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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球場道》第二期:對不起,這裡是香港

文:A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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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幟和橫額是構成球場文化重要的一部分,可是在香港球迷睇波想帶橫額、鼓、旗、喇叭或其他任何打氣道具,均必需經球會向香港足球總會申請,經批准後,才可將其帶入球場使用。

香港足球總會《球場票務守則》第8條訂明:「所有打氣物品必須預先向主辦機構申請並被接納方可攜帶進場。」一般而言,球迷需要將自己的姓名、聯絡方法、有關打氣用品的相片,體積和數量等資料交給所屬的球會,球會再向足總申請批核,足球總會會在十個工作天內審批。球迷亦可自行將以上資料電郵給足總,不過需時可能會比較長。

根據《球場票務守則》第6條訂明:「有人仕如攜帶違禁品如樽、金屬罐、一切錄影設備、手提攝錄機、武器、橫額(帶有政治或廣告訊息)、煙花 / 光彈、煙幕彈者一律禁止進場。」在一般情況下,足總人員合先勸籲球迷收起其旗幟或橫額,如果球迷不合作,足總職員可召喚駐場警察請球迷離場。

而香港大球場則有更多規定。每支旗幟或橫額只可掛一個鐵馬,並不能橫跨兩個鐵馬。我們問過其中一位球場保安為何如此規定,他們解釋這是因為「當看台有事發生時保安可以即時拉開鐵馬上去。」而問到橫額和旗的重量不會阻止保安拉開鐵馬,他則說:「總之唔得。」

雖然限制多多,不過香港球迷沒有放棄以旗幟去支持球隊,既然規矩已定,大部分香港球迷亦遵從足總指示申請。只是審查制度必要性根本不大,因為審查旗幟的訊息和內容根本就是沒有意義。如果說一些標語會挑起仇恨,事實上仇恨根本就是足球比賽最核心的地方,有仇恨才有大戰、有仇恨才有宿敵,巴塞隆拿球迷不會為了和諧而不製作諷刺皇馬的旗幟。然而,香港的球場政策仍停留在60年代的思維:球場只用作踢波和睇波,根本不需要打氣,更不需要打氣工具。這完全是阻礙了球迷展示對球隊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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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公民球迷利用舊環保袋,用衣車和水彩製作出公民的標誌,既環保又有心思。

繪出天與地
儘管環境限制很大,香港球迷仍然在有限的空間發揮無限創意和心思,加上淘寶愈來愈方便和流行,球迷只須要電郵原稿給生產商,就可以在網上製作大量旗幟。

不過,仍有球迷堅持親手製作自己的旗幟,用行動支持球隊,實行用箱頭筆繪出香港足球的天與地。不少製作手繪旗的球迷都表示,手繪旗的設計雖然不及電腦旗,但正所謂物輕情義重,手繪旗的意義也許就是那份忠誠和心意。而且手繪旗可以由一大班人一起製作,在旗幟中除了包含支持的信息,還有「為左隊波,我都有出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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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球迷組織流浪同盟製作了大量手繪標語和旗幟,簡單而不失霸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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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力量這塊經典橫額其實都是由人手拼貼,它曾跟隨香港隊到過世界各地,近至澳門運動場、廣州東校場、惠州奧體球場,遠至高雄國家體育場、東京國立競技場等,都有它的足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