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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爭取「還我福利規劃權」行動

代郵: 725爭取福利規劃權行動

一群民間團體

呼籲參加7月25日爭取「還我福利規劃權」行動

各位:

民間團體與社福界一直要求政府恢復長遠福利規劃的機制。曾蔭權在2005年「競選」連任時,曾承諾為社會福利認真進行長遠規劃,但拖延至2007年,終於在《施政報告》被點題式提出,卻只將此「重任」交予一個有責無權的社會福利諮詢委員會 (下稱社諮會) 敷衍一番,曾蔭權的骨子裡卻仍是逃避,是卸責。諮詢文件的製定不但沒有政府的承擔,內容更製造對弱者的敵視、服務使用者權利的忽視、及提出用者自付;同時進一步確認導致「社福界十年浩劫」的規劃,以彈性為名,操控為實的模式,結果只會延續社福界的「十年浩劫」。職責上,社諮會只屬諮詢架構,有責無權;結構上,社諮會的成員是由特首委任,是一個封閉,不民主的機制,公眾難以監察及參與有關規劃,民間及社福界的規劃參與權被粗暴地褫奪。

抗議政府卸責 「還我福利規劃權」

我們認為,政府必須承擔社會福利規劃的責任,不能假手於「社諮會」。我們反對諮詢文件對弱者的敵視;服務使用者權利的忽視;及提出用者自付的原則。我們認為,「社諮會」應撤回方案,將統籌福利規劃的責任歸還政府,將規劃的權力交還給人民。人民必須在福利觀念有話語權、規劃權及公帑運用的參與權。

我們要求:

1) 停止由社會福利諮詢委員會進行的福利規劃諮詢,勞福局應肩負統籌福利規劃的責任;
2) 成立有各持份者參與的實權規劃及決策機制,製訂具方向、有服務規劃、資源細節及落成規劃的具體時間表。可參考過往的社會福利白皮書及五年計劃等制度;
3) 反對諮詢文件進一步強化「小政府 大市場」的福利觀。社會福利規劃的理念,必須確立資源再分配的制度,達致促進社會的公平 / 公義為目標;
4) 在福利服務的公帑運用方面,必須有民間的參與,落實民間參與性的財政預算。

這是一場民間爭取社會福利規劃運動,我們計劃在7月25日展開爭取「還我福利規劃權」的第一擊,詳情如下:

725爭取「還我福利規劃權」行動
日期:2010年7月25日(星期日)
時間:下午2時半
地點:遮打花園集合 – 遊行至政府總部

發起團體: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四合院 – 民間組織互助平台、正言匯社、民間爭取社會福利規劃運動、抗河蟹大聯盟、青年關懷弱勢聯席、前線福利從業員工會、香港基督徒學會、融樂會、關注中港家庭權利聯席

聯絡人:謝世傑 9224-9764 電郵:[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