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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民意支持,下禁制令又如何?

沒有民意支持,下禁制令又如何?

「已經有七萬五千人... 我們不可能把他們全部收監」

昨日下午,高院頒布兩個臨時禁制令,禁止市民繼續佔領彌敦道介乎亞皆老街至登打士街,以及添美道龍匯道交界。作為一個長期關心英港兩地政治的旅英港人,我希望分享一個三年前在英國國會發生的故事。

話說2011年初,英國某著名球星與女藝人發生婚外情,後東窗事發,但他火速向法庭申請「揞口令」,禁制任何人報道他的醜聞。由於禁制令所限,主流媒體連禁制令的存在亦不准報道,甚至有記者因為明文報道該球星身份而被秘密檢控。當然,紙包不住火,事件漸漸在社交媒體上流傳,並引起國會議員關住。

由於英國國會議員跟香港立法會議員一樣有特權,會上言論不受發律約束,所以一向反對揞口令的自民黨議員John Hemming發問時便運用議員特權爆料:

“With about 75,000 people having named Ryan Giggs on Twitter it is obviously impracticable to imprison them all...”

「已經有七萬五千人在推持上爆了傑斯的大名,我們不可能把他們全部收監」

保守黨籍的議長John Bercow不滿Hemming濫用特權,打斷他的發問,但容許他「有秩序地」把問題問完。問題的下半截更一矢中的,道出了禁制令系統的致命缺陷:

“What is the government's view on the enforceability of a law which clearly does not have public consent?”

「請問政府打算如何執行這條分明沒有民意支持的法律?」

三年後,我在英國看著佔中直播,得悉高院發出禁制令後忽然想起John Hemming當年的這兩句話,更覺他的用辭耐人尋味。沒有民意支持,下禁制令又如何?只要我們萬眾一心,共同進退,再多的禁制令也只是紙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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