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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誇大美國監控的程度

本人嘗試用數學分析去看美國監控信息的程度 :
假設美國本土人每人每天在不同的渠道發信息(電話、Facebook等等) 。總信息每人每日50條。而「只計算美國本士」的「每天」總信息=美國人口 乘以 50
等於 = 大約2億 乘以50 = 每天100億條信息。假設美國只有70%人發信息(排除嬰兒和小孩等) 。即美國本士每天有 100億 * 70% =70億條信息。
假設美國有1萬個持工24小時不停開工只看信息、「不做」其它工作。而且1分鐘看1條信息。1天共 = 60 *24 =1440分鐘。即是美國特工或政府每天只可以看到美國本士人士的1440萬條信息。只計算每天、因為到了第二天又有不同的信息!
70億 除以 1440萬 = 486。即是每條信息被特工或政府看到的機會率只有 1除以486 = 0.002。這是相當小的機會率。
如果計算包括全世界其它國家在內、總信息將會大很多很多倍、但美國特工數目固定、所以信息被看到的機會率是極之低。充其量那些信息只是被儲藏而已!
說實話、美國政府當然只會監控恐怖和犯罪份子或獨裁國家的秘密資料、完全沒有必要浪費資源去監控普通人!

P.S.---

有網友說:---(有種功具叫電腦 有種功能叫關鍵字 懂數學很了不起 但是偶爾跟上時代的腳步 比較不顯呆!)
本人回應:---( 如果美國特工選擇用有關鍵字、說更加足以證明美國的目的只是監控、恐怖和犯罪份子或獨裁國家的秘密資料、完全沒有必要浪費資源去監控普通人!唔通個關鍵字係「我愛你」都要睇條信息麼、如果咁多關鍵字都睇、即係睇晒!相信美國政府和特工無一些人咁呆!
還有、如果你在信息上發放一些嚴重犯罪或與恐佈活動有關的關鍵字的信息、全世界的人民都會讚成自己國家政府監控你、美國人民和政府當然不會例外!
就算如果有個特工濫用監控、假如要看麥當娜的信息、都只是得1個特工睇而已、而且他要冒刑事罪行的風險。因為據斯諾登說、要得到法官批準、或以偶發性的程序、才可監控普通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