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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民主黨人(包括何俊仁主席)商榷

剛閱畢何俊仁主席的《民主量變 推動終極普選》一文。先此聲明,本人對何先生並無惡感,本文純就其文中要點作出回應。
何氏於文中明確提出四大支持修訂方案(改良方案是不正確的形容)的”理由”,其中尤以第四項中“若民主派輕易放棄能夠取得到的階段性的、實質的進步成果,反而會使很多支持民主的溫和市民覺得氣餒和厭倦,從而放棄未來的抗爭,這將大大削減支持未來民主抗爭的實力。”的論點較具新意。由於何氏的其他論點已曾廣被討論,故在此不贅。
再一次,我將運用曾兩番登場的「目的/Aim-理由/Reason-手段/Means」的ARM法於今回的分析上。
先綜合何氏論述如下:
1)如”改良”方案被否決,則
2)會使很多支持民主的溫和市民覺得氣餒和厭倦,從而
3)放棄未來的抗爭,進而
4)大大削減支持未來民主抗爭的實力。
以上的四段式,照何氏說法,構成一理由(R)。現將之還原為ARM格式如下:
(A)實現真普選
(R)上述四段式
(M)通過修訂方案
須指出,政府之所以讓步而作出修改,主因不在於民主黨與中共溝通的原故,而是由民間以至社公二黨的多番抗爭所促成的。
况且,此修訂方案包含了多項有違且有礙實現真普選的條文!由是,這方案若被通過,它對根本目的之實現仍是有得亦有失。其失大抵有六:
(一)通過修訂方案會一併合法化了方案內其他有違有礙實現真普選的條文
(二)變相放棄,或至少弱化了,泛民一直以來緊守的基本義理和原則
(三)實質上削弱及分化了泛民多年來的共同陣綫
(四)今後給予對手們(是眾數)口實,並合理和合法化其龜速及扭曲模式(包括但不限於功能組別)
(五)背道而馳地,反强化了功能組別此畸形產物以及其存在地位
(六)給予港人,尤其是溫和甚至乎溫馴者,一種錯覺,以為如斯的速度已是極限,如斯的力度已足夠,於是反而“大大削減支持未來民主抗爭的實力”。
之所以,民主黨有其不可推卸的責任,確保不會因此而贏粒糖卻輸間廠。
或曰:「民主黨憑甚麼確保得到?!」對!民主黨確實確保不了,亦賠償不起。之所以其他反對者唔係死抱甚麼道德高地不放,而係他們既確保不了亦償還不起‘行差踏錯’的嚴重後果和代價,所以他們不去代廣大選民以及世世代代港人決定去‘賭鋪勁’。
要言不繁,希望何主席以及民主黨仝人三思!否則,民主黨的下場將很值得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