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權監察新聞稿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廿一日.香港) 香港人權監察批評澳門當局再次拒絕多名港人入境,侵犯港人的出入境自由,並批評香港政府、特首以及保安局,過往就港人被拒入境與澳門政府交涉徹底失敗,無法捍衛港人的出入境自由,致令其變本加厲。
近日澳門正值國家領導人出席其回歸活動之際,澳門當局煞有介事地再次引用《內部保安綱要法》,以入境人士危害澳門公共安全行為為由,拒絕多名背景不同的十多名港人入境,當中包括媒體記者、泛民立法會議員及區議員、支聯會成員、港商內地投資權益關注組成員以及反驗毒計劃人士等等,務求清除可能出現的異議聲音。當中更有被拒入境的港人遭澳門當局武力對待。人權監察認為,澳門當局拒絕他們入境,分別侵犯了新聞採訪自由,阻礙資訊流通、侵犯了持不同政見人士向當權者表達訴求的自由以及阻礙兩地進行政策學術交流等等。
其後,特首曾蔭權表示已向有關方面了解並向澳門入境處表示關注,卻解釋澳門政府依法辦事,空言強調港府會盡量協助遇到困難的香港居民。[1]行政會議召集人梁振英亦指,政府從多方面了解記者被拒入境澳門的事件,但推說不同地方對新聞自由的定義不同,無視《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國際標準亦適用於澳門,竟然試圖為澳門當局開脫。[2]人權監察質疑,香港政府在處理港人被拒入境時態度軟弱無力,徒有關注空言,又文過飾非,試圖把澳門當局的做法合理化,根本無法捍衛港人權利。
事實上,澳門當局拒絕港人入境事件已非首次發生,過往亦曾屢次發生,如香港前區議員陳昌、前立法會議員勞永樂、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九龍城區議員陶君行、香港基層民主社程樂蓀等被拒入境等。大部分的被拒入境港人不是泛民中人,便是人權捍衛者,令人擔心港人涉受澳門當局政見歧視。
人權監察質疑,上述事件均反映港府過往就港人被拒入境與澳門當局交涉徹底失敗,無法維護香港居民權利的基本責任,尤其是持有異於當權者意見的港人,以至類似事件不斷重演。若非港府無意竭力捍衛港人的出入境自由,便是反映港府弱勢無能得被澳門當局不放在眼內。
人權監察認為,一個政府,在出入境問題上維護自己的納稅人、維護持有自己發出證件旅遊的人,是最基本不過的份內事。據悉,該批被拒入境的人士是香港的納稅人,更是香港永久性居民,持有港府發出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並用以離港及進入澳門;因此,港府維護他們的權益本是責無旁貸。
人權監察促請港府必須一視同仁,無論香港居民持何種政見,都竭力維護其權益,尤其持有香港發出證件旅遊的人士的權利。人權監察促請港府嚴肅處理事件,主動介入了解事件,並必須向澳門當局提出交涉,澄清被拒入境人士的真正原因,以及引用《內部保安綱要法》是否恰當,為其據理力爭,討回公道。人權監察亦建議香港立法會,跟進當局面對香港納稅人遭其他政府阻止入境事件時應有的態度、措施以及果效。
註釋:
[1]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在澳門會見傳媒發言全文。2009年12月19日。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912/19/P200912190166.htm
[2]星島日報:〈支聯會兩成員被拒入境〉。2009年12月21日。
回應
也要留意香港情況
同時地香港也有拒絕外界人士入境的先例, 最大的問題是保安局製定名單的程序並未有其監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