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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寧道街坊行動 回應市建局「假優化.真卸責」週六, 2009-11-14 15:31 的修訂版本

修訂版本可以讓你追蹤文章的多個版本的不同之處。

2009年11月13日,一群深水埗順寧道重建關注組的街坊,聯同其他重建區街坊並支持者,前往市區重建局位於上環新紀元廣場的總部,要求約見市建局董事會主席張震遠,提交請願信,表達對當局於本月3日公佈的「優化住宅租客援助措施」的強烈不滿。

是次行動參與人數近30人,眾人手攜橫額及標語,先於新紀元廣場地下集合,由街坊代表何先生宣讀是次行動聲明,於二時許出發前往市建局總部。其時市建局方面得悉關注組打算「登門拜訪」,特意派人於樓下接收請願信。關注組拒絕並登上新紀元廣場十樓的市建局總部,於門外拉起橫額及標語,要求市建局董事會主席張震遠接收請願信。市建局社區發展總監蔡仁生及社區發展主任蘇毅朗起初在場希望平息事件,後因與街坊們發生輕微口頭衝突忿然離去。關注組街坊並聲援人士於是繼續於總部門外高呼「假優化,真卸膊!」口號。由於市建局方面一直未有動靜,門外只有幾名新紀元廣場的保安把守,情況一度膠著。約二時半有兩名警務人員到場點算在場人數,並向在場群眾詢問是次行動目的及要求,關注組堅持希望張震遠或市建局執行董事前來接信,否則將會繼續留守。雙方僵持一會後,蘇毅朗再次到場,同時在場的警務人員增至四人,包括一名督察。其時蘇毅朗在關注組街坊面前向警方聲稱,在場群眾乃受深水埗一未發展計劃影響的街坊,引起在場人士的極度不滿。事實上,該說法極為不合理。

市區重建局已於本年6月26日刊憲宣佈於順寧道進行重建項目,並進行凍結人口調查。該項目涉及182人,其中租戶佔67人。由於現時市建局公佈項目並凍結人口後,最少要兩個月才會交發展局確認是否實行重建,並開始收購事宜,故於公佈項目至落實收購期間租戶有可能被業主大幅提高租金,甚至終止租約及被逼遷離。現時並無任何機制處理這些已接受人口登記,但在正式落實收購前被逼遷的租戶的安置以及補償安排。據街坊何先生透露,受影響被逼遷的共有十幾個住宅租戶,當中還未包括那些被大幅加租的租戶。而出席是次行動的街坊有些正是因此法例漏洞而被逼遷離的受害者,他們覺得市建局的處理方法有欠公允,故此才遠道來到上環總部表達不滿,豈料市建局方面竟然向警方訛稱,順寧道項目尚未發展,完全將他們的苦況視若無睹。

此時有街坊忿然手持自己的人口登記表格,向警方表明此計劃經已開展。由於蘇毅朗的說法顯然是混淆視聽,根本不理解街坊們的現況,現場人士紛紛高呼口號,要求市建局另派代表見面。後來市建局企業傳訊部總監邱松鶴跟之前憤然離開的蔡仁生再次到場,並聲稱張震遠的辦公室並非設於此,希望在場群眾提交請願信離開。由於現場環境狹小,空氣翳焗,在場人士都感到有點辛苦,故決定將標語及新聞稿全貼在市建局總部的玻璃門外便告離去。離開時街坊代表何先生向市建局方面表明,約定張震遠於兩星期後見面,否則將會再次前往總部以行動要求約見。整個行動於下午三時半結束。

延伸閱讀:

順寧道重建關注組
http://shunning6983.wordpress.com/

深水埗順寧道:市建局的「混」賬之一面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4777

順寧道重建關注組回應市建局:假優化,真卸責;要公道,不要同情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5104


隊伍出發時市建局派人嘗試接信


出發時街坊代表何先生宣讀聲明


關注組於市建局總部門外拉起橫額標語


保安人員阻攔去路


市建局社區發展主任蘇毅朗


警方嘗試調解


市建局社區發展總監蔡仁生全程板起口臉


市建局代表


何先生再次宣讀聲明


部分街坊情緒激動


某街坊出示人口登記表格,以證明蘇毅朗說謊



關注組最後將標語、新聞稿貼於玻璃門


在場警務人員不少

回應

對不起, 我實不認同你們的做法,

對不起, 我實不認同你們的做法, 二三十人跑到人家的辦公室要見人家的老闆, 有橫額又紙板又叫口號, 係人都怕, 唔見你都好正常, 一陣你地 hyper 打人點算.

租客是租客, 唔係業主, 租得一層樓就預左是暫時性的, 總有一天要搬走, 想借重建為名要求額外保賞實不合情理.

另人家職員公事公辦, 你卻影人家的相放上網似為抹黑, 手法實不苟同.

經濟上沒有籌碼, 就要利用其他的手段

政治嘛, 是靠惡的 (sigh!)

樓上--->廢話

抗議不只是方法. 而是要團結一班無權無勢的人. 保護已很薄弱的生活條件...其中一個就是很脆弱的"家".

市建局已街知行聞. 不想再講.

社會工作者--->變市建局職員

很奇,
很怪,
很可惜,
很可悲.

回 plato

我明白在缺乏法理依據時要爭取就只可以靠惡靠把聲, 今時今日的香港除此之外怕無其他法子了, 但總不能惡人先告狀, 像樓主好一個讀書人不可能是非不分, 無理取鬧.

獨媒讓在志之士自由發言, 但讀者還不至於凡反建制就支持的起步吧.

至於香港的社工, 給我的印象是只會教人爭取政府的資源, 唔會叫人自力更生, 比市建局更差.

回應「租客趁市建要求額外賠償」論

這是要回到根本的問題:
市區重建是什麼一回事?
是市建局所謂的更新殘破舊區, 改善居民生活?
重建只是關於產權問題?
重建與民生問題有沒有關係?
重建與貧富懸殊有沒有關係?
或者問:
一個好的政策, 應該關顧什麼問題?是否只是私產權?其他社會問題是否需要處理?

幾重事實, 諸君不妨先了解情況再講:
市區重建局雖不是政府部門, 但它是一個公營機構,
政府賦予其權力:
1) 先由公帑注資一百億
2) 可在法定時限用收回土地條例強行收地
3) 有權自行制定一切賠償安置的方式和準則, 無須通過立法會
4) 從2001年起20年內,執行200推倒重建的社區, 在九大目標區,現時仍有180多個
5) 低價收地後高價賣給發展商, 根據市建局和發展商的合約,當發展商賺到一定程度, 市建局便可分紅,而市建局高層就可以據此[浮薪]

再想以下問題:
舊區裡存有大量住板房低收入戶處於不良的生存環境,
許多業主/地產, 諗住平租所以好多質素不太好的板房,
所謂舊區租客, 就是這一種狀況

市區重建, 就算有市建局講得咁好的立意,
也一定會牽涉一件事,
就是財富再分配的問題, 一個政策,如何可以安排一個好的財富再分配機制?

(問albert君:樓主是誰?)

回應租客「沒有法理依據」論

雖然市建局條例賦予市建局極大自由,但也要求它根據[市區重建策略]來進行重建,
換句話說,策略本身是法定的指引,
我們來看策略中第3和4條:
3)市 區 重 建 應 落 實 「 以 人 為 本 」 的 工 作 方 針 。市 區 重 建 的 目 的 是 改 善 市 區 居 民 的 生 活 質 素 。 政 府 既 會 兼 顧 社 會 上 各 方 人 士 的 利 益與 需 要 , 亦 不 會 犧 牲 任 何 社 群 的 合 法 權 益 。 這 項 政 策 的 目 的 是 減 少 居 住 在 惡 劣 環 境人 士 的 數 目 。
4 ) 政 府 在 進 行 市 區 重 建 時 , 會 緊 守 以 下 重 要 原 則 :
(a) 為 進 行 重 建 項 目 而 物 業 被 收 購 或 收 回 的 業 主 必 須 獲 得 公 平 合 理 的 補 償 ;
(b) 受 重 建 項 目 影 響 的 住 宅 租 戶 必 須 獲 得 妥 善 的 安 置 ;
(c) 市 區 重 建 應 使 整 體 社 會 受 惠 ; 以 及
(d) 受 重 建 項 目 影 響 的 居 民 應 有 機 會 就 有 關 項 目 表 達 意 見 。
_____________________
另外第5條的12項目標中
(h) 在 切 實 可 行 的 範 圍 內 保 存 地 方 特 色 ;
(i) 保 存 區 內 居 民 的 社 區 網 絡 ;
--這些均與租戶有關
___________________
還有第24條有關凍結人口
24 根 據 《 市 區 重 建 局 條 例 》 第 23(2)條 , 市 建局 項 目 ( 發 展 項 目 或 發 展 計 劃 ) 首 次 在 憲 報 刊 登 的 日 期 , 將 作 為 該 項 目 的 開 始 實 施日 期 。 公 布 項 目 的 開 始 實 施 日 期 的 目 的 , 是 讓 市 建 局 可 參 照 這 個 日 期 , 根 據 其 政 策決 定 受 影 響 人 士 是 否 有 資 格 領 取 特 惠 津 貼 和 獲 得 安 置 。
__________________
事實上, 市建局自己確實公佈了順寧道項目重建
市區重建局第3881號公告: 市區重建局開展項目公告:順寧道發展項目
「根據《市區重建局條例》第23(1)條的規定,市區重建局(市建局)公佈開展SSP/3/001順寧道項目(該項目)。根據《市區重建局條例》第23(2)條的規定,該項目開始實施的日期,是該項目的公告首次在憲報刊登的日期。......由本公告首次公佈日期,即2009年6月26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還有, 市建局於2009年7月24日致順寧道重建關注組信件
「...本局將以凍結人口調查當日的狀況作為釐定業主或租客可獲得補償或安置的資格,而本局只會進行一次凍結人口調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在順寧道在公佈後馬上被迫遷的狀態, 便因由於重建項目公佈,
詳情可以看香港獨立媒體的記者放在報導下的link,
就可以看到街坊的訴求和問題,

謝謝

( 市區重建策略全文:http://www.devb-plb.gov.hk/chi/policy/urs.htm)
(順寧道重建關注組立場書全文:http://shunning6983.wordpress.com/2009/11/09/reponse/)

回 舊區更新電視台

樓主是指原文的作者, 即 gwo.

我想市建局的工作是否有益於社會還得看實例. 以我作為一個外人看觀塘舊區重建計劃, 裕民坊的幾棟舊樓實殘破不碪, 環境衛生惡劣, 我實不忍心有人在這等環境居住下去, 我承認市建局的方案是為有錢人而設, 全是美輪美奐的大廈, 商場和酒店, 往日的面貌再難復見, 但畢竟賠償給業主的錢足夠換一個麗港城的單位, 對大部份的業主來說是喜出望外了. 要知道像我這一個觀塘區的老街坊, 食舊麥記食足廿年, 對本區有不少感情, 但我總不能因一己的情意而要人放棄換樓的機會吧.

要不是市建局有法例強制收樓, 單靠個別業主根本無可能做到樓宇重建的大工程, 因此市建局的重建計劃對大部份業主是一個難得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