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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高官涉利益衝突 民主黨要求發展局廉署調查

(獨媒特約報導)今日《明報》頭版報導,地政總署助理署長林嘉芬兩年前以1880萬在元朗錦田購入一塊與錦田南及八鄉的土地用途檢討範圍鄰近土地,並向城規會申請改建為四棟三層高的樓宇,涉嫌利益衝突。民主黨質疑林嘉芬利用政府機密資料捷足先登謀取利益,違反《公職人員防止利益衝突守則》,該黨分別去信發展局及廉政公署要求就事件展開調查。

根據城規會的申報紀錄,林嘉芬在5月16日提交予城規會的利益登記冊上,有申報與丈夫鄧超文共同擁有該幅農地,其餘已登記的利益包括與其夫各擁有 Luxcon Investment Ltd 50%股權。其夫鄧超文是測量師,亦是上訴委員團(城市規劃)成員之一,其夫全資擁有 Thomas &Partners Surveyors Ltd. 及清潭農場有限公司。

民主黨:地政總署官官相衛

民主黨今午舉行記招回應《明報》報導,認為是次事件比梁錦松偷步買車、陳茂波囤地風波更嚴重。總幹事林卓廷指首長級官員更應有高的道德操守,斥為「上樑不正下樑歪」,痛心公務員廉潔奉公的價值被蠶食。林卓廷又批評地政總署明知林嘉芬擁有土地,卻容許她繼續參與錦田項目,有包庇之嫌。他擔心先例一開,將來公務員知道哪兒將有發展,便可以「攞正牌」在發展區外圍囤積土地,謀取私利。

他指出根據《防止利益衝突守則》,地政總署上級可要求官員放棄已買的土地,或不讓官員參與有關工作。然而,地政總署不但沒有這樣做,反而讓林嘉芬繼續處理新界土地發展事宜,是官官相衛。地政總署高層有必然的責任向公眾交待,釋除公眾疑慮。

胡志偉:規劃署署長敏感度不足

立法會議員胡志偉批評規劃署署長凌嘉勤,在城規會處理林嘉芬申請擴大可建樓面面積的申請時不夠敏感,沒有接納城規會鄉郊小組委員的意見對進行獨立仲裁,影響整個公務員團體的誠信。他指凌嘉勤明知有關申請容易令公眾感到官員利益衝突,卻沒有足夠重視。同時他亦斥責林嘉芬不重視身份的敏感性,質疑她是否「乾乾淨淨」,利用內部機密文件作私人投資。

對於現時公務員的利益申報機制是否有問題,林卓廷表示是否需要在購置產業事前要申報可以討論,但他認為應該要有關規定確有收緊的必要。

民主黨要求地政總署公布林嘉芬的利益申報資料、披露她有否擁有其他土地,並公開處理其利益申報的決策紀錄。他們指地政總署如未能盡快處理事件,只會令公眾更加懷疑是官商勾結,往後土地政策的審批亦會備受公眾批評。民主黨已去信發展局要求召開特別會議,並同時去信要求廉政公署徹查事件。

記者:陳善恩
編輯:黃俊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