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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的紀律以外,無法包辦一切的佔中

佔中在即,三子發布「非暴力抗爭守則」。筆者多數同意,但其中一項難以茍同。那就是主辦單位禁止參與者自攜「大聲公、揚聲器、直幡和大型標語」,這必須商榷。

首先這個安排跟非暴力原則,甚至紀律無關,而是主辦單位如何看待自身以外的人民自發聲音。這裏所說的守則,似乎在心態上,將群眾「直幡和揚聲器」一律視作潛在亂源及阻礙物,所以無例外地予以禁止。然而,這違反了近年大型民眾集會的經驗。筆者作為多次集會搞手,借此分享一下觀察。

自製大型標語和大聲公,其實都是豐富了整場運動。我們必須清醒,主台無法包辦一切東西、考慮所有事情,而群眾的自發性往往在其鞭長莫及之處發揮了作用。

試想想0371和反國教,若都只剩下主辦的直幡和標語,那在精神面貌上將是多麼貧乏,也抹殺了人民的豐富面貌;又譬如,很多時由於場地太廣人數眾多,主辦無法照顧現場每一角落,而就在此際,你會發現很多自攜揚聲器的小團體和市民,會自發舉行小型另類集會,多麼美好。

因而人民的自發聲音並不是阻礙運作、分散我們注意力的「違禁品」,而是豐富大台不足的良藥。我贊成必須防止蓄意搗亂集會的人,但我從沒有聽見,誰會投訴那如七一般多樣旗幟飄揚的民主場面,乃不可共存的「視線障礙」云云。畢竟,現在又不是在電影院看電影。

哪怕危機的時候,我們固然會以大台的判斷為準,但假若大台先被攻陷,那手上連揚聲器都沒有的人民,又如何自我組織?又假若大台失準,人民又怎樣自救呢?

話說20多年前,司徒華領導下的集會,通常會在入口處擺放一個紙籮,要求參加者將自製的傳單橫額先「交低」,才可進場。這種千人一面的單一示威文化,直至八九年香港百萬人大遊行之後,才遭百花齊放的參與狀况所打破,壽終正寢。

今天切不可開倒車。佔中加油!

文章刊於今天《明報》觀點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