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教界誌異:不是兼職的非全職教師

早前有老師遊台罹難,令人握腕。有報章報導該名教師的工作,又是另一叫人握腕(或O嘴)之事。教育界巧立名目之事甚多,就算再多工作,都可能並非一個全職教師,但原來又不是兼職?

「非全職教師」,公眾可能認為是兼職、工時較短。但在教育界,「非全職」的部份往往只在「打折支薪」,部份可能課節較少而已。殘酷地,不少依然是全日工作,部份所謂「0.5教師」獲准返半晝,已是大恩大德。

所謂「非全職教師」,新聞如是說:

「…該校任教兩年,現時她為該校中三班主任,兼任中五視覺藝術科。何稱讚胡雖然並非該校全職教師,但她工作投入、盡責及充滿熱誠,今年6月曾帶視藝科學生到台灣遊學交流,詎料發生今次慘劇。」

既為「非全職教師」,工作量理應較少。但要做班主任、兼教中五視藝科,甚至要帶學生離港交流。在文章中未見到教學節數等資料,但大概可以猜測到工作量不輕:第一,做班主任要與學生溝通、帶活動、關注班級經營,本就不是輕鬆事;第二、教公開試的視藝科,對老師的備課和操練要求當然高,間或學生留校創作,仍須留待學生離開才能離去;第三、帶團交流,幾日離港工作,但大家當然知道,教師根本不可能有補假,因此就是額外增加工作量。諸事在教師身上不鮮見,但就「非全職教師」來說,工作就有點過多了。

其實根據教育局的《資助則例匯編》,一個文憑教師(CM,又一個不應該存在的職系,暫按下不表)的工作,也不過是做低年級的班主任,或狡猾地寫明「必須時負擔其他合適的職責」。然而,這個寫法畢竟是按「一個全職教師」的角度去寫的,要一個非全職教師去做一個全職教師的職務,未免太匪夷所思。最恐怖係竟然不是常態。

「非全職教師」的出現,甚至蓬勃,大抵同教育局有關。間或有人遷怒於學校,但我就認為,錢又不會落校長袋,假如政府俾足資源,又何需剝削教師?學校是無良僱主嗎?實際的無良僱主其實係教育局,相當之「唔得掂」。教師薪資,向來應按薪級表及學校所需人手計算而發出,但問題是,教育局計算的人手,從來不符現實需要。比如說,現行人手編制為初中每班1.7個老師、高中1:2,但這編排本質上是教學人手。近十幾年教育改革之後,考慮到訓輔、課外活動、升學輔導、公民教育等不同組別的工作,一間學校約六十名老師是不足夠的。那麼人手不足如何處理?就是讓學校透過教育局不同的津貼撥款,去聘請「非全職」教師,即甚麼0.7、0.8教師、「助理教師」、「副教師」,或以教學助理名義請合資格教師擔任。早前與友人嬉笑,幾時會有「助理副教師」或者「高級助理副教師」都未定。

教育界詭異之處,在於公眾依然好多人以為「幾好呀教師人工高假期多出糧穩定又唔會俾人炒」,間或體諒或扮體諒話「嘩而家啲細路好難教喎好辛苦」者鮮。而實際上「薪高糧準假期多」好多已成過去,同工日做十二、三個鐘,假期補課備課交流團等於無假放,以至工作不穩定隨時一失業即失業一年兩年亦不少見。最起碼當見到大量聘請0.X非全職教師,或請教學助理低薪高課擔,就要告誡後生入行前要認真考慮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