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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離底線—重設市政局

撤離底線—重設市政局

觀乎現時的局面,特府根本沒有權力就行政長官的選舉辦法作出任何決定,而它卻使用持續拖字訣,希望運動能夠自行消退。同時,學生們開出的條件中,除了要求特府向人大提出撤回8.31決定外,其他要求較為空範(例如設立政改多方平台),難以在短期內取得成果。

與雙十暴動和六七暴動不同,雨傘革命一直以來都是和平地進行,對社會的負面影響不大,大多數行業都能夠持續運作。現時示威組織者以堵路影響社會運作的籌碼,其作用隨著市民適應和消化而不斷減弱。因此,運動組織者有兩個大方向可以選擇,一為把行動升級、二為降低談判的要求。 

如果運動組織者選擇後者,筆者認為示威組織者和學生可考慮兩大撤離的條件:

1. 特府重新設立一個全面直選(一半議席由全港單一選區比例代表制產生),全港統一的市政局,權力不得比一九九九年「殺局」前的市政局為底

2.區議會選舉引入比例代表制,所產生的議席不得少於百分之五十。

這個建議主要是希望在現時的困局下,特府即使未能重啟五部曲推動特首直選,都應先把管理公共衞生及文娛康樂的權力由政治菁英手中還給市民大眾,讓市民能夠自行選出代表,處理關乎民生的切身事務。而在區議會選舉引入比例代表制令更多持不同政見的候選人能夠加入議會,避免單一陣營獨大。再者,上述建議只要本地立法就可推行,更符合基本法規定(1) ,何樂而不為? 

請示威組織者和學生考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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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法第九十七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可設立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就有關地區管理和其他事務的諮詢,或負責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衛生等服務。」第九十八條則規定「區域組織的職權和組成方法由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