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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雨傘革命,三個層次的邪惡

一場雨傘革命,三個層次的邪惡

文:吉暝水

第二十一日。這場本身由學生罷課開展的社會運動,至今已經走過幾個循環──佔領,談判,清場,再佔領的模式,到底還要持續到甚麼時候?我擔心的不是「一而再,再而三,三而竭」之後,佔領力量最終被消化,而是每每將市民和警察對立起來,模糊了大家的焦點,動搖了走出來的初衷。媒體畫面將警察邪惡的一面暴露出來,每次都激發更多市民上街表達不滿。然而警察的不仁,只是整個邪惡架構的最外層。順藤摸瓜,說到底最邪惡的是制度,也是今次運動的核心。

Level 1 – 平庸的邪惡

從胡椒噴霧開始到催淚彈,或者軍裝防暴警與手無寸鐵的市民對立於街上的影像,我們目睹熱兵器的可怕。原來光是看到催淚煙也叫人不禁落淚,「中椒」後皮膚會刺激得變成粉紅,這些我們過去只會在新聞片段中見到的情景,現在成為我們「有幸」親眼見證的「日常」。我們責問:警方何以如此鐵石心腸?為何要將市民如蟑螂般驅散?為何辯稱這一切都是「最低武力」?我們不理解警方的判斷,但指謫警員作用又有多大?

與我們街頭相見的警員都是前線分子,同為打工仔的你我,大抵都會明白「我要做好呢份工」的麻木。這種心態,有如Hannah Arendt筆下形容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一個個只是執行任務,但滿手血腥的納粹德軍。他們未必立心不良,只是平庸的凡人。職業作為軍人,軍令如山之下,個人方面他們徹底地執行職務,但歷史上卻親手釀成了無數的慘劇。類似的情況亦適用於今日的香港警察,我相信(也希望)大部分前線警員本性也不壞,只是上級指示難以抗命,他們內心的矛盾和掙扎是能夠想像的。若要說他們有錯,大概只是他們懶惰,沒有好好思考每道指示,又或者缺乏勇氣,反抗他們認為無理的柯打。

「最低武力」令市民受到直接的傷害是警方造成的,但追本溯源又是誰把警方推出來?

Level 2 – 逃避的邪惡

從大專生罷課開始,運動目的明確,要求人大撤回「831普選決議」。佔領者多次尋求對話,但政府都拒絕回應,甚至諸多推搪,藉詞拉倒。政府每次釋出善意,表示願意對話,總有清場行動隨後而來。一次又一次的「狼來了」,進一步打擊市民對政府的信任。作為執政者,或者管理人,這到底是甚麼姿態?

佔領運動初期,政府頻頻舉行記者會,行政長官梁振英對於警方任何清場行動僅表示「信任」,而從沒有評判行動對錯,甚至沒有承認知情與否,一句「我完全信任前線人員的專業判斷」將所有責任推得一乾二淨。作為政府架構之首,特首承擔何在?集會人士要求與政府對話,而政府代表卻遲遲未肯正面回應。政府在上位者無勇,眼中只有示威者造成的「亂象」,而無視訴求,未有反思市民走出的原因,自會產生「頭痛醫頭」的回應。以警察鎮壓佔領者,正是懦弱政府的唯一手段。以為清除了街上的人群,追求民主自由的熱情就會冷卻,政府的判斷明顯過分簡化。

如果說,警方是政府的擋箭牌,那麼政府又是誰的辯護人?

Level 3 – 制度的邪惡

政府遲遲未有正面回應,也從不確實進行對話,或者他們尚有一點自知之明。香港特區政府至今仍然是小圈子選舉的產物,權力由北京授予,與香港市民的關係,可說是「絕對離地」。特首沒有民意授權,自是沒有回應民意的需要,由是見於他們「從容不迫」地處理與佔領者對話一事。他們服務的對象從來不是香港市民,而是維護北京在港利益和既得利益者的特權。政治制度賦予政府傲慢的理由,所以制度的邪惡,正是今次運動最大的變革訴求。

非民選的特首,本身就是悲劇人物。一方面受命於北京,另一方面失信於港人,兩面不是人的特首,任誰人上場,也不會有好下場。回歸十七年,來到第三個特首,目前只有曾蔭權任內沒有大規模的民怨爆發。那不是說曾生好命,而是目前的特首產生辦法根本無法為香港帶來善治的基礎。梁振英下台也改變不了甚麼,佔領者吶喊的是真正的普選,一次制度上的糾正。

我們當然明白,普選不是萬能藥,公民提名加一人一票也可以選出昏庸的人,但那都是我們自己的選擇,心甘情願。坐在干諾道中的馬路上,我有時想,大家仍然選擇到政總集會,而非中聯辦,其實彼此心中還是相信一國兩制,渴望港人治港。如果有一天,這點信任都要崩壞的話,邪惡便會完勝。

原文刊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