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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的香港會否變成現在的澳門?——澳門23條惡法親身經歷

未來的香港會否變成現在的澳門?——澳門23條惡法親身經歷

今天到坐船澳門,因為很久沒有去過,又有長毛出船票(重點),所以就去了。

買了1:30船票,坐了一個半小時。當船去到澳門新的那座橋(名字不知道,在碼頭對出)前突然停下,船長宣佈因應港口的要求停止前進大約10分鐘,之後也因應港口的要求慢速前進。下船後過關前沒問題,但是當我到了海關櫃台,交出身分證驗證成功過關之後,有5~6個海關人員對我說,「先生,你不能走」並要求我再次出示證件,交出了之後再次經電腦證實沒問題之後還要求過X光機及查核身上物品才可過關。(身上物品只有銀包電話,報紙,mp3)

成功出了海關之後,接受了東方蘋果now的提問,之後去了買一個熱狗(全日就是吃了這個),之後就一邊吃一邊行出碼頭,行出去之後幾十步就已經有兩名便衣警員走過來要求出示身分證,看到之後以認為我的證件是偽造而要求我跟他們回警署調查。當我去到警署時就帶我到「有組織罪案調查科」要求提供個人資料包括姓名生日,父母姓名,住址電話,及沒收電話及mp3,更令人覺得可惡是警察要求拍打身體以證明我沒有攻擊性武器在身。在警署坐了1小時之後就以我違反了入境條件而需要送我出境,我多次問及我實際違反了什麼條件時只是多次重複並要求我回家上網自行查看。

最後澳門警察運我回到碼頭並要求我出錢買船票回香港,並在等船其間才交還電話,而身分證要到上船之後才交回。結果坐了5:30的船並在6:30回到香港。

此次去澳門真的體驗到澳門警方全無合理理由以強行要求我出境,因澳門海關已將我放行。體驗到澳門在23條立法之後的可恥制度,一個良好市民到澳門就在全無證據之下要求出境。

未來的香港會否變成現在的澳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