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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論政】馮程程:走向國際劇場交流須有長遠支援

【文化論政】馮程程:走向國際劇場交流須有長遠支援

三星期之後,《誰殺了大象》將會到內地三個城市巡演,包括北京南鑼鼓巷藝術節。本地戲劇北上巡演交流是近年常見的劇團活動,從大舞台到小劇場,都不難看見香港戲劇界的足跡。巡演的確是一個最直接的交流平台,通過製作,去接觸不同文化背景的觀眾,這也是我下個月所期待的。而《誰殺了大象》在北上之前的幾次頗為特殊的,非以製作先行的交流經驗,則提醒了自己作為一個創作者,我更加看重的是在交流的過程中如何深化作品,還有就是提升自己的技藝與視野。

這個戲是前進進戲劇工作坊新文本戲劇節的節目之一,於2012年五月在香港牛棚劇場首演,其後隨即到台北代表香港參加第五屆台北女節(女性劇場節)。2013年初,戲碼被翻譯成英語,由一位英國導演帶領英國演員製作,在威爾斯卡迪夫(Cardiff)首演。

在這一切發生之前,交流已早於劇本尚未完成之時發生。2011年夏季,我帶著半份劇本到了英國威爾斯,渡過了兩周的生活體驗。此行目的是與卡迪夫Chapter Arts Centre洽談圍繞此劇的交流細節,更重要的是,讓我有機會一邊接觸外地藝術圈子,一邊發展自己的劇本,過程中的思想撞擊,視野的開啟,非常受用。特別當這個戲是在「新文本」(受歐陸當代劇場啟發的本土戲劇思潮)的創作脈絡下成形,此行成為了作品在劇本發展(play development)中一個重要階段。我得以成行,是因為成功申請到英國文化協會 Connection Through Culture的交流資助。資助不能以個人名義申請,而我則是一個自由身戲劇工作者,最後雖然我得到前進進的協助,以其名義申請,但原來這項資助計劃對每個機構只發一個配額,亦即是說,我已連累前進進此後不能再申請這個資助。

再次回到卡迪夫,已是一年半之後。今年年初,獲民政事務局藝術交流基金的機票資助,我和《誰殺了大象》的一名演員及錄像設計師,參與了這作品的英語版本製作。這一次,我逗留了四星期,從圍讀的第一天開始,到文本分析,對白潤飾(處理翻譯的沙石),到導演跟演員構思、討論、暖身、「開位」、琢磨、推翻、再試驗......四周是典型英國戲劇製作時間,我全程參與它從一個戲(我的版本),變成另一個戲(英國導演的版本)。可以說,雖然這個嚴格來說是一個製作計劃(以公開演出為最終目的),但重點卻在於讓兩地藝術家近距離通過協作進行交流。我在排練室了解到那位歐洲風格的導演的工作方式,導演亦接觸到這個「華語新文本」的實驗方向。以往是我翻譯及搬演歐陸當代劇作,今回是一個「導演劇場」風格的歐洲導演重新處理我的文本。是一個「我都有今日了」的局面嗎?其實是千載難逢的一次驗證過程才對!

所以回想起來,這個戲在這兩年間的海外交流經驗其實是多面向的,既觸及到劇本發展,也有巡演(製作),更有技藝的交換(藝術家個人實踐),更重要是作品的文化翻譯與轉化。於我來說就是一個豐富著自己的戲劇專業的過程,而造就到這一切的發生,其實不過是因緣際會,朋友間的推薦,沒有刻意經營和鋪排,亦即是說,它可以只是一次偶然,一次個人的機會,一種一次性的發生.但如果這種多面向交流的意義和「成效」是被認同的,我更加有興趣知道,如何令到它能持續地出現,持續地發生,既以作品為軸,更視戲劇創作者的專業發展為本,繼而打開更多交流的可能形式和追求。

交流是雙向的。我會不斷反思,自己能夠「拿出來」跟別人交流的,到底是什麼。月前到澳洲墨爾本走了一趟,發現那裡有一個很活躍的亞太區交流網絡,當地劇團跟日本和南韓的表演者有密切聯繫,甚至通過交流共同發展和深化一套肢體表演訓練系統,說的是用上幾年時間。亞洲表演者跨越了語言隔閡,帶著自己富傳統和文化特色的表演系統,與另一個文化互動,在當代劇場的脈絡下尋找新的藝術詞彙。這也是一種協作,不以製作為目標,而是重視「訓練」的協作。而「訓練」,不就是令專業得以持續發展的重要環節麼?但往往在香港的戲劇生態下,無論個體或劇團操作,都避不開以製作為主導的規劃模式,否則難以生存。(鄧樹榮以訓練與研究並行的新模式更顯可貴。)再追問下去的話,我們在香港做劇場專業的到底有多重視訓練呢?而訓練又能否成為交流的其中一個面向?又如何促使以訓練為本的交流能超越純粹學習/技藝獲取的層面,在雙邊更平等的,更接近的水平上切磋和共同創造?

我不是表演者,但訓練的重要性對導演同樣適用.尤其作為新導演,持續的訓練,研究與實踐將有助達至一種美學系統的累積。這一次與英國導演協作的經驗,打開了對經驗交流的可能性。而對於編劇來說,最直接的交流載體就是劇本。近年樂見香港藝術節致力為委約的原創戲碼出版英語翻譯劇本。在《誰殺了大象》的個案裡,在所獲得的交流資助中卻沒有一個專門支援翻譯的資助細項存在,以致我需要動用自己的酬金來向翻譯者支付一個其實極不合理的報酬。在資助制度裡,劇本翻譯還是依附在製作層面的,字幕翻譯式的一種概念,但其實劇本翻譯也是戲劇裡的一門專業,說的是由華文翻譯為英語,對譯者雙語水平的要求,跟英譯中的其實是有差別的。總之,本土劇本翻譯(繼而「向外輸出」)其實還是一個未被開發的空間,值得進一步探討。

另一方面,《誰殺了大象》在台北公演之後反應理想,獲文學雜誌《衛生紙》挑選刊登,台北演出時的中文字幕(戲碼以粵語演出)由雜誌修訂與編輯,成為一個更完善的,可供閱讀的國語翻譯版本。又是因緣際會,我便省下了另一筆翻譯費,促成作品擁有了完整的中文版及英語版翻譯劇本。但換一個角度看,我其實是被動的。那麼我們如何能受益於主動的規劃,為自己和作品創造與累積交流的內涵,與香港以外的戲劇界接軌--不要因緣際會而要長遠規劃和支援?這應該不只是藝術家的一隻手掌能拍響的罷。

(編按:正如本文作者馮程程所指出,在香港現今的戲劇生態下,總避不開以製作為主導的規劃模式,而本文則通過作者近年的跨境合作與交流的經驗,具體而微地指出專業如何才能得以持續發展,這些對於近年高舉創意的特區政府,無疑具有重要的政策啟示。)

作者為香港劇場導演及編劇

文章刪減版載於《信報》-時事評論-「文化論政」-2013年5月13日

本欄逢週一見報,由「香港文化監察」邀請不同意見人士討論香港文化發展,集思廣益,出謀獻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