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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審與等待

關於長者生活津貼(下稱特惠金),許多人不明白為何長者都抗拒審查,推測他們誤解了程序以及政府的良好意願,這想法只反映了我們對長者認識的「貧窮」。

政府最近在修辭上轉換了說法,不再「審查」而是「申報」,以上一代人的經歷來說,七十年代申請公屋並不需要申報審查收入及資產,大都是屬於收地安置的; 那時亦沒有交通津貼、租金津貼,申請的綜援條件亦很苛刻,更遑論大學學生資助。近年日漸增多的「審查型」福利救助制度,與香港社會整體的「貧窮化」不無關係。因此大部分長者的生活經驗,很少有政府審查權力的介入。更令長者敏感的是審查或申報, 都必然地與「抽查」及檢控機制相關,否則整個制度便會崩潰。我們的綜援機制度已成功鼓勵市民互相監控,整個福利系統都充滿對「詐騙」的恐嚇,以及將申請者視為潛在的詐騙者,因此需要有社會保障部的「特別調查組」,並要接受警察式的培訓、調查技術。從「審查」到「審訊」, 只是一字之差。

不斷證明自己「無罪」

目前申請需審查的援助金,必須定期遞交證明文件讓部門覆檢,因此福利接受者必須像嫌疑犯般不斷證明自己「無罪」。在申請福利金的保障部裏,最顯眼位置都貼上詐騙綜援被判刑的新聞及警告字牌,這種空間佈局亦令長者及申請者感到不安。最令長者感到擔心的,莫過於收入的審查。

因為大部分長者都不掌握「詐騙」的定義,因此子女的零用、家用,甚至自身的收入,包括賣紙皮的錢、當無牌小販的收入,對長者來說都有機會構成詐騙。當然,面對這有形及無形的規訓權力,部分長者選擇抵抗——不報這些「另類」收入,但要承受風險。其實部分保障部職員亦會選擇「隻眼開隻眼閉」,較人性化地處理。由此可見, 一個安老的福利制度,通過微細的技術變成全天候式的監控及審核。但既然使用者與提供者都用不同策略反抗它,那不禁要問,「它真的有存在必要嗎?」。

等待與安全

除了被審,今天大部分長者都在等待。社區照顧服務、院舍宿位不在話下,而政府在特惠金及院舍,都建議引入更多資產審查,建立「資源集中最有需要人身上」的論述。當權者只「定格」地將長者分類為合與不合,但忽視了大部分長者的獨特處境:從不合資格等到合資格。不少長者在晚年或儲到一筆「棺材本」或「退休金」(其實是過去嚴重壓低工資的延遲給付),特惠金與綜援的邏輯皆是讓長者慢慢「搣」,直到資產降至相符的水平,便能賦予他們福利金的資格。這個資產與身體一樣逐漸衰退的動態過程,對長者構成了雙重的不安全。資產對長者的重要性,除了提供安全感外,確實能保障他們一些較好的服務;因為香港的醫療及護理服務在私有化的浪潮下,都變成公私營兩種等級及用者自付,例如醫藥、院舍服務等。如果長者不 想經歷太長的等待,就要消耗不能再生的資產,投入在私人市場中。未來的長者(今天的年輕人)亦將要為不同的社會風險做準備,那需要有更多的個人資產。當然,市區或鄉郊的「強制拆毁」工程不斷擴張,收地收樓的賠償亦限制了長者的福利資格;再加上強積金的實行,我們可以預視到未來的長者或擁有更高比例的資產,意味政府提供審查式福利的對象進一步收窄。

長者作為受惠一方「被」隱形

其實在特惠金的爭論中,整個「長者」論述被「財政」論述完全壓倒。一來政府並無讓長者參與整個政策的設計,特惠金基本上只是特首的政治提款。二來「長者」,作為一代的港人為社會付出勞動,並與社會上不同年齡的社群有着互惠互助的關係,他們是根據年齡而成為社會上更特別的成員。「長者」也是勞動者也是消費者也是公民,應享有社會公民權利;長者最能敘說香港的故事、又會參與社區經濟活動。但在特惠金的設計下,多元化的「長者」卻被隱蔽與撕裂了,分成不同等級:值得幫與不值得幫的。「被扶貧」的高齡人士,他們與社會無什關係,就是要消耗現在與將來納稅人的資源。

「全民」既是我們的福利禁區、亦是共產黨的禁忌,因為要改變社會結構,要觸碰政商黨聯盟的根本利益。但社會真的有討論過「全民社會」(society for all)是否弊多於利?是否反對比支持者多?我認為香港有條件從長者與小孩的世界開始,體現社會平等,特惠金只會讓我們離公義社會更遠。

( 作者為關注綜援低收入聯盟成員,文章原刊於昨日《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