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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食的「國際標準」

絕食的「國際標準」

這幾天,在報紙上讀到勞醫生關於絕食的言論【1】,興之所至,故此對絕食作了一些研究。

勞醫生在文中提到,有學生在絕食時喝下葡萄糖水,是大話精,不算絕食,應為說謊道歉。但醫學上對每一種病況,都有深入的定義,要證明學生的不是「真」絕食,就先要看看,絕食的「國際標準」。

原來,世界醫學會(World Medical Association)在早年已為絕食下了定義【2】。
1)絕食必需要是自發的;
2)絕食者的頭腦必須清醒,並以絕食作出訴求和抗爭;
3)絕食需為72小時以上;
4)最重要的,是絕食方式,除了清水外,還可以包括鹽、礦物質、和糖。

回顧過往世界各地的絕食者,不少都會在不同階段服用糖分和補足劑,以延長實際抗爭的時間,爭取成果。事實上,就連多次進行絕食的甘地,也曾在絕食時將檸檬汁和鹽加入清水【3, 4】,以維持血糖和避免電解質失調。如此看來,學生的絕食,的的確確是真絕食。然則,勞醫生對絕食的定義,又有是否合乎國際標準?

對於勞醫生提到,由於「絕食致死時間由四十七天至七十二天不等」,因此「絕食人士根本毋須醫學支援」,作為一個醫者,真的感到很意外和遺憾。醫學上的指引,建議所有絕食者,應在絕食後24小時開始接受檢查【2】,包括量度維生指標甚至抽血,去評估絕食對身體的影響。再者,每個病人的體質不盡相同,就算未有引致死亡,併發症如抽筋、低血糖症、心率不正、甚至變蠢,都可以在絕食72小時候後,逐一出現,是以絕食定義用72小時為分水嶺。

但撇除醫學知識,作為一個醫者,不是應該仁心仁術,以學生、以病患的健康為大前提嗎?醫生在醫院裏,經常用併發症來「嚇」病人,希望病人接受治療,那為何今次卻將絕食的安全性無限放大?

你可能不同意佔領,也可能不支持學生,更不相信絕食可以改變任何東西。但你卻不能否認,絕食是一種自我犧牲,對市民大眾影響最少的一種抗爭放法。學生的行為,可能是天真、不務實,但卻真的反映著社會上一部份人的意願。學生用自己的身體,為香港人爭取民主,作為成年人,作為醫者,為何我們可以不為所動?最少,我們應該想想,政府為甚麼連會面的勇氣、對學子的關懷也沒有!其實,學生真正想要喚醒的,不是特區政府,不是中央,而是沉默的大多數的良知!

在絕食開始時,在網上看到一幅學生絕食是時吃粥的圖片,不少市民因而信以爲真。那一刻,我很失望,也很激動。相中的兩位學生,明明不是同一人,相中的絕食,明明是於09年六四絕食完畢後拍攝的。上醫學院時,教授們常常告誡我們,行醫不能夠只靠spot diagnosis (只看一眼,便作出診斷),每事應該要張開雙眼,仔細檢查清楚,才下判斷。真心希望,每一位,都能堅持用開放的心和眼,去看清今天的政治問題,明辨事非,做到真正的「明德格物」。

杏林裡的微塵@杏林覺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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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滴滴金:大話精絕食騙全球,勞永樂,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41206/00184_003.html
【2】Hunger strike among detainees: guidance for good medical practice;http://www.smw.ch/content/smw-2012-13675/

【3】http://www.ctvnews.ca/health/health-headlines/how-long-can-one-survive-o...

[4] http://indiatoday.intoday.in/story/sourish-bhattacharyya-on-anna-hazare-...