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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協人為何以個人身份見京官談政改?

文:戚本盛

教協中人究竟有多少到深圳與京官談政改,教協理事會是否開誠佈公告知會員及公眾,是值得關注的,因為這反映了教協在政改一事上接受會員問責,和向公眾交代是否足夠的問題。

教協8月19日發電郵告知會員,會長馮偉華和副會長葉建源(也是立法會議員)獲邀到深圳與京官談政改,連同已見諸新聞的張文光,那便是有三位教協中人獲邀了。可是,《信報》8月20日披露,原來潘天賜(教協創會理事,長期任副會長,近年為監事會主席)也有獲邀。至於也應邀到深圳去的黃碧雲算不算教協中人,則可議處甚多,有機會再談。

除上述張、葉、馮、潘、黃五人外,教協還有沒有其他成員獲邀呢?位列獲邀者,又有多少成行呢?葉、張成行,早已見諸新聞報道,教協19日電郵的主題,是馮也應邀到深圳去,那為甚麼不提潘呢?若仍有其他人,為甚麼不也一併向會員說明呢?

當然,教協理事會大可向梁振英學習:電郵沒說沒其他人呀。是否企圖誤導。會員及公眾自會判斷,不過,「為甚麼沒說」和「有否責任說」是兩個不同的問題,追問前者是饒有意義的,因為,教協在政改一事上怎樣自我定位,已充份反映出來。

韓連山(教協監事)透露,原來他曾要求張文光向京官反映港人爭取公民提名的訴求,但張回覆指他是以個人身份獲邀,無須向韓交代。其實,韓並非要求張向韓個人交代,張到深圳談政改,甚至有報道說可能會單獨面見京官,那他說了甚麼,聽到甚麼,交代對象理應是香港市民。

再說,京官以張文光的個人身份邀請他,自然有其策略作用。當權者最想對手是零散的個人,因為,若對手是零散的個人,則任憑其主張如何合理,都可以被矮化為「個別人士的意見」。當權者最忌憚的民間的集體力量,這種集體的力量,有時以民意呈現,有時以遊行、請願、聯署呈現,有時見諸團體、組織(例如教協作為一個教師工會),這些,可概稱之為公民或民間社會。

不能輕易矮化,是當權者策略上最不想見到的,而對北京政府來說,其管治的認受性,則更在於一種「壟斷民意」的邏輯:政體雖號稱「人民共和國」,管治卻是「一黨專政」的,則人民便被收納在黨的管治之下,人民作主,民意分離開來甚至成為對手,那還算「專」政嗎?任何試圖組織起來的民間力量,無論是法輪功,或者是零八憲章,都會不容於專政者。

身處國內,難享自由的人,尚且努力掙扎,壯大公民社會;身在香港,而參與政治,要自命為港人爭取民主的,則應否認同當權者的分化策略,自甘為個人,還是以公民社會、民間力量為後盾,力爭民主的訴求呢?

一枝竹會易折彎,團結才是力量。若說張文光(及其他甘於以「個人身份」獲邀到深圳談政改的教協中人)不明白上述的道理,實在難以教人置信。那麼,為甚麼他們竟聲聲「個人身份」,連會員也不坦言直陳呢?也許,「個人身份」可以讓人靈活走位,向京官說了甚麼,聽到京官說甚麼,也無須向會員和公眾交代。問題是,這種好處,是對他們個人而言,還是整體市民而言?面對強權,策略上又是否明智?爭取民主,又應作這種「個人身份」的定位嗎?

(2014.08.21)

圖來自教協面書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