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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徒反思:舊妹仔和新奴隸有多大分別?

信徒反思:舊妹仔和新奴隸有多大分別?

圖片來源:註一

928催淚彈轟向人民,無論你在現場、電視機前、電腦螢光幕前,沒有躲避得了。當人人對此議論紛紛,對於日日高舉上帝公義及慈愛的香港信徒,更是不可迴避。教會當中有的固守中立,不表立場;有的更甚是迴避討論,恐怕帶來分裂,破壞聖經中的「合一」。我預見佔中標誌著香港民主爭取已踏新一步,帶來的分歧只會更為尖銳,教會及信徒更應趁今次好好整理信仰與社會關懷的原則,做好聖經中要求鹽和光的功效。

教協一班義工在每晚於金鐘舉辦民主教室,我於2014.11.6邀請到馮國強傳道暢論基督徒的社會關懷。書寫此文,特別向大家分享當晚所得,也希望大家再思考信徒與社會的關係。

當晚馮國強傳道以John Newton因歉疚自己曾從事販賣黑奴,而在1779年譜出Amazing Grace來表達內心悔過的例子,顯示奴隸制度違反信仰「愛人如己」的精神,進而提到香港開埠初期仍舊有販賣奴隸,稱為「妹仔」的制度。1919年希士活夫人在聖約翰座堂聽了牧師的講道,說明了耶穌的愛就是要為無聲者發聲 (voice for the voiceless),她對於香港仍存有的奴隸制度感覺費解。於是希士活夫人在報章公開促請港英政府廢除妹仔制度,而港督礙於恐怕遭到本地權貴極大的反對,竟迫使希士活夫婦離開香港。然而,希士活夫婦並沒有放棄,在英國本土繼續其爭取,引起廣大關注,導致由英國下議院也展開討論,時任理藩院大臣邱吉爾更發電報要求港督處理妹仔制度。

當時香港教會團體於1922年3月聯同其他社會人士成立「反對蓄婢會」,參與者包括王愛棠、張祝齡、麥梅生等牧者。會員包括聖公會、循道會、禮賢會、公理會、浸信會、巴色會及倫敦會的會友都積極推動廢除妹仔制度,反對蓄婢會更與當時社會上的名流紳商組成的「保留蓄婢會」對抗,雙方不時在報章上爆發筆戰。反對蓄婢會除了舉辦徵文、教盲人唱歌以及到學校演講等宣傳工作外,更成立調查部有系統地搜集及跟進婢女被虐的個案。1923年定例局通過《家庭女役條例》,標誌著反對蓄婢運動的成功。1929年政府修訂加強落實條例以及1938年第三次修訂條例,規定所有養女也要向政府註冊,妹仔問題才得已解決。約二十年的過程中,香港教會在這次社會運動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為日後教會關懷社會,抵抗社會不公義制度而留下了美好的見證。就算之後妹仔制度轉為養女制度存在,反對蓄婢會仍鍥而不捨地發動輿論,終於迫令政府修訂法例完善執法。

上述香港史,對香港教會如何面佔領運動有何啟示?馮國強傳道提出三點:

一、教會是持守真理的群體

教會在強權之下,不可指鹿為馬說假話,更要講出真話。橫放面前的人大框架明明是政治篩選,違反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更違反我們香港人的常識,教會怎能不出半句真話呢?

二、教會是為理想而奮鬥的群體

韓國教會曾窩藏反對全斗喚的人士;東德萊比錫教會逢周一的聚會,促使柏林圍牆的倒下;二戰時候,德國路德宗潘霍華牧師反對效忠納粹,曾經離亡美國,也不忍國家陷入納粹羅網,回國參與暗殺希特拉的活動。基督徒深明基督精神除了救恩外,還有和平、公義與愛。教會面對社會不公義,上述歷史在告訴我們,爭取方法不盡相同,但是我們應該銘記基督精神,推動社會走向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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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註四

三、教會和人民生活在一起的教群體

教會要成為活的見證,傳福音救屬靈魂固然要堅持,但不可偏廢社會關懷,否則教會難免被視為只顧自己利益而漠視社會不公義的群體,有此誤解下,何談福音廣傳呢?

雖然當年社會權貴都竭力捍衛買賣妹仔制度為傳統中國習俗,教會牧者們無畏無懼組成反對蓄婢會,爭取廢除不公義的社會制度;如今人大框架下,政改方案必然是政治篩選,其不公義處不單是將持某類政見的人排擠於制度外,還有政權向人民公然說謊,哄騙人民這也是普選;又不尊重人民基本權利,就是尊重香港市民的真正政治選擇權;也拖著香港政治發展後腿,無法解決政府認受性長期低下的問題。想問問教會牧者們,我們香港人的現時處境究竟和上世紀的妹仔有多大分別?我願如今教會重溫當年反對蓄婢會的歷史,推動政府落實真普選,為香港留下美好見證的一頁。

延伸閱讀:
1. 魯言等著:《香港掌故》第十集,載有由楊國雄先生寫<香港「賣身史」--兩本有關蓄婢的專書>一文
2. 邢福增:二十世紀香港教會大事回顧
3. 許雅斐:香港妹仔與解放運動
4. 香港電台節目,香港歷史系列,第八集「反蓄婢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