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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陳敬慈(1999年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現任教城市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
我不認識陳巧文,儘管這個名字在報紙上看了很多次。寫這篇文章支持她,是自感內心無法逃避的一點責任。2000年,包括我自己在內的所謂「學聯五子」被拘捕時,一波又一波的的社會動員,來自大學校方和大學老師,來自學運老鬼,來自社運團體,來自基層工會……以專業意見,以聯署聲明,以遊行示威的形式聲援我們,最後迫使政府放棄起訴。
今天和未來,當陳巧文和她的同代人,受到來自政府的不合理對待,或受到諸如偷拍的騷擾時,更加值得廣泛的社會支持。是她們,爲社會改革的可能性,拓展開了一個新的局面。2010年元旦游行,我留到最後,目睹了年青人們的憤怒和騷動。我站在旁邊,感受到其中的氣氛。一位朋友在Facebook留言:天道輪回,仿如隔世﹗置身中聯辦年輕人群中,想起的是當年衝擊新華社……不同的是感到她/他們比我更有膽色﹗我回應說:我有深刻印象的是不一樣的人數和氣氛,不再是個別人的勇氣。
對於陳巧文,儘管欣賞她發動罷免陳一諤,知道她一人揮動雪山獅子,看到她昂步於人前的姿態,可要爲支持一個人寫東西還是有很大猶豫。因爲我認爲所謂80年後的叛逆,是一個時代的轉變,這時代是回歸以來兩次經濟危機的産物,是從2003年7月1日50萬人進維園,7月10日10萬人包圍立法,2005年12月「Down Down WTO」的呼聲,到近年的保護天星、皇后碼頭、利東街的鬥爭……一步步地走過來的。
今天我終於决心寫點東西支持她,也是想借10年前的回憶,看看我們的社會和大學發生了怎麽樣的變化。作爲港大校友,我頻密地收到校長的電郵。例如,一到倫敦《泰晤士報》公布全球大學的排名,徐立之校長比起我工作的大學更快地發來電郵,不忘和校友們分享他的喜悅。2007年最高的排名是全球18。徐校長說,他超額完成任務了。
元旦遊行之後,陳巧文的家人收到警方的騷擾。她出席電臺節目,警察在門口等他,馬上將她拘留。這樣的事,10年之前,發生過,發生在我和港大、中大、科大的5 、6位同學身上。2000年初,身爲財政司司長的曾蔭權到港大演講,講「再創香港的優勢”,我們去抗議,口號是“創造誰的優勢?」。曾在論壇上透露,政府在考慮大學分科收費。4月,我們游行抗議,反對大學分科收費,「教育是人權,反對教育商品化」。6月25日,學聯舉行游行,“悼念” 人大釋法一周年,和爭取居港權的朋友在政府總部通宵靜坐。第二天清晨,被胡椒噴霧武力清場,想投訴可也沒有什麽好的門路。可是大約8月份吧,入境處發生縱火案。本來這和4月的反分科收費和6月的反人大釋法就沒有什麽關係。但突然間,先是我們的家人受到騷擾,後就是用不同的方法前後兩次拘捕我們。
陳巧文今天所經歷的警方的行爲,和10年前我們的遭遇相似。可是,陳巧文是不幸的,國際排名不斷上升的港大,已經忘記了大學的初衷。我在大學的四年也是鄭耀宗校長在港大的四年。鄭校長後來在民調事件中被趕下臺了。從清洗六四屠城標語,到阻止國殤之柱,到校政改革,我寫的批評鄭的文章已經忘記多少了。可是,當我和2000年的學生會會長張韻琪被警方拘捕的消息經傳媒傳出後的當天,大學就致電張韻琪,表示校方已經派出法律系的老師協助我們。港大的這一做法也得到中大的積極回應,他們也派出顧問律師協助中大的同學。
透過傳媒,我們瞭解到在陳巧文被捕之後,徐立之校長這樣回應說,警方仍未落案檢控陳巧文,目前不應猜測,而按照港大規程,若學生被法庭定罪,會將事件交學生紀律委員會處理,強調不容港大學生有任何不法及暴力行為。港大90周年的紀念刊,取名《90年的承傳》。自由、開放和包容,向來是港大的傳統。 1997年6月4日晚上,在大學道校長宿舍門口發生警民衝突之後,鄭耀宗從海外趕回來,和學生會開會後與會長王振星召開記者招待會,他說,那麽多有爭議性的事件發生在港大,說明港大是培養領袖的地方。當然我知道鄭的說法也是公關的技巧,可是,將學生積極參與社會運動的熱忱容易爲“不法及暴力行為”也不應出之一位大學校長之口。徐校長是60年代的過來人,沒有那個年代的青年激進運動,美國總統奧巴馬可能還無法進入白人專用的公園。40年後,人們再次爲青年學生運動喝彩。
對徐的言論,港大官員好像回應說,這是媒體的斷章取義。1999年的5月,港大學生會向部分傳媒放出風聲,可能會在6月4日深夜在校園永久樹立國殤之柱。傳媒報告消息的同時也引述當時的外務處處長陳均潤說,學生必須向校方申請,否則可能紀律處分的話云云。報道一出,我還未有向校方寫信抗議,陳處長就來信解釋,說這不是他的願意。陳在民調事件中和鄭校長一樣提早退休了,不過不是干預學術自由,而是在處理事件中技巧不足,大學請來公關公司代替他的角色。可是,我想,起碼在1999年的事件,他比今天的徐校長强。
我不知道徐校長有沒有向陳巧文寫信解釋是傳媒曲解了他的意思,他的真正立場是什麽,或許徐校長是不會這樣做的,因爲陳處長當年有的校內外道德壓力,徐校長不必面對了。所以陳巧文的不幸,不僅在於遇到一位忘記大學的初衷是推動社會進步的校長,而是一個對青年激進運動開始恐懼的主流社會。像香港這樣的發達資本主義都市,社會是大財團、大資本家控制,具體却是由專業集團或者人們慣用的用詞“中産階級”操作的,教授、律師、記者……在廣泛意義上都是這個專業集團的一部分。2000年民調事件後,爲數不多的學生包圍港大校長宿舍。社會學的一位老師以匿名的形式在《明報》寫文章,支持學生和批評校長。可今天,老實說,除了人數以百倍增長,與警察的互動形式上,並沒有大的變化。不是嗎?1999年當陳方安生在立法會提出議案,要求提請人大釋法時,我們拿著 “奠法治已死”的花圈,衝到立法會的門口,貼近走廊。可比較陳巧文與她的一代,10年前的我們是幸運的。社會學老師寫匿名文支持我們,法律系老師陪著我們上警署。可今天,不但沒有港大法律系老師陪陳巧文上警署,相反地,同樣是來自港大,提出「世代論」的社會學教授呂大樂在《信報》寫具名文章,這樣教訓80 年後的一代:「衝擊立法會超出和平抗爭範圍,而對於這種鬥爭的手段,我不表贊同」。
我不敢那麽快地下結論說,中産階級一定是犬儒的,因爲老實說,10年來,不知多少自認爲中産階級的人向下流動了,即使是被稱爲專業人士的也面對越來越難以忍受的生活和工作壓力。在廣泛意義上,我仍然視他們爲工人階級的一部分,儘管在很多具體事件上,他們的利益和來自基層家庭的人不一樣。可是,我比較肯定地的是,越來越多的人加入劇烈抗爭,已經令專業人士/中産階級不安和恐懼了。簡單地說,他們怕亂。長毛在1月16日淩晨,對著數千年青人做總結發言,他說,這不是什麽世代之爭,這是年輕人引導的階級戰爭!台下掌聲雷動,聽得出,那不是禮貌式的回應。假如理性和和平的口號可以爭取到平等和正義,我不認爲有人會願意用身體去抗爭。香港專業人士/中産階級對所謂「暴力」的恐懼是一種情意結,這種情意結經不起理性的或感性的考驗。理性的一面,可以我們探索目前的香港,除了80年後青年所引領的方式以外,還有什麽方式可以爲社會爭取到民主,自由和平等?我們也可以參考歷史的經驗,過去人們是怎樣爭取民主,自由和平等的?感性的一種形式是,我們一起去聆聽和觀察,在1月1日的傍晚,在1月16日的淩晨,站在人群的旁邊,去聆聽去觀察去感受,你一定會開始疑惑,什麽才是暴力。在這基礎上,我們才能辯論什麽是暴力?或者是不是所有的「暴力」都是不合理和不可取的。
令我下决心爲陳巧文寫點東西的是,1999年幷肩在校園開展“抗議性暴力”運動的朋友憤怒地告訴我,《東方新地》跟踪和偷拍陳巧文。她問我,“我們能做什麽”。「能做什麽?」這幾個字提醒我,必須和陳巧文在一起,儘管我不認識她。1998年底,一批聲稱是港大女生宿舍偷拍的相片先在網絡流傳,後有傳媒報道和轉載。校方對此輕描淡寫,提醒女生在宿舍要小心關窗簾云云。事件促成了校園女性主義小組「XX小組」的成立,開始在校園推動教育工作,校方代表和學生會會長都被邀請出席論壇,接受意見和批評。不管是校方還是學生會都受到壓力。1999年初,事件再次發生,剛剛上任的學生會理事會與「XX小組」合作,在校園舉行游行和一系列的討論會,要求校方調查事件。學生會幷第一時間報了警並獲審理。事件過後,偷拍的元凶沒有抓到,可是大學應「XX小組」和學生會的要求,設立了級別等同學院院長的平等機會主任,在香港的大學中應該屬先例。同樣的,我們溯古思今,當陳巧文受到傳媒的騷擾時,港大的平等機會主任和警方有沒有爲陳巧文提供協助?
想起這些,就必然想起60年代的學運,不是那一代人的叛逆,就不會有今天人們對性別、種族和保育問題的敏感和醒覺。今天80年後的叛逆,和60年代西方戰後一代的叛逆一樣,已經爲我們帶來文化上、觀念上,至于社會結構上的衝擊。1968年的巴黎,學生霸佔大學的教學大樓。這不是對與錯的問題,在某種社會條件下,就必然出現某種社會現象。當學生走向叛逆,而大學却變得保守,那麽衝突就更難避免。
回應
報警 緝捕偷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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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陳巧文
齊齊投訴東方新地
影 視 處 設 有 24 小 時 投 訴 熱 線 , 電 話 是 : 2676 7676 , 電 子 郵 遞 地 址 :nrs@tela.gov.hk。
==============================================================
敬啟者:
2010年1月18日出版的<<東方新地>>632期雜誌,刊出公眾人士陳巧文小姐的內衣照,令人反感,特此致函投訴。
陳巧文非公職人員,即屬公眾人物,該封面、內頁照片及報道亦無關公眾利益。照片映進陳小姐家裡情形,當時她只穿內衣褲,加上繪形繪聲的描述,既侵犯其私隱,亦意圖引起讀者的性聯想,不尊重女性,令人厭惡。
該刊物並無按法例以膠袋包裝,亦無在封面顯示警告字句。
據悉<<壹本便利>>第761期曾經刊載藝人鍾欣桐更衣照片,法庭發出禁制令,亦被淫褻物品審裁處評定為第二類即不雅物品,與是次性質類似。請當局進行公正處理。
此致
貴處長
市民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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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致
貴處長
市民
XXX
不如
唔好訴諸淫審制度啦。根本與「不雅」無關。為何還要為問題重重的淫審制度,添加虛假的合法性呢。
擔泥_道
係呀係呀!:)
傳媒(及其內容供應者)與受眾間的矛盾
我支持陳巧文. 在不義面前沉默的人,實際上默許不義.
在此,也希望大家留意一點,就是傳媒(及其內容供應者)與受眾(其中又分為不滿及甘於接受者)間的矛盾.
當然,傳媒自己是不願提及此矛盾的.但不提不等如不存在!
且,此矛盾往往隱藏在更明顯的,如官民、階級矛盾底下,而為大家忽略...
暴力???
陳巧文一事還是報警比較好
另外關於暴力, 是否可以從暴力與武力之間的分別去分析呢?
好清醒
擔泥_道,好清醒,讚~
回Thomas
我認為可以使用那些行為的激烈程度,及對社會的影響去作判斷。有很多人都已經說過,跟外國的大型示威衝突相比,1月16日的行為已是相當克制,可是香港市民普遍的思想仍是較保守,所以稍超越他們界線的,他們便已界定作激進。要令香港市民不認為這等行為屬暴力激進,為他們進行一場思想革命,我覺得是有這個必要
是叛逆?還是太認真?
「叛逆」是個浪漫的詞語,年青一代當然喜歡。但叛逆的意思是背叛所屬的社會,或背叛社會的價值。我不認為參與社會運動的年青人有背叛社會或社會的價值,他們只是實踐社會的主流教導,若主流社會認為他們有「問題」的話,他們的「問題」就是太認真。
我如唔覺得自己好鍾意「叛逆」一詞
作為「年輕人」。而我大概認為「叛逆」是對「家長」而言的,因此就更不能用。
Just some thoughts
This is a pretty insightful piece. My thoughts:
(1) I agree with some readers that "rebellious" might not be an accurate word, because people who are rebellious could be mindless. However, I don't think that "being too serious" is true either. People fight back because they think critically and have the courage to speak up and act despite all the risks.
(2) Regarding the question "是所有的「暴力」都是不合理和不可取的", I believe the answer is Yes. Your opponents would like you to think otherwise. It's a trap. Once they fool you into believing that violence is acceptable (even though it's "sometimes acceptable"), you are getting down to be their level, and true believers in your cause will distance from you. Please don't fall into their trap. History proves that nonviolence methods worked. Over and over again. (Even though it's not easy.) Don't lose heart. (NOTE: I do agree that defining violence is harder and sometimes people take advantage of the murkiness. E.g., I wouldn't consider the Iraqi who threw a shoe at Bush violent given the small harm it could cause, the grievance the Iraqi man had, and the huge unbalance of power between the thrower and the target.)
(3) Solidarity also works. Let's make it known that we feel the attack on Chan's privacy is an attack on all of us. Don't be "good Germans" (Germans who didn't participate in the maltreatment of Jews but didn't speak up either in WWII). We should also focus on the illegal aspect of such act and ridicule those "good" people who have the power to enforce the law and prosecute but pretend not to see the criminality of the act.
@fc 如果連揮拳或扔蕉都不是暴力
我想你的方法是重新定義暴力的範圍,但那是不可能的。我們不可以說,強者的暴力就是暴力,弱者的暴力就不是暴力,因為由十九世紀未無政府主義活動抬頭,變成今日的社會,「弱者」與「強者」的分界已經不再明顯。一些強者為了把自己的暴力合理化,他定位為弱者的代表,他看起來只是行駛弱者的暴力。這是很危險的。
我們必須承認,在別人面對揮拳是暴力,扔蕉扔不中也是暴力。我們應該回去想,什麼的暴力是可以接受的(例如我接受扔蕉與洗蛋),而不是否定「given the small harm it could cause」的暴力就不是暴力。至於「you are getting down to be their level」,我認為有必要教育大眾,這是錯的。個政府有核彈有坦克有機槍,我點同佢同一個 level?
暴力與公民抗命
武力是一種戰鬥的力量,包括戰術、作戰技巧和武器,用武力來攻擊別人以達到某個目的,這便是暴力。
並非在任何情況下使用暴力都是不道德的,除了極端的和平主義者外,其他人都贊同自衛時可以使用暴力,香港法律亦接受這個原則。現代社會已完全把暴力專利化,只有政府才可以合法使用暴力(自衛除外)。示威者使用暴力來抗爭,在道德上不一定是錯的,要視乎實際情況,但會觸犯法律,而當局可以用法制來懲處抗爭者。由於當局擁有較強的武力和法制的幫助,使用暴力抗爭的人要付上很大的代價,如果沒有充足的資源,他們的抗爭極可能不會成功。
公民抗命則是非暴力的抗爭,採用的方法是不服從當局的命令。抗命也屬違法,與暴力抗爭不同的是,抗命迫使當權者使用暴力來對付示威者、用法律來阻嚇抗命者,甚至抹黑他們。他們和平的社會行動不會引起市民的不安,卻令市民驚疑他們為何要付出這麼大的代價,從而關注他們所爭取的議題。示威者用人鏈包圍立法會,阻止某些人離去,就是公民抗命,而不是暴力抗爭。
另外,對於陳巧文某一個社會行動,是值得所有參與社會運動的人深思的:我們是否超越了所屬社群的界線,走到敵方那一邊?當你站在敵人那一方,便很難得到大多數市民的支持,只要有少數的當權者出手對付你,其他人亦無法幫助你。到目前為止,我不認為陳小姐的社會行動在道德上有任何錯誤,我們只是受到國家和民族的限制。
re: 公民抗命則是非暴力的抗爭,採用的方法是不服從當局的命令。
exactly.
問題係,警察擺晒鐵馬唔俾你過去,你要過就要拉鐵馬,
咁拉就梗係要用番咁上下力
拉拉下俾記者影到-咪話你暴力
咁,
到底算唔算呢?
@hillg 拉鐵馬是危險的行動
拉鐵馬要使用力量,並且行動者明知他們使用的力量要大過警察佈防的力量,才可以突破防線,這種有意識地用力量去克服對方的意願,便是使用暴力。
問題是示威者使用這種暴力是否合理?如果示威者與警察鬥力拉鐵馬而沒有令警察或第三者受傷,這個行動便合乎道德(但仍是不合法的)。原因是示威者和警察都明知兩方可能會發生衝突,警察已早有準備,並且訓練有素,裝備充足,他們應該有足够的力量制服示威者。在目的上,示威者追求的是社會公義,這是一個善良的意願;警察則是執行上級的命令,去維持治安。雙方的動機都是良好的,雙方亦有準備,故這是一場公開的較量,惟雙方都要遵守碰撞的守則。警察已有他們的守則,而示威者則是不能傷人。
同警察拉鐵馬,拉拉下便可能有人會受傷。這就超越了界線,所以拉鐵馬、衝防線是危險的行動,不能隨便使用的。
回Green Reporter
個人認為在這一類型的抗爭中,有身體上的損傷是在所難免,正如參與訓練的時候,不受傷的話就不能成器。其實有人受傷,甚至有人被犧牲,我覺得是給當權者的一個警號,對當權者來說,和平抗爭的影響力近乎零,所以他可以對此坐視不理,可是有人命傷亡時,社會必定會高度重視,那時政府就必須有果斷的行動,例如宣佈一系列的改善措施,去回應示威者的訴求,不過他不能採用單純的鎮壓,去驅趕示威者,因為這只會進一步挑起示威者的反抗情緒。
性命犧牲是否值得,這要視乎示威者的心態,但我相信能夠踏上這條路的人,十個有九個都有抱著一定的革命烈士心態,不怕被犧牲
回 Green Reporter(拉鐵馬)
我也是回應有關拉鐵馬的部分。Green Reporter 的說法是「警察則是執行上級的命令,去維持治安。雙方(包含警察)的動機都是良好的」。
我認為警方與警員的動機是需要嚴格區分的。我同情日本皇軍成員,但不可能同情日本皇軍的整體,因為前者只是基於良好動機執行上級的命令,而後者是暴力的來源。香港的警員與日本皇軍成員是對等的,警員只不過是基於良好動機去執行上級的命令,但警方的鐵馬是暴力的主要來源,警方的角色並不是維持正當的秩序,警方的角色就是日本皇軍相等。當然,這個比喻是需要考慮實質比例,二戰時中國的平民可以殺害日本皇軍而不致道德犯錯,那只是建基於日本皇軍隨意殺人的行為,香港警方的不義行為只在於鐵馬本身(也有其他不義,但都是有限規模),所以戰場亦有限。
@Wright Fu 我們的目的是要建立一個民主的文明社會
首先我不否認暴力流血抗爭可以帶來社會改變,並且在極端的情況下,必須訴諸這種手段。不過,我不同意非暴力的公民抗命是沒有效果的,包圍立法會事件已令社會出現震盪。如果我們沒有用盡非暴力的手段,便訴諸暴力,這說明我們十分原始,並且沒有能力以文明手段來管治社會。
Wright所提出的暴力抗爭涉及兩個層面的問題:一是道德,另一是果效。Wright認為使用暴力抗爭就必須流血,甚至有人「被犧牲」才有果效。他以訓練運動員為例,指出若訓練時不受傷,便不能成為出色的運動員。這可能是一個現實,但不可能成為一個愛惜運動員的教練的方針,一個負責任的教練必須採取一切措施,儘量使運動員不受傷。譬如某個教練堅持不受傷不成器的觀點,招收大量運動員,要他們接受最艱苦的訓練、做最難的動作,結果大部分運動員因傷而要退出,只有一人取得金牌。我們會否認同這種做法?就算示威者真的要衝破警察的防線,是否應採取一切措施避免有人受傷?警察控制示威者時也要遵守內部守則,不能使用不相稱的暴力,故意打傷,或打死示威者來震懾群眾。為何示威者有故意傷人的特權呢?
不明白Wright所說有人「被犧牲」是甚麼意思?是不是用暴力打死警員?沒有任何道理可以合理化這個行動,這樣做的人應受到道德的譴責和法律的制裁。又或是示威者故意挑釁警察,迫他們用槍殺死某個示威者?這個個案和第一個一樣,在道德上也是故意殺人,只不過是用了借刀殺人的方法。使用這種殘暴手段來建立公義的倡導者,名為共產黨,我們有目共睹他們建立了怎麼樣的社會。
暴力流血抗爭就可以取得社會改變嗎?改變是一定會發生的,但不一定向好的那個方向走。最近新疆發生了暴動,維吾爾人得到更大的自治權嗎?
如果唔係有人突破警察線,連圍都圍唔成 re:包圍立法會事件已令社會出現震盪
re:包圍立法會事件已令社會出現震盪
如果唔係有人突破警察線,連圍都圍唔成
我嘅問題係,
既然你嘅目的係圍實立法局迫鄭汝樺出來對話同令建制派出醜
而做完全順民嘅結果係注定失敗
你要塞住個位係公衆地方,但警方放左條鐵馬攔住
咁
你除左拉開佢,仲可以點?
RE:為何示威者有故意傷人的特權呢?
而家實情係
警察整傷人就無事, 唔跟規矩亂噴嘢都唔怕被人告(民主社會絶唔會出現)
示威者反而俾人秋後算賬
聯署支持陳巧文
港大舊生呼籲市民:
支持陳巧文抗議警方政治檢控
譴責東方新地侵犯私隱、侮辱女性
要求港大校方支持學生關心社會
政府慣性的漠視民意,加上大財團對主流媒體的徹底壟斷,市民面對社會的不公義感到不能再啞忍時,便唯有上街抗議,這本是每一個人應有的權利。當權者更應該義無反顧地去保障市民的這項人權。就有如伏爾泰的名言:「即使不同意你所要說的話,我將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可是,政府自回歸以來,變本加厲地去壓制社會上的反對聲音,而警察作爲政治打壓工具的情况也變得司空見慣。過去兩年,在社會抗爭行動中被檢控的人士就多達七十多人。今次警方高調地在立法會討論高鐵撥款期間拘捕陳巧文,並控她以難以置信的襲警罪,為求殺一警百,以威嚇反對政府的聲音,手段實為人所不齒。因此我們要站出來,並呼籲全港市民站出來,抗議警方政治檢控的暴行。
恰恰在陳同學被警方逼害的這個時刻,自稱「全港最受歡迎女性雜誌」的《東方新地》,恬不知耻地偷怕、刊登了偷怕陳的照片,不但嚴重侵犯個人私隱,其報導手法更是極盡侮辱女性之能事。間接地幫助了警方醜化陳同學,對她本人造成滋擾。該雜誌愚弄、欺壓小市民的手段,實在是跟香港警察如出一轍,令人憤怒。
身為港大的舊生,看見愈來愈多的學弟學妹在勤奮學習之餘,不忘關心社會,站到弱勢社群的一方來反對社會上的不公義,心中是無比的驕傲。可是另一方面,我們對徐校長就陳同學被檢控一事所作的回應,感到無限悲哀。悲哀是因爲徐校長不但沒有爲受害學生提出協助,反而對有機會被無理入罪的陳同學冷冷表示「不容港大學生有任何不法及暴力行爲」。我們希望徐校長能夠擇善固執,以關懷、開放的態度,協助陳同學度過此難關。
最後,面對時刻只顧爲大財團利益服務的香港政府、警察及部份傳媒,與至大學管理層,我們受够了!因此我們強烈要求:
1)警方立即撤銷對陳巧文的無理檢控
2)「新傳媒集團」就旗下雜誌《東方新地》侮辱、侵犯陳巧文私隱的報導道歉
3)香港大學校長徐立之收回言論並向陳同學道歉
我們同時呼籲所有市民罷買「新傳媒集團」旗下的所有刊物,包括:《東方新地》、《新假期》、《經濟一周》、《流行新姿》等,直至該集團對有關報導作出道歉及糾正。
發起人:
林靜(香港大學學生會2001年時事秘書)
黃瑞紅(香港大學學生會1997年外務副會長)
潘淑瑛(香港大學學生會1997年內務副會長)
鄧徐中(香港大學學生會1998年會長)
袁凱欣 (香港大學學生會2000外務副會長)
陳敬慈 (香港大學學生會1999年會長)
我們呼籲所有市民,不論年齡身分性別,支持聯署本聲明,並將你的簽名寄到:
we.support.chanhauman@gmail.com
集合到足夠人名後將會在INMEDIA或其他不同渠道刊登,以爭取更多公眾的關注及支持。
聯署人:
戴毅龍
羅淑玲
鄧琳(香港大學1999年校務會成員)
志雄
胡穗珊 (香港理工大學學生會2001年外務副會長)
郭永健(2008年港大學生會主席)
林森 (香港演藝學院學生)
莫璧渝 (香港演藝學院畢業生)
蕭裕均 (香港科技大學學生會2001年會長)
朱傑靈(香港中文大學1999年外務副會長)
陳詩韻
王振星 (香港大學學生會1997年會長)
李詠芝 (香港大學學生會2001年外務副會長)
馮愛玲
陳志偉
王玉平
Freeman Lo (香港大學1988年畢業生)
Tsang Gar Yin
Chong Yiu Kwong
蔡雪華 (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1999年幹事)
尹凱榮(教會工作者)
屈大成 (BA 1988)
Bobo Lu (香港大學1998年畢業生)
陳家健 (香港大學學生會1999年時事秘書)
陳肇誠(香港大學1978 畢業生)
黃燕玲(香港大學1977 畢業生)
Benjamin To
李耀基 (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第36屆外務副會長、香港專上學生聯會第50屆及51屆秘書長)
Yau Tze Yuan
Wong Yuk Ping
Chan Kin
Yiu-Loon Chui
Kwok Wing Hei (香港港大學建築系碩士一年級)
Stanton Lui
Margaret Hui
Jacky Sung
Kenny Wong
Raymond Tse
Ben Pals
Agnes Lo
Coco Ao
Fong Chi-wah (香港大學1981年畢業生)
Keith Poon
Fung Tsz Chun (香港學文學院2004年畢業生)
Daiman Chan
Alison Hui
容樂其(香港大學學生會國事學會2002年資訊秘書)
Wong Hok Ming Alan (1998 graduate, Engineering Faculty, HKU)
Chiang Leung
簡勁翔(香港大學學生會1995外務副會長)
Sue Li
俞若玫
Anson Hui
梁靜友
Wah Shan Shui
蔡樺 (香港大學2000年畢業生)
Debbie Tsui
Patrick Cheng (香港理工大學2005年學生會內務副會長)
Ho Chun Kit
Yip Heung Tung (香港大學學生會2000年行政秘書)
聯署
鍾澤明
@hillg 可否採取一切措施不令人受傷?
Dear hillg,
我與你一樣,感到香港這個社會不公義的情況已到達無法忍耐的地步,我只是希望我們的憤怒能化作改善社會的正面力量,同時儘量不傷及無辜的人。我會同情前線的警員,他們為了生活,或因自己的喜好而加入了警隊,因為上級的命令而與示威者對峙。有沒有想過,警員面對這麼多的群眾心裏也會感到驚惶?有沒有想過,有些警員也不想傷害示威者?我不會說沒有警員濫用暴力,亦不會說執法機關完全公正、沒有偏幫警員。我只是希望爭取公義的人能持守公義,在抗爭時也採取正確的手段。例如在拉鐵馬時,可否運用創意,思考某種拉鐵馬的方式,可以令警員受傷的可能減到最低?
我非常欣賞青年人在反高鐵行動中所表現的智慧、熱忱和勇氣,他們的確為香港帶來一線的希望,但以後會怎麼樣?我們所面對的是一個有組織的政權,他們不會有計畫地瓦解這股力量嗎?市民有足夠的武力勝過警方的武力嗎?示威者使用暴力必定會得到市民的支持嗎?若hillg你已思考過這些問題,然後作出決定,我只會祝福你。
同感於Green Reporter 兄對前線警員的體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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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感於Green Reporter 兄對前線警員的體恤;但絕不認同警方高層的安排!更強烈譴責保皇黨施壓警方作出清場行動的不仁不義!
唯一遺憾的是,為何到了現在,年青人在整個過程中的激情而理性的表現,總是被輿論和部份人「不理性」地形容為暴力,這是令人氣憤和替這些人感到悲哀的!
[注:我形容這些說年青人暴力的人為「不理性」,最起碼的原因有:
1) 警方設置鐵馬的地點和數量是有爭議的,這些設置,祇是基於其中一方作出考慮,而明顯不見得是公平於各方面。
2) 警方高層的種種安排的權力依據,是來自不公義的公安法,這本身已是一種政策暴力。而其對示威者的限制,更是超出必需的。
3) 可能有個別年青人是比較過份激情,而在短暫間因感到本身受到過份的限制而失去耐性,但結果還是很自制的!
但評論的所謂的暴力,卻不顧現實種種不義之處和事實,並不合理地施加於所有年青參與者身上。試問,一個理性的輿論或個人評論,會是這樣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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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 course. and they are well paid for it-re:有沒有想過,警員面對這麼多的群眾心裏也會
re: 有沒有想過,警員面對這麼多的群眾心裏也會感到驚惶?
every policeman is
1. trained
2. well-paid
for it.
it is their job to maintain order.
my question in this case would be:
1.how can the unprofessional behaviour (using a weapon without following the procedures)
a. happen
b. be tolerated
c. bring no consequence to the perpetrator?
2. were there any standing orders of the day pertaining to the use of pepper spray and other weapons?
反對 陳某 的不成熟行為 和 默認對她個人的自然攻擊
從舉出 藏獨旗* 一案, 我認為陳某沒有成熟的*考慮過她的行為和動機. 她和部份外地憤青差不多, 可能她"從未到過西藏" 也"不了解歷史上和當今西藏社會問題"就去抗議.
我之後再查看YOUTUBE上她在節目的對話能力, 大約都了解到她的知識背景不太深, 尤其是她對舉旗反駁的說話中可見她的無知.
我不敢說 偷拍 和 警人來電 是完全正義的行為, 至少是回應陳某不成熟行為的其中一種可能反應. 針對陳媒的事件不應連上其他學動, 雖然警方行為相近.
藏獨旗*1 : 在YOUTUBE中可以找到那西藏旗和藏獨的直接關係. 在某時期 , 有外地的憤青在中國大史館暴力換旗的事件很多.
成熟* : 如果要說明重是西藏人民, 為何不用其他方法和物件, 如衣服 或 生活工具? 出示了藏獨旗又反說自己不藏獨.. 是亂搞是非讓媒體攻擊?
dc@madeinHK.org
madeinHK.org
樓上的朋友
請問你是不贊同她的觀點, 還是不贊同她的表達自由呢? 盡管我不同意她的觀點應該都不構成「她無表達自由」的結論。雖然你沒有明言, 警察拉她拉得好, 不過你在此時重提她的不成熟, 實質效果跟支持警察打壓不遠。
簽名聯署的最新情況
港大舊生呼籲市民:
支持陳巧文抗議警方政治檢控
譴責東方新地侵犯私隱、侮辱女性
要求港大校方支持學生關心社會
聯署人:
戴毅龍
羅淑玲
鄧琳(香港大學1999年校務會成員)
志雄
胡穗珊 (香港理工大學學生會2001年外務副會長)
郭永健(香港大學學生會2008年會長)
林森 (香港演藝學院學生)
莫璧渝 (香港演藝學院畢業生)
蕭裕均 (香港科技大學學生會2001年會長)
朱傑靈(香港中文大學1999年外務副會長)
陳詩韻
王振星 (香港大學學生會1997年會長)
李詠芝 (香港大學學生會2001年外務副會長)
馮愛玲
陳志偉
王玉平
Freeman Lo (香港大學1988年畢業生)
Tsang Gar Yin
Chong Yiu Kwong
蔡雪華 (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1999年幹事)
尹凱榮(教會工作者)
屈大成 (BA 1988)
Bobo Lu (香港大學1998年畢業生)
陳家健 (香港大學學生會1999年時事秘書)
陳肇誠(香港大學1978 畢業生)
黃燕玲(香港大學1977 畢業生)
Benjamin To
李耀基 (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第36屆外務副會長、香港專上學生聯會第50屆及51屆秘書長)
Yau Tze Yuan
Wong Yuk Ping
Chan Kin
Yiu-Loon Chui
Kwok Wing Hei (香港港大學建築系碩士一年級)
Stanton Lui
Margaret Hui
Jacky Sung
Kenny Wong
Raymond Tse
Ben Pals
Agnes Lo
Coco Ao
Fong Chi-wah (香港大學1981年畢業生)
Keith Poon
Fung Tsz Chun (香港學文學院2004年畢業生)
Daiman Chan
Alison Hui
容樂其(香港大學學生會國事學會2002年資訊秘書)
Wong Hok Ming Alan (1998 graduate, Engineering Faculty, HKU)
Chiang Leung
簡勁翔(香港大學學生會1995外務副會長)
Sue Li
俞若玫
Anson Hui
梁靜友
Wah Shan Shui
蔡樺 (香港大學2000年畢業生)
Debbie Tsui
Patrick Cheng (香港理工大學2005年學生會內務副會長)
Ho Chun Kit
Yip Heung Tung (香港大學學生會2000年行政秘書)
Lam Chi Kit (Teacher's Trainer)
Paul Yung
Dick Cheng
蔡建誠 (全職爸爸)
黃穎雯 (是屆中七生)
Ho Kwok Keung (香港大學1980年畢業生)
Terry Tsui (自治八樓成員)
Waifong Sin
Poon Wai Han
Margaret Hui
David Pang
張韻琪(香港大學學生會2000年會長)
Cheung Ho Tin
鍾澤明
甄拔濤 (香港大學學生會<學苑>1997年副總編輯)
周嘉莉(香港大學文學院2006年畢業生)
默認對她個人的自然攻擊
默認對她個人的自然攻擊 : 解譯. 我認為不成熟和不負責的行為引來攻擊是自然現象, 是因果報應的一部份. 我目的是看和解釋現象. 這不定明支持 恐嚇 或 偷拍.
請問你是不贊同她的觀點, 還是不贊同她的表達自由呢?
表達自由是我們都有的, 但當所謂大學生以大學之名去不負責任的發表言論, 這錯誤自然會結惡果. 至於惡果是什麼的方法來不是我們擔心的事.
但我作為知識份子之一, 不會希望不負責任的人代表我們年青一代. 你會希望嗎?
雖然你沒有明言, 警察拉她拉得好, 不過你在此時重提她的不成熟, 實質效果跟支持警察打壓不遠。
警察不是社會上最高級的思考層, 我不會期望他們以最理性解決問題, 他們不拿機槍上街已很好了. 警察打壓人民未必正確, 但這問題上.. 不以至評.
請不要把 不負責而不智的大學生 和 偉大的學運學生 混為一談.
因為自然、所以默認?
在一個還未有被完全和諧掉的社會裏面,所有行為、無論成熟不成熟、負責不負責,都會引來攻擊、也都是自然現象。哪怎可以說因為所有攻擊行為都自然現象,就要心安理得地去默認呢?
看到這篇文章以前,我不知道原來當年港大、中大校方曾幫助被拘
看到這篇文章以前,我不知道原來當年港大、中大校方曾幫助被拘捕的同學。一兩年前,我聽過中大要聘請御用大律師(唔知要用幾多錢)與一位同學就教學語言一事對簿公堂,狀詞指入稟的同學是職業學生,專門搞事,有中傷之嫌,事後亦拒絕道歉。自此我對校方失望透頂。當年的好人好事,是否已成絕響?
對於呂大樂的批評,我是不認同的。當晚我在香港會對出靜坐,陳巧文就坐在我前面。起初一個小時是有人嘗試搶鐵馬,但之後很快都坐下,只是唱歌、dem slogan. 並不像呂大樂所說的,衝擊立法會。如果他在場的話,會感受到當時的氣氛,是很和平的,特別是大家唱海闊天空的時候。主流媒體只選擇性播放個別示威人士的片段,而忽略和平的絕大多數表現的克制和堅忍,誠可鄙也!
在一個還未有被完全和諧掉的社會裏面,所有行為、無論成熟不成
在一個還未有被完全和諧掉的社會裏面,所有行為、無論成熟不成熟、負責不負責,都會引來攻擊、也都是自然現象。
>> 認同. 尤其香港的討論區, 特別多自然的攻擊. 它們來得來自然, 無論是非黑白都會引來自然的攻擊.
哪怎可以說因為所有攻擊行為都自然現象,就要心安理得地去默認呢?
或者我比較執著, 看不起人家以學運之名去搞事, 要看人家得惡果才痛快. 這可以說是借刀殺人. 但請不要單單攻擊我的動機, 也請看看我的論點來討論. 這文章是借陳某來打正義之旗, 但陳某是否真正我們要支持的"最好例子"? 我們可否取平衡? 又或者說, 我中文不好, 不明白又亂用默認一詞. 再者, 為何你們兩位只攻擊我的部份字眼而回避我的論點? 為何不正視問題? 在支持之前, 有否反省過陳某的行為 而對她作出勸告?
反對 陳某 的不成熟行為
兩位似乎要斷章取義. 這樣討論下去再沒有意思. 我只能接受inmedia的不同意見. 同樣, 請你們又自行分析主題 "以支持陳巧文和叛逆的一代" 的眼字分析, 你們真的在支持什麼? 是否陳某的不負責任感?
一筆還一筆 you have to be more specific on what you mean Re:dychak-
We are talking about Christina Chan's being arrested for her actions concerning HK political reforms and you are attacking her character based on her comments concerning Tibet?
re: "你們真的在支持什麼? 是否陳某的不負責任感?"
you have to be more specific on what you mean by irresponsibility.
聯署最新情況
聯署人:
戴毅龍
羅淑玲
鄧琳(香港大學1999年校務會成員)
志雄
胡穗珊 (香港理工大學學生會2001年外務副會長)
郭永健(香港大學學生會2008年會長)
林森 (香港演藝學院學生)
莫璧渝 (香港演藝學院畢業生)
蕭裕均 (香港科技大學學生會2001年會長)
朱傑靈(香港中文大學1999年外務副會長)
陳詩韻
王振星 (香港大學學生會1997年會長)
李詠芝 (香港大學學生會2001年外務副會長)
馮愛玲
陳志偉
王玉平
Freeman Lo (香港大學1988年畢業生)
Tsang Gar Yin
Chong Yiu Kwong
蔡雪華 (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1999年幹事)
尹凱榮(教會工作者)
屈大成 (BA 1988)
Bobo Lu (香港大學1998年畢業生)
陳家健 (香港大學學生會1999年時事秘書)
陳肇誠(香港大學1978 畢業生)
黃燕玲(香港大學1977 畢業生)
Benjamin To
李耀基 (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第36屆外務副會長、香港專上學生聯會第50屆及51屆秘書長)
Yau Tze Yuan
Wong Yuk Ping
Chan Kin
Yiu-Loon Chui
Kwok Wing Hei (香港港大學建築系碩士一年級)
Stanton Lui
Margaret Hui
Jacky Sung
Kenny Wong
Raymond Tse
Ben Pals
Agnes Lo
Coco Ao
Fong Chi-wah (香港大學1981年畢業生)
Keith Poon
Fung Tsz Chun (香港學文學院2004年畢業生)
Daiman Chan
Alison Hui
容樂其(香港大學學生會國事學會2002年資訊秘書)
Wong Hok Ming Alan (1998 graduate, Engineering Faculty, HKU)
Chiang Leung
簡勁翔(香港大學學生會1995外務副會長)
Sue Li
俞若玫
Anson Hui
梁靜友
Wah Shan Shui
蔡樺 (香港大學2000年畢業生)
Debbie Tsui
Patrick Cheng (香港理工大學2005年學生會內務副會長)
Ho Chun Kit
Yip Heung Tung (香港大學學生會2000年行政秘書)
Lam Chi Kit (Teacher's Trainer)
Paul Yung
Dick Cheng
蔡建誠 (全職爸爸)
黃穎雯 (是屆中七生)
Ho Kwok Keung (香港大學1980年畢業生)
Terry Tsui (自治八樓成員)
Waifong Sin
Poon Wai Han
Margaret Hui
David Pang
張韻琪(香港大學學生會2000年會長)
Cheung Ho Tin
鍾澤明
甄拔濤 (香港大學學生會<學苑>1997年副總編輯)
周嘉莉(香港大學文學院2006年畢業生)
Lo Sze Chi
Sally Chun
羅沛欣(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2003年內務秘書
何雪瑩 (香港大學學生會2006年外務副會長)
Cressida Lui
戚本盛 (香港大學1984年文學院畢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