失慘重. 職員其後答覆說冇問題, 且查到上址原本有裝線; 建議用8MB寬頻; 還免安裝費及免搬遷費…我滿心歡喜, 立即向地產落定並約11月5日見業主.
由1日至5日期間, 我仍不時打電話告訴電盈有關我租務上最新進展, 意旨令他們不要以為我系玩玩下, 而不認真幫我跟進此事. 直至此刻我仍深信, 一個香港電訊龍頭, 接駁區區一條寬頻線, 不會有甚麼問題.
既然得到承諾, 11月5日通過地產與業主簽租約, 繳付兩個月按金一個月上期一個月佣金, 合共港幣5200元, 還需辦水電轉名手續, 另一方面, 繼續辦理寬頻服務餘下手續, 包括11月6日揀Plan, 11月7日付800元定金; 並約定師傅將於11月8日上午11:00至13:00上門裝線.
誰知晴天霹靂, 電盈7日旁晚6:00 (請注意: 他們拒絕性答覆往往很巧合地設在臨收工時間, 令你一時有冤無處訴) 姓張職員來電說”對唔住!” 由於無法”配線”, 所以暫時不能提供服務, 要我等到12月31日之後, 足足個幾月時間還要”之後”; 不然就退回800元定金作罷! 毫無商量餘地.
其後數天, 電盈不斷換人打電話來, 提供一些我早就否決方案例如無線上網, 又要我加錢換一些根本不合用Plan例如Now TV, 在他們心目中, 提供方案祇系為擴大財路, 對消費者不但毫無幫助, 還陷阱處處, 例如”加18元就有Now TV睇”, 其實系一定要俾呢18元捆綁式消售. 電盈換不同部門不同人員, 甚至一日幾個人打電話來, 有姓袁, 姓劉 還有姓甚名誰我都懶得問了, 美其名為解釋無法提供服務工程技術問題, 實質系騷擾, 做唔成生意就玩. 我祇系個User(用家), 我冇義務了解工程上技術上來龍去脈, 盡管亦明白, 要由某個工程部門去施展技術才能完成該項任務. 我樂意配合完成一切必要手續, 但始終交易主要面對系營業部. Yes or No 都應該由營業部發出, 達唔到顧客要求就必須一早明確說明, 並停止辦理餘下手續, 避免產生誤會, 招至顧客不必要損失. 更何況我已三番四次提醒: 是否裝到線系決定我是否租屋問題. 電訊盈科為達成生意口輕輕應承, 過後又一口拒絕, 不負責任, 玩弄花招.
此案於11月11日由姓張經理來電, 正式肯定不能提供服務, 我亦隨即提出終止要約(Ofer), 並提出由此造成租務等一切損失, 電訊盈科要全部承擔, 還要出道歉信, 講明錯在何處. 我亦立通知業主及地產此事, 和安排退租.
一件小插曲, 11月13日, 由”客戶關注組”姓衛小姐來電居然還問我: “你11月21日約上門安裝寬頻Oder仲繼唔繼續? ” 老天爺! 何來生出一個11月21日Oder? 為甚麼我全不知情? 笑話!
11月14日與業主及地產辦妥退租手續, 取回一個月按金及一個月上期, 餘下一個月按金及佣金不能取回, 亦就系電訊盈科在租務上必須承擔賠償部份, 除此之外, 我連日來所承受身心疲累, 精神壓力致使我一直無法入市做投資, 電訊盈科拖一日, 我就要承受一日, 這筆脹又該如何算計, 請社會大眾獻教.
一間掌管住香港九成通訊命脈龍頭大企業, 竟然如此經營作風卑劣, 毫無長進, 毫無誠信可言. 我等是否一忍再忍, 任其跋扈下去, 再請社會大眾獻教.
懇請 貴報予以刊登. 僅此
致謝 !

筆者: 陳先生
18-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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