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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報告:殘疾政策小恩小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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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長者及傷殘人士公共交通優惠計劃自去年六月底推行至今已有近大半年,有區議員及立法會議員均表示計劃有一定成效,但仍有很大的改進空間。而行政長官梁振英昨日(1月16日)所公佈的施政報告中亦有多項提及關於殘疾人士的福利政策,但有議員對政策感到失望,並表示希望政府能真正善待殘疾人士,而不是一次又一次的蜻蜓點水式的小恩小惠。

葵青區區議員黃潤達較早前接受訪問時表示,公共交通優惠計劃對於長者及殘疾人士是正面。平均每日有60萬人士使用,他們的確是多了出外活動。但他談到計劃擴展的可能性時,卻有很大的阻力和政策上問題。

他指出,有些長者及殘疾人士需依賴小巴、電車及居民巴士(村巴)等出入,但優惠計劃並未包括這類交通工具。現時有消息指政府已爭取於研究擴大至綠色小巴、電車及居民巴士等,但至今仍沒有任何實際進展。黃表示曾和小巴方面溝通,小巴承辦商方面亦希望能盡快做到,以增強競爭力。而從今天所公佈的施政報告中可見,當局雖然提出涉及13億元開支的大型改善工程,當中包括3,500個現有政府處所和設施及約240個公共屋邨提供公共屋邨提升無障礙設施;但並沒有針對交通工具上對殘疾人士的配合設施。

施政報告中更提出研究把「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擴展至12歲以下合資格的殘疾兒童。從政府的字眼中亦可見當局只是提出「研究」一詞,重點在於政府認為他們已受惠於學童交通津貼,黃潤達認為這計劃原意是讓殘疾人士能融入社會,但政府卻偷換概念作混為一談,十分荒謬。

此外他又表示公共交通工具作為專營承辦商,每年賺取龐大利潤,政府不應無了期補貼此計劃。因為一眾基層代表在以往向政府爭取時,提出的是半價優惠。即由專營承辦商承擔一半交通開支,現時政策只會縱容專營承辦商,尤以港鐵及九巴為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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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多年來為殘疾人士爭取權益,他接受訪問時認為這個優惠計劃無可否認是能減輕交通費和成功鼓勵他們去街。不過卻引證了香港政府對殘疾人士的政策及關顧仍十年如一日,沒有改善的誠意和決心。

被譽為社福界長毛的他覺得,香港政府對殘疾人士的定義必須更新。他以長者及傷殘人士公共交通優惠計劃為例,説明現時領取此優惠計劃的只適用於「殘疾程度達100%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或「傷殘津貼」受助人。「這是非常不公義,沒有100%殘疾便不可以參與計劃。香港政府如此對待殘疾人士,實在情何以堪。」

張超雄認為這對於殘疾人士來說,實在非常嚴荷。他進一步指出條文定明必需喪失百分之百的謀生能力,才能申請優惠計劃。對於很多殘疾人士來說很無奈,因為他們雖然是殘疾但未必沒有謀生能力,令受惠的範圍大大減少。再者是肢體相殘人士上,他舉例假如只有一隻腳傷殘,也不能領取。比對外國例子,香港政府實在不人性化得無地自容。

而他表示正跟進單肢相殘人士的問題,而早在2008年他已去信申訴專員公署。申訴專員公署亦認為需要重新修正定義,政府在2009年曾承諾檢討,但至今仍沒有任何進展。「擴大殘疾人士的定義,受惠人士估計高達九成。我不明白政府既然都要補貼,為何不補貼到底?」張超雄對此感到非常失望,他認為如果「殘疾人士身分」個人八達通卡的合資格人士能擴大至「殘疾程度達50%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受助人及有效「殘疾人士登記證」持證人,令更多輕度殘疾人士能同樣受惠,才是真正的利民政策。昨日的施政報告也只表示會研究單肢殘疾人士也以申領傷殘津貼。

他又引用外國例子,建議計劃長遠必須令殘疾人士的陪同者也需要有優惠;所以現時這項計劃根本未能完全到位。此外,被問到香港殘疾人士所面對的問題,他指出院舍住宿的輪候時間過長,嚴重殘疾人士現時輪候需要超過十年。他更對記者說,殘疾人士假若要申請綜援,便必須全家均跌至綜援的水平才能申請。不然殘疾人士便要獨立居住,一力照顧自己,這是變相拆散家庭,實在非常不人道。

張超雄表示,政府一直以來均漠視殘疾人士的需要,今年先後便曾經三次邀請行政長官梁振英與殘疾人士會面,但對方都沒有參與。而此個優惠計劃亦是前朝政府所推行的政策,加上今天所公佈的政策亦和梁振英在參選時的政策雷近;兩者同說如何幫助殘疾人士云云,但至今仍多是空頭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