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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民主精神才是真正的民主運動

貫徹民主精神才是真正的民主運動

約兩星期前聽到了鐘庭耀的一番話,他對於現在的佔領缺乏組織感到憂心,擔心偏離最初的民主精神,更擔心佔領者也開始逾越暴力的底線。兩星期過去了,佔領範圍轉趨平靜,既然運動發展到今天的一個原因是政府的不斷犯錯,他們選擇以逸待勞的確是最好的選擇,這亦減低了暴力再次發生的機會。但是有關民主精神的憂慮卻是切切實實的,在電子公投被強烈反對以告取消後,的確不能不擔心這次民主運動是否已失去了真正的民主精神,即使不是,最少這已讓對手有機可乘。

那為什麼佔領群眾會反對電子公投呢?主辦單位沒有事先徵詢群眾是其一,但更重要的是佔領者不想以此作為退場的前奏。勿忘初衷,未能爭取真普選便退場就是前功盡廢。但是,由另一個角度看,比起之前所投放的心力,更重要的應該是我們繼續下去所能爭取的是什麼。直到今天,佔領超過四十天,政府認真地看待佔領者的情況只出現過一次,就是學聯與政改三人組的會面。即使有民意上的壓力,政府還是沒有打算正面處理這次危機,而是選擇以各種各樣其他的手段,包括警察及反佔中運動去應對政治問題,到今天更直接漠視佔領區,可見梁振英已沒打算將聆聽及處理市民訴求當作政府的責任之一。

既然如此,我們先要面對的就是自己的心理狀態。我們投放了超過四十天的心力,佔領了街道,營造了一個像烏托邦的世界,正如很多人所說,這次無論結果如何,香港的民主都已經向前邁進了一大步,因為公民意識已經在香港人心裏落地生根。比起一個公平公正的選舉制度,我們更需要的是渴求公平公正的公民思想,而這,正是民主社會所不能或缺的基石。既然最大的成果已經擁有,過去已付出的汗水就不應再是我們下一步應該怎樣做的最重要的考慮因素,反而,我們可以怎樣在現有的形勢上再得到哪怕是多一點點的成果,才是眼下最迫切的課題。

我們想爭取真普選,取消功能組別,最好是梁振英也下台,但我們憑的是什麼?以往上街人數的多寡是代表了民意的取向,今天我們除了有數十萬人曾走出來示威外,有的是佔領逾月的金銅旺。民意是否在離我們而去,我不知道,但佔領區絕對是一個重要的談判籌碼。既然如此,我們只能將佔領區比作籌碼,讓學聯代表我們去作這次博奕。我們沒法預測結果,但既然我們相信只有非暴力運動才可以爭取民主,我們就沒法不營造一個最有利談判的環境。每當看見<沒有大會,只有群眾>的標語我會感到憂心,每位市民的自發性的確是這次運動能延續到今天的基石,但沒有組織,沒有代表,談判實在難以取得結果,更容易被分裂,被逐個抹黑。只有將我們的退場時間完完全全交給學聯決定,他們才有能力繼續爭取所有可被爭取的成果。

事實上,退與不退也好,都不是不能動搖的決定,雨傘運動是否成功的關鍵只在於我們是否認同及參與最終的決定,因為群眾運動,只有群眾團結一致才能成功。更重要的是,既然這個運動的目的是爭取民主,我們的行動就不能脫離民主。為什麼我們相信民主制度,除了是因為我們相信每一個人民皆是目的(ends)而不是手段(means)外,現實層面來說這還是一個可以有效凝聚共識的手段。曾任英國上議院司法委員會大法官的Tom Bingham在法治(The Rule of Law)一書中就引用了一句——兩個理性的人在相同的背景下絕對可以合理地得出相反的結論(Two reasonable [persons] can perfectly reasonably come to opposite conclusions on the same set of facts without forfeiting their title to be regarded as reasonable)。所以即使我們相信每個市民都是理性的,還是會有多元的意見產生。透過一人一票的選舉,除了顯示了民意的取向外,更讓每一個人都自覺參與了作為社會公民的決策過程。只要選舉制度相對公平,即使結果與意願相違背,人民還是願意接受最後的結果,這亦是我們不可以讓假普選發生的最根本原因。

我們可以不選擇學聯,但我們不能背棄民主而各自為政,只有接受我們之間的民意代表,才能在所有香港人面前展現我們的民主精神。偶然,我會在金鐘佔領現場和萍水相逢的市民傾談,每次我都會表示這次活動能到達今天的情況,我們其實是十分幸運。我並不是質疑學生的素質,而是在這次超過數十萬人都曾經到場的運動裏,每分每秒都可以有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可以將整個情況以至民意扭轉。有一位在清掃現場的年輕人對我說,他看見過兩批人對是否佔領特首辦有所爭論,他了解事況後固然有自己的想法,但是他對我說在爭取民主的細節上他沒有太多的立場,只選多人的一方支持,因為他相信只有團結才能成功。而團結,正是這一刻我們最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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