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港人被澳門拒入境致特首曾蔭權的公開信 (人權監察)

五問特首:人權監察就港人被澳門拒入境事件致特首曾蔭權的公開信

曾蔭權先生:

近日澳門當局再次拒絕多名港人入境,侵犯港人的出入境自由,你在回應記者提問時說,已向有關方面了解並向澳門入境處表示關注,毫不質疑地複述「澳門政府的同事」的辯解,說「他們是依照澳門的法律來辦事」;你更不忘補充說「每一次無論我們的居民在何處遇到困難時」,政府「都會盡量協助」。 [1]

請恕我們坦白,香港政府在處理港人被拒入境時軟弱無力,加上你輕易接受澳門當局辯解的態度,以及你「關注」和「都會盡量協助」的空言,令人懷疑你正在出賣港人利益,更擔憂你失去基本的政治誠信和操守。

澳門當局欺侮港人的言行,經你或港府毫不質疑的重複,一句「他們是依照澳門的法律來辦事」,只會令人相信你和你的政府,不是站在香港市民和基本人權的一側,根本無法和無意捍衛港人權利。

行政會議召集人梁振英亦指,政府會從多方面了解記者被拒入境澳門的事件,但推說不同地方對新聞自由的定義不同[2],竟然無視《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國際標準適用於港澳兩地,試圖開脫澳門當局惡行,混淆是非黑白,歪曲人權標準。

香港人權監察認為事件反映你、你的政府、保安局和入境處,過往就港人被拒進入澳門與澳門當局交涉已徹底失敗,無法維護港人的出入境等自由,致令澳門政府變本加厲,由不同政見人士,擴展至記者,以至連反對自願驗毒人士和投資失利者也受阻攔,被拒入境,更有受武力對待。

最近數天,正值國家領導人出席澳門回歸活動之際,澳門當局煞有介事地引用《內部保安綱要法》,以入境人士危害澳門公共安全行為為由,拒絕多名背景不同的十多名港人入境,當中包括媒體記者、泛民立法會議員及區議員、支聯會成員、港商內地投資權益關注組成員以及反驗毒計劃人士等等,務求消除可能出現的異議聲音。當中更有被拒入境的港人遭澳門當局武力對待,引起執法人員濫用暴力的投訴。人權監察認為,澳門當局拒絕他們入境,侵犯了新聞採訪自由,侵犯了持不同政見人士和受損投資者向當權者申訴和表達訴求的自由以及阻礙兩地民間進行政策討論和學術交流等等。

人權監察質疑,類似事件不斷重演,反映出港府過往與澳門當局交涉已徹底失敗,無法承擔維護香港居民權利的基本責任。當你和你的政府都無誠意竭力捍衛港人的權利,只是放軟手腳,裝模作樣地表示「關注」,空談「盡量協助」,澳門當局當然不會嚴肅面對港府的所謂「關注」和「協助」,不會將港府的交涉和港人權益放在眼內。

人權監察認為,任何政府,在出入境問題上維護自己的納稅人、維護持有自己發出證件旅遊的人,是最基本不過的份內事。據悉,該批被拒入境的人士是香港的納稅人,更是香港永久性居民,持有港府發出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並用以離港及進入澳門,港府維護他們的權益本是責無旁貸。政府必須一視同仁,無論香港居民持何種政見,都竭力維護其權益。

就此,人權監察特別詢問你:
(1) 澳門當局以及香港是否有拒絕入境黑名單?該黑名單的制定程序如何?是否合理?有何監管?就過往三年港人被澳門拒絕入境的個案每年分別有多少宗?其中有多少宗,澳門當局引用了《內部保安綱要法》?分別引用了該法哪條條文?依港府的意見,該等引用又是否恰當?

(2) 過往三年港人被澳門拒絕入境的個案中,港府有否主動向被拒人士了解事件始末?若有,共有多少宗?若無,理據為何?港府又有否主動跟澳門當局交涉?若有,結果如何?政府又認為該等人士被拒入境的真正原因為何?若無,為何?

(3) 就近日澳門回歸,港人被澳門當局拒絕入境的個案,港府有否主動向被拒人士了解事件始末,並主動跟澳門當局交涉,以捍衛香港居民的出入境自由?在與澳門當局交涉時,有何具體行動?政府當局關注及跟進的事項是甚麼?進度又如何?會否向被拒人士以及公眾交代事件?

(4) 若澳門當局以同樣手法拒絕香港官員入境,港府的處理手法會否與現時處理被拒入境港人個案一樣?港府會否回應尊重澳門依法辦事,而不予追究?

(5) 即使政府當局過往曾就港人被澳門拒絕入境與澳門當局交涉,港人被澳門拒絕入境事件依舊屢次發生。現行當局處理香港居民遭其他政府阻止入境的態度、原則、機制以及措施如何?港府會否深入檢討並與立法會商討現行機制或措施的成效?港府有何具體措施為被拒港人據理力爭,以保障港人的出入境自由?

香港人權監察謹啟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廿四日

副本致: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及秘書

註:
[1]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在澳門會見傳媒發言全文。2009年12月19日。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912/19/P200912190166.htm
[2] 星島日報:〈支聯會兩成員被拒入境〉。2009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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