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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監暴討論會:警察濫權 法律淪政治工具

文化監暴討論會:警察濫權 法律淪政治工具

(獨媒特約報導)文化界監察暴力行動組於上星期日(11月16日)舉行第二場雨傘運動討論會,談及警方近日對市民所用的各種暴力。大會邀請了前大律師公會主席余若薇、法律工作者曾嶸、執業大律師楊岳橋及港大學生會會長暨學聯常委梁麗幗作講者,向市民解釋法理上及處理手法的問題,亦邀請了龍和道及旺角衝突中受傷的人士作分享。

余若微:法律淪為當權者工具

余若微先以瞿秋白詩句「虐政何妨援律例,殺人如草不聞聲」為開始,說明現在的政府以法律之名,傷害法治,濫用權力,暴力打壓抗爭的市民。她指,法治精神是以法達義,主要為三點:法律需符合普世價值及標準,例如人權,公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是互相監察。

她說就兩個月所見,法律不覺淪為當權者的政治工具,忘卻了法律應凌架於當權者,以達平等、互相監察的原則,譬如白皮書中所指政府應與司法機關合作,便暗中失去監察的作用。談及法庭頒布的禁制令,她指是次禁制令十分特別。原因是禁制令一般是用於私人糾紛,並不適合用於公眾地方,執達吏以外警方的介入亦是鮮有所聞。

警察濫權

楊岳橋戲稱夏慤村與「暗角」事件的警員有「時差」,明明相距不遠,辦事效率卻有極大差異。他指公民有公民拘捕權及自保的權利,不明白為何兩位糾察長因阻止疑犯逃脫而補捕。他亦提出警方應付示威者只可以使用對等、合符比例的暴力,譬如槍對槍,棍對棍,但警方以警棍、催淚彈對付手無寸鐵的市民,絕對不是合符比例。警員以警棍阻止市民衝擊,但當市民失去攻擊能力還毆得頭破血流、骨折時,便肯定不是行使公權力,是私刑。他指,對於警方的手法是否合符比倒,大家心中都有把尺,自有公論。最後他希望大家不要因此放棄投考警察,或許將來的處長便是今天在雨傘運動的各位,令今日之事成為歷史。

曾嶸則以從事法律工作的朋友為例,指曾於陪同被補人士落口供時遭請離現場,他詫異警方越來越不願遵守守則,又如黃之鋒是在法庭頒令下才得以釋放,同類事件若在外國,警察首長一定會問責下台,可在香港就不了了之。他重申,4、5個警員圍毆一名市民,就算上法庭,法官也會傾向相信警方,除了人數多,更相信警方不會「屈」市民。他擔心日後香港會變成新加坡,以官司致人破產,剝奪反對者的權利。

而數名受警方暴力對待的市民亦到場分享經歷。在龍和道暗角被打的唐本源指他只是上前扶起跌倒的人,便被拉到警方防線外圍毆,當時沒有傳媒在場,讓警察為所欲為。他感歎,如果真能成功爭取真普選,被打都冇所謂。周劍豪則分享在旺角親眼目賭警員面對反佔中人士打人卻不執法,使他十分氣憤。其他分享者均希望社會各界能多關注警方的暴行及受傷人士,還他們一個公道,還社會一種公義。

警司錄音發言讚揚警察

文化監暴本來邀請了一位退役警司到場分享,但他只給予一段錄音,大會隨即公開播放。內容大致是讚揚香港警察在各種衝突場面中表現克制、專業,指當時只用了最低武力,示威者應反思是否沒有遵守警方指示才遭惡果。當在場人士聽到此時,無不嘩然,該錄音正與講者所分享的成鮮明對比,堪足讓警方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