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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協語言偽術大拆解之:不要大場要私場? 

愛協語言偽術大拆解之:不要大場要私場? 

這陣子就寵物繁殖及買賣的發牌草擬法案,全城鬧得熱哄哄, 剛看到愛護動物協會出了一篇文章就相關議題有所表逹, 確眼界大開。 語言偽術奇妙之處就是歪理也可變真理, 今天先來第一個大拆解。

大部份的動物福利團體都提倡以發放單一種高門檻及具專業資格的牌照代替草案建議的多款不同種類牌照。但愛協卻突然高呼:「贊成只發單一牌照給大型繁殖場, 根本就在殘害動物」,這個指控可不輕。 現時香港唯一合法及可領牌的繁殖者是商業寵物繁殖者 (俗稱大牌的大型繁殖場), 而草擬中的多款牌照是針對私人繁殖者而設,並不與大型繁殖場牌照有任何抵觸。 而團體所要求只發單一種牌照亦是就私人繁殖者發牌的框架之下的提議。 若只是支持大型繁殖場的話,一眾團體只需全面反對草案及要求將私人繁殖及買賣定性為不合法便可, 又何需要大費周章去回應咨詢及提議修改? 爱協既然定性大型繁殖場是會殘害動物, 那這些獲發牌的繁殖場又算是甚麼? 照理應支持發多款私人繁殖者牌照之同時要求取締大型繁殖場才對,但愛協又從沒要求取消大牌 , 讓人大惑不解, 內裏定暗藏一些玄機。

全港現時只有少於五個大型場領有牌照,為何數目這麼少? 因為大牌申請的門檻高,要乎合要求極不容易,這又標誌着甚麼? 高門檻能有效限制數量及質素,這個值得借鏡。但就草案內對私人繁殖者發牌, 政府卻採取完全相反的態度,申請門檻寛鬆,沒有考核專業資格制度,多種牌照任君選擇,一至四隻母狗可選甲類牌; 五隻或以上可選擇乙類牌; 想散賣可以揀選申請單次出售許可證, 更容許在私人住所內經營,不需商業登記,牌照費用也平民化, 完全在鼓吹大眾加入繁殖行業。但正規的做法,是否應不論大型繁殖場或私人繁殖者都持一視同仁的態度,以同等的標準去設定發牌門檻,無論大型場還是私人繁殖者都存在很多不良繁殖者,根本不應用規模大小來標籤其好壞, 乘發牌之時將不合資格的繁殖者拒諸門外才是有效的良策。大型繁殖場可以隨時突擊做巡查,但私人繁殖者大多存在於住宅,私人地方連最基本的入屋巡查也有困難,先不說其是否具備專業知識及資格這個條件,在不能監管的情況下,等同黑箱作業,為何會認定住家繁殖者會善待動物呢?這些大廈或屋苑的持份者也包括其他居民,若繁殖者處理得不當時, 滋擾到左鄰右里,更會帶來社會分化情況。再者,明明發牌的門檻如此低, 又不能有效執法, 為何愛協還是全力為政府護航?  是單純天真, 還是為了讓法案順利通過而用歪理去誤導大眾?

選擇做寵物繁殖及買賣,不論是大型繁殖場還是私人繁殖者,均只有一個主要目的,就是圖利。若是真心愛護動物,也不會將其視作貨品來出售吧。良心商人總會有,但佔的比重高嗎?繁殖涉及的是生命,任何的疏忽及漏洞足以影響動物的一生, 唯有設立單一高門檻的發牌制度,以及嚴正的執法守則才能有效作出規管。繁殖者的優劣在乎其有否專業操守及認可的資格, 不在於是大場還是私場!

愛協的原文請參考: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151508273807385&set=a.18877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