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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專員履新:蔣任宏卸責言論不符報導 自辯引起誠信問題待查(人權監察8月4日新聞稿)

私隱專員履新: 蔣任宏卸責言論不符報導  自辯引起誠信問題待查

香港人權監察新聞稿 2010年8月4日

政府新委任的個人資料私隱專員 (私隱專員) 蔣任宏先生今日履新,香港人權監察希望可以藉此繼續喚起社會對是次任命的關注。蔣先生作為前高級公務員,據我們所知的資料,在他的過往工作經驗中未有顯示出他具有保護人權及私隱的承擔和往績,甚至曾有侵犯私隱及管理行政不當的紀錄。聯合國為促進和保護人權機構而訂立的《巴黎原則》,要求機構的最高負責人和成員等人選,要包含捍衛人權的背景和往績。

人權監察重申我們不接受是次的任命,並要求蔣先生詳細交代當年被指侵犯私隱的各項事件的來龍去脈,亦要求政府披露選擇和決定任命蔣先生的理據,並就蔣先生最近自辯引起的誠信問題,要求蔣先生和政府提供進一步的資料,以澄清蔣先生的在私隱和其他方面的人權紀錄,以及他的誠信問題。

承擔誠信受質疑

2005年蔣先生出任郵政署署長時,長沙灣郵政局被發現安裝多個針孔攝錄機監視前線員工,並非為偵查竊賊而有必要和合乎比例,郵政署最終被時任私隱專員批評違反《個人資料 (私隱) 條例》。雖然蔣先生一再辯稱有關安排是地區性決定,他事前並不知情,當他得悉事件後,已決定立即拆除攝錄機,並向員工交代。 [1]

但翻閱一些當時的報章報導後,人權監察並不信服蔣先生的解釋,特別是 (1) 有報導指蔣任宏原本計劃在全港的郵政局都安裝針孔攝錄機,只是最終因私隱專員的介入而擱置[2] ,此安排非地區性,人權監察認為,若報導屬實郵政署高層包括蔣先生至少應該早已知悉在各郵局偷拍的意念和打算,因此應難辭其咎;(2) 當時事件被揭發後,蔣先生曾向傳媒表示針孔鏡頭已經曝光不能再用,而且表明若日後有郵局再發生郵票失竊案,不排除會再使用針孔鏡頭[3],顯然蔣先生當時仍堅持有關做法並無不妥,只是在鏡頭曝光,再無作用下才不再使用;(3) 人權監察翻查當年的資料,卻發現有關事件早於2005年6月18日被報章報導[4],但直至同月20日郵政局員工會與郵政署高層開會討論事件,署方仍只承諾會盡快與警方討論是否拆除攝錄機[5],令我們懷疑蔣先生所言,即得悉事件後「立即拆除」攝錄機的說法的可信性。人權監察認為,有關事件使我們相信蔣先生對保護個人資料私隱的知識及承擔不足,而他最近的辯解和過往報導的差異,更令我們擔憂他的誠信品格,故此促請蔣先生和政府當局盡快提出實質證據,詳細交代各項事件的來龍去脈,特別是人權監察提出的上述三項質疑,令公眾更能了解蔣先生是否出任私隱專員的適當人選。

此外,工會人士亦指當年「他涉嫌把一批郵政署合約員工及合約工職位申請者資料,交給兩間人力資源顧問公司」[6],蔣先生和政府當局亦應就此提供細緻的資料,以便公眾判斷他是否需要為這些問題負責。

政府如何決定委任?

政府在一個黑箱作業,缺乏公眾參與的招聘過程下,儘管共有過百名人士應徵,最終卻決定委任紀錄欠佳的蔣先生出任私隱專員。政府致函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指出,「遴選委員會按各項客觀準則 (包括領袖才能、管理能力、視野、承擔和品格、經驗和知識,以及溝通技巧) 詳細考慮了各候選人」。[7] 從我們已知的資料,人權監察從蔣先生的過往工作經驗觀察,相信他並未達至這些準則,特別是管理能力、承擔、經驗及知識,故此促請政府及遴選委員會詳細交代蔣先生如何符合以上的準則,作為政府決定聘用蔣先生的理據。

未放棄旋轉門恐損獨立性
另一方面,人權監察亦質疑蔣先生作為前高級公務員被任命出掌監察政府機構,政府選擇委任他,當中有否有充分衡量對私隱專員公署的獨立性和其工作的負面影響。政府近年並不避嫌,屢次將一些獨立性極其重要的獨立機構的主要公職,作為政府用人旋轉門的一部分,安排退休公務員出任,一段時間之後又將部分人士,重新任命為官員或局長(如黃鴻超任廉政專員後又回教育局當常任秘書長),使人懷疑政府只是用公務員系統中的官員,掌控和治理理應獨立的監察機構,及以誘惑在任者考慮將來的仕途,而在工作上避免或減少得失政府。

這種做法,令人擔憂有關機構的獨立性和效能受損,亦令被任命人等的獨立性和公信力受到質疑,令人懷疑他們是否政府派出來替政府外出辦事的「政府封疆大吏」,又或他們任內會否因將來的仕途有價,在私隱專員等崗位上難以堅守監察政府和權貴的重責,不能無畏和無私地履行職務。

在眾多的質疑聲中,蔣先生未有為維護私隱專員這個重要職位的公信力和效能而自行辭去專員的職務,而且據我們在傳媒的即時報導中所了解,他在今天上任之時,亦無親身向公眾承諾,會拒絕參與任何實質或疑似旋轉門的安排,不會重返政府,更加深了我們的擔憂和疑慮。

他上任時發言自辯,但亦無提供實質的個人和官方的證據,支持他的自辯,實在令人失望。

人權監察認為政府任命蔣先生為私隱專員的決定是否恰當涉及重大的公眾利益,對立法會憲制事務委員會遲遲未有召開會議,討論政府對蔣先生的任命表示遺憾。人權監察要求委員會主譚耀宗先生從速召開會議討論,以免公眾懷疑譚主席藉拖延會議為政府護航。人權監察要求委員會就各項質疑進行查詢,並責成政府當局和蔣先生提供詳細資料和出席答辯。

註釋:
[1] 例如見「蔣任宏:5年前有郵局涉侵犯私隱 屬單一個案」,香港電台即時新聞, 2010年8月4日,http://rthk.hk/rthk/news/clocal/news.htm?clocal&20100804&55&688482。
[2]「郵局工會遊行 反對私隱專員任命 蔣任宏被指曾洩員工資料」,新報,2010年7月28日。
[3]「長沙灣郵局停用針孔鏡頭」,東方日報,2005年6月29日。
[4]「郵局針孔鏡偷窺員工 女職員憂變真人騷 工會轟不道德」,新報,2005年6月18日。
[5]「郵署針孔機攝員工 議員要求實地視察」,明報,2005年6月21日。
[6]「郵局工會遊行 反對私隱專員任命 蔣任宏被指曾洩員工資料」,新報,2010年7月28日。
[7]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致函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個人資料私隱專員的委任」,201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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