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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行動太迅速反幫罪犯減刑 — 澳門奇案分享

警察行動太迅速反幫罪犯減刑 — 澳門奇案分享

世事本來就是無奇不有,以「就是與別不同」而自居的澳門,當然有大量有趣事情發生。近日澳門的終審法院,就作出了一個耐人尋味的判決,引起了社會的關注。在這裡分享一下這件案件,讓大家研究討論。

案情是這樣的,九年前有兩名男子在澳門街頭持刀搶劫,劫去被害人的銀包及手機。兩劫匪得手後隨即被巡邏警員追捕數十米迅速擒獲,初級法院判兩人搶劫罪既遂,入獄三年三個月。兩人不服上訴至中級法院,但獲裁定上訴理由不成立,並維持原判。

說到這裡,你會覺得持刀搶劫被判刑入獄正常不過,但耐人尋味的事則發生在終審法院。該兩名搶劫的男子,因為仍然不服中級法院的判刑而上訴至終審法院,而終審法院的終極判決,裁定兩名被告上訴得直。終院認為由於兩人在被逮捕的時間、地點內未有穩定控制贓物,並未得到贓物的支配權,因此搶劫並未得逞,改判兩人搶劫罪未遂,獲減刑至兩年三個月,並給予緩刑三年。

整件事簡單來說,其實就是兩名男子在街上成功持刀打劫,但在數十米外被警員迅速擒獲,導致未完全控制贓物,所以終院改判搶劫並未得逞,最後兩劫匪獲叛緩刑了事。如果我是那兩名男子,我會非常感激警察的高效率,讓他們成功「甩難」;但如果我是警察,我會非常激氣,因為自己的高效率,反而卻幫了劫匪一把。

「法律嘅嘢,你……」

有關案件的報導,可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