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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打革命」的心理攻防

中大國是學會會長 黃宇翔

兵法有云:「攻城為下,攻心為上。城戰為下,心戰為上。」而策劃群眾運動也不例外,每一着、每一步均應當以造成強大心理影響為行動目的。而強大的心理影響有兩種,對外為製造強大的道德力量,吸引支持者以及震懾政府;對內則加強內聚力,以團結人群。

而我們組織起是次「遮打革命」的理念正在於「和平、理性、非暴力」。惟有通個這項原則,才能爭取到最多市民的支持及理解。那怕反對公民提名或真普選,也找不到批評行動形式的切入點,在道德上立於不敗之地。再者,在二十八日「遮打革命」可以得到市民廣泛支持,正因為「和平、理性、非暴力」的人民和使用催淚彈等過量暴力的警方形成強烈對比,而能引起市民的廣泛道德義憤,使運動得以初步動員起不少的市民。

然而,對於爭取真普選而言,這僅是第一步而已。要推進運動,則仍需要「攻心」,因為沉默、未深入了解運動的內在意涵,不少人走上佔領之路只不過是因為那一瞬的道德義憤,激起之後就必須帶出運動目標。

首先,舉凡一個群眾運動必須讓參加各人各遂其志以及實現一個共同價值,訴求不可以分散。事實既然證明原來的「和平佔中」運動不可行,具有實踐上的不可行,群眾會流動,更不會只等待被捕。故此,既然一個「集體訓低搏拉」的道德感召形式已宣告破產,那麼實有必要調整策略,針對「流動」的特點策劃行動,例如佔領一處具有標誌性的地方,才能對政府施加更大的壓力,升級運動,使四處的群眾明白運動有方向,不致士氣逐漸消散。

另外,策劃群眾運動必須明白自己有多少人,而可以分到多少個戰場。地廣則兵分,兵分則力弱。每個佔領場所被清場的風險也就越高。縱觀現在灣仔、金鐘、旺角、銅鑼灣以及尖沙咀五個佔領地,有多少是有政治價值的佔領,又有多少是「為佔而佔」?但凡佔領一個地方,必然帶有示威價值,而例如佔領金紫荊廣場者,卻又不帶有示威意味,難道是組織群眾參加國慶升旗觀禮嗎? 佔領缺不可「為佔而佔」,每一步也必須具有政治價值,才有可能更壯大運動,否則不是分散風險,而是每處的風險都有所提高。

第三,既以「和平、理性、非暴力」開始,更應該以「和平、理性、非暴力」繼續運動,才能更贏得中間群眾的支持,例如先前不少群眾幫助警方的行為(搭傘、送水)均能使人民認識運動的本質,以「以德報怨」拉開運動和執政者的道德差距,也正因為如此,運動才可以贏得國際的讚譽、廣泛的支持,這份精神值得我們珍而重之、貫徹到底。

總而言之,群眾運動的一步都是心理攻防戰,要麼進,要麼停滯,而群眾運動的每一天都是成本,停滯也就是倒退,所以也必須有心理上的效果及政治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