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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你們真的沒救了嗎?

警察,你們真的沒救了嗎?

俗語有云:開槍射人前,先要有中槍的覺悟;不過呢,你們打人前,卻想也不用想會被人打。因為你們知道,示威者,是不會還手的。

很著數吧?很爽吧?

想來想去,你們打人的理由,只會有二:
1. 洩憤
2. 上司命令

先看理由1。雨傘抗爭開始以來,你們疲於奔命,要取消休假,甚至OT O到政府要去立會拿錢補水。期間full gear站崗,受盡日晒雨淋以及示威者的辱罵,加上因濫用催淚彈和暗角打人等事件,受到不少社會人士指控,你們承受壓力之巨,自然是可想而知。 

但是,這樣你們就可以隨便找個籍口,說甚麼你閃光燈閃親我啊這些爛理由,就可以將你們的眼中釘-示威者們,打到血濺街頭,打到下半身無知覺了嗎?

你知道人跟禽獸有甚麼分別嗎?人,有理性,懂得思考,懂得控制自己的衝動。你們對示威者的憤恨,不是動手的藉口。

唔妥一個人,就可以毒打他一身?市民之間若如此,已經分分鐘被人拉。而你們更加是警察啊,你們被社會賦予使用武力的特權。但正因如此,你們更不可以濫用這個權。

假如警察可以隨便因個人喜惡而毒打市民,和流氓有甚麼分別?難道你們的存在就是為了當個流氓?仲要咁好pay?

假若你自認為流氓,那麼 -

假如一天你個仔係學校因為無跟人做乜乜乜,而被排擠,還被打得頭破血流的話,不要追究。
假如一天你個仔因為望了兩眼學校中的壞分子,而被推撞,還被打得頭破血流的話,不要追究。
假如一天你個仔因為故意留長了少少頭髮,比校規多了1cm,訓導很不爽,將他打得頭破血流的話,不要追究。
假如一天你個仔因為成績稍遜要老師抽空補課,老師因而不能出席飯局很不爽,將他打得頭破血流的話,不要追究。
假如一天你老了在街走得慢了點,阻了阻身後的人,那人把你推倒在地打到殘廢的話,不要追究。

通通不要追究,因為你們自己也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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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理由2。你們打人終極是為了清場。先勿論這種以恐怖驅散示威的手段是否道德,但請你們想清楚,這班渴求真普選的示威者,怎會竟然值得你打。

他們和平。這不容爭辯。你看世界上有哪個地方的示威沒有人四處破壞的?香港有人爆玻璃嗎?有人扔石嗎?有人扔Motolov雞尾酒嗎?最暴力的,是警察你們和藍絲帶。

他們的訴求是為了全香港未來的福祉。你可以不認同,但你應該尊重別人爭取的權利。否則你不配作為香港人,不配作為廿一世紀的地球人。

他們出來是為了一個理念,而理念是驅散不了的。散了,可以再敘。除非香港戒嚴,你們想這樣嗎?到時你們也好過不到哪裡的。況且,這個理念只是普選而已!為什麼非要搞得像殺父仇人不可?

你說他們阻礙交通,阻礙經濟。佔領一個月多些真的會影響這麼大嗎?為什麼你們只看到這些,卻對長期剝削大眾的社會不公如高昂租金,超支憶計的大白象工程等不聞不問呢?

剛剛金管局說他們蝕了300億了,這該等於每個納稅人白交了很多稅吧?這該可以抵銷起碼300年的佔領活動導致的社會損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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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也試過經常OT的日子,無盡的朝九零晨三,令人很不爽。但無論幾辛苦,我都不會遷怒於麻煩的client身上。我只會怨恨我的上司,司的管理層和我的老細。

我深知他們清楚我的困境,他們其實有很多可以做。他們可以調節大家的工作流程,他們可以和client更好的去溝通,了解哪些是優先要做的feature,哪些可以遲點做,甚至擋掉一些無謂的要求; 他們可以向client解釋公司正值旺季,我們工作量較高,也可以向client說明他們的一些要求在技術上是有些難度,甚至將client的死線推遲一點點……

凡此種種,都可減輕我們的痛苦,亦是project management應盡的責任。可是,管理層們就是怕麻煩,捽我們做野就是最容易,他們只想坐在那裡看著我們不停的勞碌。

警察們,這個情況不就很像目前的狀況嗎?普選問題,你們警察解決得了嗎?面對市民的訴求,政府是最該做野的一方,但他們就是該做的不做,顧左右而言他。

林鄭那個補充報告詳情至今還沒眉目,特首甚至還大放闕詞挑釁各界人士,唯恐天下不亂。他們都不是做實事,只是拖延,企圖連消帶打。

而你們,就是他們的工具,他們的隔火牆,最終亦會是他們的替死鬼!

回頭是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