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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志森再次胡言亂語

http://www.truth-light.org.hk/main/woodman.jsp?id=woodman-20100507
全套片子,一如既往,有4分鐘,後兩分鐘佢再胡言亂語。

他說泛民的支持者單方面責難商台接受民建聯的所謂贊助節目(但DJ都是民建聯的區議會議員,這樣便令整個節目都成為了廣告),而不批評商台為劉慧卿買游行廣告。

他這個說法是混爻視聽!因為那千多兩千封投訴信是說商台違反廣播條件,因為廣播條件是禁止在大氣電波賣任何政治廣告。我們是清楚明白「民建聯的所謂贊助節目」及「劉慧卿的游行廣告」都是犯法,何有偏袒呢?

蔡先生把問題膚淺化,就算將來要讓大氣電波可以發放政治廣告,首先要有政黨法,讓我們可以知道政黨背後的金錢來源,但今日民建聯及工聯會有無限的財力,卻無人可查,若無政黨法而單單開放大氣電波可播放政治廣告,必會帶來巨大的不公,但蔡先生無分析這些事,只含混地批評泛民支持者偏激不公,他才是偏激不公。

蔡先生又說到曾鈺成考慮辭去立法會主席的職務(保留議員身份),去投票支持政改方案。他把這件事和五位辭職議員混為一談,都算是政治常識零蛋。立法會主席不投票是多年來的憲制慣例,因為主席是擁有崇高的地位及權力,以中立地位去裁定立法會的運作。他若於無事的日子,可以享受崇高的地位及權力,但到關鍵時刻卻放棄中立的身份而加入在朝的一方,這明顯是一個不道德的行為。這等於兩隊球隊作賽時,有球證維持秩序,但去到特別關頭,球證放棄球證身份而加入其中一隊,成為這個A隊的成員,而A隊因而多了一人;B隊卻人數不變,這會是什麼球賽呢?我們要知道五位辭職議員由頭到尾都是球員,又怎可以把五位辭職議員和可能辭去立法會主席的曾鈺成相類比呢?這很明顯,蔡志森不是無知,便是偏幫建制派。

他刻意表現要公充對待這兩組事件,而指責泛民支持者偏聽偏幫,但第一組是商台的政治廣告問題,根本他們是說商台犯了法,無論泛民或親共的廣告「柯打」也不應接受,但蔡先生彷彿是討厭泛民的支持者,給他們生安白造了一個罪名。第二組事件,更是兩種辭職的性質不同,而蔡先生視而不見,反而要指鹿為馬,又給泛民支持者一個偏聽偏幫的罵名。為何蔡先生這麼討厭這些和他政見不同的人士呢?為何蔡先生要鍥而不捨地迫害泛民呢?

附蔡志森於5月7日說話的全部內容。

http://sumchoi.blogspot.com/
2010年5月6日星期四
面對偏見需要勇氣

若果立法會議員可以因為個人信念而辭去議員之職,那麼立法會主席可不可以因為個人信念而辭去主席之職呢?若果大家認為辭職是背棄了對選民的承諾,應該兩者同時譴責,若果大家認為辭職是議員個人良心的選擇,則兩者的權利皆應被尊重。

泛民的成員在電台賣廣告與親建制的政黨贊助電台節目亦應以同一標準去看待,若果大家認為大氣電波應該開放,讓政黨可以向市民直接宣傳其信念,則應要求修訂廣播條例。若果大家認為有關做法對財政較為緊絀的政黨不利,會做成不公平,便應該兩者同時反對,但現實是我們看到雙方皆是隻眼開隻眼閉。

香港的政治環境充滿偏見,要理性討論問題十分困難,而一些傳媒只是報導立場而不是客觀剖析問題,一些團體往往是宣洩情緒和粗暴指責持不同意見的人士多於誠心討論問題。而上綱上線、雙重標準和語言暴力幾乎已成為一些傳媒和團體的指定動作,令一些不慣於被人指罵和不想捲入爭議旋渦的教會團體、牧者和弟兄姊妹對時事問題的討論敬而遠之,而一些大聲夾惡的聲音便成為了公共空間的主流。

不過,若果大家因為怕麻煩而不盡自己的責任去表達意見,間接是讓那些帶有偏見的激進聲音得逞,這是大家希望看到的結果嗎?基督徒不應該挑起無謂的爭端,但亦應該敢於表達不同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