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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清講楚

講清講楚

看了TVB訪問Alex的節目《講清講楚》,時間是10月25日星期六,也就是取消廣場公投的前一天。

個人的小小建議是,Alex 其實可以不用要求自己做一個全知的運動組織者,也不需要回答得那麼急。不要害怕輸陣,就匆忙去答。如果心態放平一點,像張超雄那期節目前半段的回應一樣,會好很多的。但始終那位記者的個人立場太明顯,提問的態度也始終不夠尊重。而且這是 TVB 的節目,令 Alex 不能夠將這次訪問當做一個討論,而必須要成為一個駁倒對方的辯論。同時又因為他是代表學聯,也就是運動的組織方之一。他去在公開的媒體上發言,即使真的是有討論空間的問題,為了穩住廣場上的民心,也只能硬頂吧。相信他在私下裡和同學教授律師們開會討論的時候,思考和發言會全面過這次很多。取消公投就是很好的佐證。

我也看了那篇易同學回應那位記者(吳璟儁)的文章,覺得有幾點可以補充。

一是關於破壞法治的問題。違反法律,不等同於破壞法治,這一點易同學在文章中已有論述。闖紅燈也是違反法律,但是我們會因為一個人闖了紅燈, 就說他破壞了法治嗎?這涉及到程度的問題。其次是動機的問題,這一點大家也講得很多了。我想補充的是法治與法制的區分問題。法治的目的是為人們提供一個尋求公正的平台和框架,是 rule of law,而法制則是 rule by law。前者比後者所要求的更多。從這個角度來看,這次的公民抗命行動,確實違背了法制,因為法制是以法律為工具,限制這種行為的。但法治卻並沒有遭到破壞。警察見到有人使用暴力傷害他人而不執法,甚至自己使用過度的暴力,才是破壞法治。

二是撤出旺角的問題。Alex 在節目中回應,因為與旺角和銅鑼灣的朋友信念一致,所以不會切割。事實上也曾經有旺角的群眾喊過撤,但沒有撤成。我試圖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個問題。就像學聯在當日對話中提到的,現在街頭的人,是有老中青三代。不同階層的人士都有份參與這場運動。金鐘大多是中產的、學生的,旺角則主要屬於基層的、最仗義的一群,銅鑼灣則被人形容為溫柔的、女性的。旺角是有自己的代表性的,不是說撤就能撤。在旺角的朋友,未必鍾意金鐘作為自己表達的空間。有記者採訪發現,有旺角的朋友去到金鐘,最後還是回去,因為覺得不自在。如果強行要放棄旺角,那麼這一個階層的表達空間在何處?

最後是讓步的問題。

其實我對運動的前景真的是一點主意都出不到。各方的觀點也看了好多了,但是真是無法取捨。所謂見好就收,見到什麼好了呢?政府好像讓了半步,但 Alex 在對話當天就質疑過多次這半步的效用,黃之鋒也在大台上鮮明地喊出這一點。這半步究竟是做做樣子想打發市民,還是真的讓出去了?TVB 的這位記者在講到這個問題的時候,質問 Alex 為什麼政府都讓了半步,學聯卻寸步不讓,好像說得學聯很貪心又很不顧大局似的。但是關鍵的問題就在於,是不是林鄭表個姿態,就可以說做了該做的事了?這半步,是真的行出去了,還是亮出一點花拳繡腿,就告訴人家說打到要害了?

當然跳出這期節目來講,我對學聯一直堅持非公民提名不可,非撤回831決議不可的要求,是持保留態度的。當然,如果我僅站在追求自由公義的角度來看,這樣的要求是絕不過分,或者可以說是卑微的。因此學聯始終堅持這一點,是有絕對的正當性。但同時,包括呂大樂教授、蔡子強教授在內的一些學者,也從較實際的角度提出了一些建議。比如呼籲建制派人士積極斡旋,思考退場機制,提交補充方案(結果連這個都被否決)等等。

但抗命目的未達到,民怨尚在,怎麼讓?即便金鐘要讓,旺角、銅鑼灣都不一定會讓。雖然運動的過程中,好多浪漫動人的場景出現,但我們也不可以進一步浪漫化行動,覺得可以長久地這樣下去。說的通俗一點,夜長夢多啊。幾周之前,周保松教授曾經在「公民不服從與自由主義」的講座上提到過這次運動在政治訴求之外,已經達到的幾個作用,當然包括覺醒。因此說徒勞無功,我是不認同,但真的就僅此而已了?

看回這期節目,那位 TVB 的記者明顯地在引導觀眾,讓觀眾覺得是學聯而不是港府在拖延時間。這位記者利用運動中出現的問題模糊焦點,轉移公眾視線,又故意曲解對方的表達,斷章取義,偷換概念,可謂「手段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