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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社會契約

港台社會契約

圖:林兆彬

台灣九合一選舉落幕,國民黨大潰敗。選舉結果可反應出,馬英九任內的施政是如何與民意背馳。

早在太陽花學運,已敲響了反馬政府的警鐘,警示馬政府正失去民心,特別是年輕一代;選舉前夕,近乎所有研究台灣政治的專家,都認同國民黨選情不樂觀。最後,一如《亞洲週刊》主筆南方朔所形容,「馬英九仍認為自己是對的,錯的是人民」。

羨慕台灣;台灣有日漸成熟的民主制度,保護每一個公民的權利。至少,當生活過得艱難,權利受到侵蝕,政府不被認同,選票就是他們的保障,即使當權者仍安然自信。

心痛香港;香港本應可得的民主發展,卻一而再、再而三的被扭曲。

與其説,現時發生的社會運動,是為爭取真普選、改善現況,不如説是為保障失去基本權利的反抗。

民主制度的保障

民主制度是對抗極權、保障公民的最有效方法。面對一個梁振英領導的威權式政府,目睹新聞自由、公民權利、政治權利一下子被收窄,種種跡象使未來的不確定性倍增,對政治秩序的不信任,迫使市民走上街頭,爭點應有的政治權利。促成當下社會的政治角力。

伴隨著越來越多市民不接缺乏民意授權的政治制度,長此下去,可預見的是:為爭取比經濟更高價值,例如民主、自由、公義等價值,而發生的社會運動只會日漸繁衍,政府無法管治。

更可悲的是,今天仍有一幫人全力擁護著這樣的權貴,或許他們忘記了抗爭者的初衷,或許他們甚至蔑視這些權利,或許他們妄想因而可得到永久的安逸,而選擇當權者的立場。但歷史告訴我們,當這幫人對當權者的管治以至爭取民意失效,甚至成為顧慮時,往往便成為首當其衝的清算對象…

重構社會契約

著名政治哲學家霍布斯(Thomas Hobbes)所指:"Every man against every man" ,是社會契約的奠基之石,為「國家」與「人民」的合當關係提供極為重要的理論基礎。人民自願放下某些自由的同時,相應的若干公民權利須確保得到保障。社會契約的構建,不單是民意的授權,而且是跨世代的共同契約。

事實上,若擁護權貴的這幫人以為依附權貴可得到保障,視某一代人,或是年輕一代、或是抗爭一代,為「生事者」;把執行的權力不斷膨脹, 仗權而倒行逆施,結果,當權者和執行者只會背向民心,政府管治力趨弱,政權最終崩壞。這是最簡單不過的因果關係。台灣便是鮮明的一例。

最後,反觀抗爭者一直下來爭取的,是最能保障公民基本權利的制度,確保自身的權利不被無理壓制。若這幫人為眼前利益仍選擇助紂為虐,放棄最能保障自身權利的制度,最終,當情況逆轉,恐怕已變得孤立無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